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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屏東縣國民小學普通班級任導師,且目前或五年內班上 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者為調查對象,藉此瞭解屏東縣國小普通班導師 對於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參與現況和困境。由於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學生 安置形態分為不分類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及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三類,

但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學生之導師通常未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因此 本研究只以學生安置於不分類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的普通班導師為 研究對象。本研究依據特殊教育通報網 101 年 5 月 28 日統計資料所 顯示之屏東縣安置不分類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之國小身心障礙學生 人數為 1405 人,以每班最多安置二位身心障礙學生為原則,估約有 702 位普通班導師。以下說明本研究抽樣分布情形:

預試量表研究對象 一、

為發展研究工具並提升研究工具之信度與效度,於正式施測前先 進行預試。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屏東縣國民小學普通班級任導師,且 目前或曾經班上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者,為使預試對象與正式研究對 象較一致,預試樣本亦選擇屏東縣國民小學普通班級任導師,且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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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班上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者作為抽樣對象。此外, McMillan 與 Schumacher(2006)建議,預試問卷樣本數應至少在 20 人以上(引自 王文科、王智弘,2010),因此共抽取 40 名國小普通班導師作為預試 量表樣本人數,詳細取樣學校名稱及樣本數量整理如表 3-1:

表 3-1 預試量表抽樣學校數及人數統計表 學校名稱 抽樣數

(人)

回收量表 (份)

有效量表 (份)

回收率 (%)

可用率 (%) 鶴聲國小 10 10 8 100 80 仁愛國小 10 10 10 100 100 中正國小 10 10 8 100 80 瑞光國小 10 10 9 100 90 總計 40 40 35 100 88

預試量表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寄出,共發出 40 份量表,回收 40 份,回收率為 100%;並將收回之量表加以檢視刪除資料填答不完 整或不正確之無效樣本,經檢視後發現無效量表共為 5 份,故計有效 預試量表共 35 份,依回收之量表份數,可用率達 88%。

正式量表研究對象 二、

本研究正式量表研究以屏東縣國民小學普通班級任導師,且目前 或五年內班上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者為抽樣對象。在決定取樣數目上,

Gay 認為樣本數最少需佔母群體的 10%,若母群體較小,則樣本數 最少需佔母群體的 20%(引自吳明隆、涂金堂,2005)。此外,考慮 量表回收率可能未達 100%,因而決定抽取母群體人數的 30%為樣本 人數,即抽取 210 位導師作為研究樣本。正試研究對象,先扣除之前 進行預試之四所學校後,再取樣 21 所學校,每所學校取樣 10 位符合 資格之導師,但因部份學校規模太小,少於 12 班,而取樣 10 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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