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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台中市九十三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

班上安置有自閉症學生之普通班正常學生為研究對象。研究者考量一、二年級 的學生識字有限及對於問卷題目的理解不足,無法測出其態度,因此,選定三 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的學生為研究對象。

壹、預試樣本

本研究之預試主要之目的是作為修訂研究工具之依據,並求得研究工具之 信、效度。為了不與正式研究樣本重複,預試對象的選擇採立意取樣。選取台 中市文心國小、四張犁國小、北屯國小、何厝國小各一班安置有自閉症兒童的 普通班之全體一般學生共 120 人為預試樣本,回收率 100%,有效樣本為 120 人。茲將預試學校與有效樣本人數表列如 3-1。

表 3-1 預試之學校與有效樣本人數

學校 年級 人數 回收數 回收率 有效樣本數 台中市文心國小 三年級 29 29 100% 29 台中市四張犁國小 四年級 31 31 100% 31

台中市北屯國小 五年級 29 29 100% 29 台中市何厝國小 六年級 31 31 100% 31

合計 120 120 100% 120

貳、正式樣本

本研究正式施測樣本的選取,考慮學校及自閉症學生的年級之限制及研究 之完整性來選取代表性樣本,採比率叢集抽樣的方式,抽取安置有自閉症兒童 之普通班三年級 7 班;四年級 3 班;五年級 4 班;六年級 2 班的一般學生為正 式樣本如表 3-2 所示。

表 3-2 台中市九十三學年度國小普通班自閉症學生 與其同班同學之正式樣本班級數

年級 自閉症學生(人) 抽取班級數(班) 抽樣比率

三年級 21 7 33.3%

四年級 9 3 33.3%

五年級 12 4 33.3%

六年級 6 2 33.3%

合計 48 16 33.3%

本研究之正式樣本為 462 人,總計回收問卷 462 份,回收率達 100%。回 收之問卷,如個人資料填寫不完整,以致影響研究之分析,或是問卷內容題目 超過五題未填答與整份問選填同一選項者,均視為無效樣本。在去除填答無效 之問卷 6 份後,剩餘有效樣本為 456 份,可用率為 98.70%。正式施測之學校、

年級、自閉症學生障礙程度與有效樣本如表 3-3 所示。

表 3-3 正式施測之學校、年級、自閉症學生障礙程度與有效樣本 學校 年級 受試人數 自閉症學生

障礙程度

回收數 有效樣本數 何厝國小 三 26 輕度 26 26 何厝國小 三 25 輕度 25 25 何厝國小 三 24 中度 24 24 文心國小 三 31 中度 31 31 文心國小 三 29 輕度 29 29 重慶國小 三 26 輕度 26 24 重慶國小 三 26 中度 26 25 健行國小 四 27 輕度 27 26 光復國小 四 28 重度 28 28 信義國小 四 34 輕度 34 34 賴厝國小 五 34 中度 34 34 信義國小 五 32 輕度 32 32 大同國小 五 28 輕度 28 28 健行國小 五 30 輕度 30 29 大同國小 六 31 輕度 31 30 何厝國小 六 31 輕度 31 31

合計 462 462 456

參、訪談教師與普通班學生

為進一步深入瞭解國小普通班學生對自閉症同儕接納態度之其他相關因 素,除了量的調查研究外,並增加級任教師及普通班學生的訪談部分。本研究 訪談台中市普通班中安置有自閉症學生之級任教師共三位(三年級、四年級、

五年級各一位)及普通班學生男、女各一位,共有六位。研究者於對學生施測 時加以觀察,依自閉症學生年級與障礙程度的不同,選擇較具代表性的班級級 任教師及學生為訪談對象,除了徵求教師同意並請教師推薦男、女學生各一位 接受訪談,以電話聯絡約定時間進行訪談,以補問卷調查之不足,使本研究更 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