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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

壹、 正式樣本之抽樣及回收率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以臺灣地區立案公私立幼稚園與托兒所教師為受試 者。由於「努力觀量表」有11 題、「努力有效量表」有9 題、「和諧分量表」

有14 題,而「評量等第判斷情境問卷」有 10 題,共計 44 題。所需樣本依 據一個題項至少 5 名填答者之標準(吳齊殷譯,1999),再以七成的回收率 考量,則至少需要310 名有效樣本。每所幼兒園以 4 名幼兒教師為對象,因 此至少需要77 所幼兒園。

為使樣本具代表性,本研究採分層叢集按比例隨機取樣(proportionate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選取研究對象,首先根據教育部及內政部公佈的 98 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與托兒所教師人數,計算全省各區域幼稚園及托兒 所教師分別占全省幼稚園托兒所教師之比例(北區45.49%、中區 22.33%、

南區 26.72%、東區 5.46%);再依各區域比例計算幼兒園數,得出北區 35 所、中區17 所、南區 21 所及東區 4 所6

接著,依據教育部(2010)及內政部(2010)公佈的 98 學年度全省立

6 雖然依比例,東區各類型的幼兒園(公/私、幼/托)均只需要 1 所,但為避免 1 所不具

案公私立幼稚園與托兒所名冊及名冊上的編號,以亂數表在各區抽取樣本園。

抽中的幼兒園先致電詢問協助本研究之意願,若研究對象希望進一步瞭解細 節,則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寄送研究說明(請見附錄三),若遇拒絕則以編號 的下一順位替代。獲同意後,由受過訓練的解說員(解說員的訓練說明於本 章第四節「參、正式調查」)攜帶 4 套量表及問卷至幼兒園,請幼兒園中 4 名曾任教大班或小班至少一年的教師7填寫。為提高受試意願及回收率,研 究者於電話邀約時,強調資料僅作研究之用,採匿名方式填答,並於完成問 卷後贈與小禮物以答謝研究對象。

本研究於民國100 年 3 月至 4 月中旬進行正式調查,總計進入 84 所幼 兒園,回收328 份問卷,其中,填答者任教年資未滿一年者 6 份、未完成問 卷者1 份、系統填答者 4 份、解說員回報教師隨意填答者 4 份,視為無效問 卷(N=15),共得有效問卷 313 份,回收率為 95.43%。

貳、 研究樣本特性

本研究之有效樣本共計313 位幼兒教師,本研究樣本分佈情形及回收問 卷數如表3-1 所示,研究樣本的基本資料請見表 3-2。

7 無任教經驗的教師對評量等第的判斷,可能出於個人的假想,故設此條件。

3-1 各區域各類型幼兒園的回收樣本數 分別為北區 43.77%、中區 21.09%、南區 24.92%及東區 10.22%,與各區域 幼兒教師占全省幼兒教師之比例相近(北區 45.49%、中區 22.33%、南區 26.72%、東區 5.46%)。而依據教育部(2010)及內政部(2010)統計,全 省公私立幼兒園的比例為公立21.7%、私立 78.3%,本研究所獲樣本之公私

(32.95%)及研究所(0.94%),本研究教師的學歷稍高於該次普查結果。

教師個人的評量專業能力方面,有關「修習評量課程」,近 5 年內「未 修過」任何評量相關課程者占整體樣本的38.34%,「修過一種」評量課程者

(評量融在其它課程或專門的評量課程)占 26.84%,而同時「修過兩種」

者占 33.87%,也就是說至少修過一門與評量有關之課程的研究對象約占整 體樣本的六成。有關「閱讀評量相關書籍」,研究對象在近 5 年內閱讀評量 相關書籍平均數為2.63 本,近 5 年「未閱讀過」任何評量相關書籍者占 29.07%,

「至少讀過一本」者占全體樣本的 70.29%,約七成。至於「參加評量研習 或輔導」,研究對象於近5 年參加評量研習或輔導的平均時數為 12.4 小時,

近 5 年內「不曾參加」幼兒評量研習或輔導者有 39.3%,「曾參加至少一小 時」者共占全體樣本的57.19%,近六成。

在任教經驗方面,本研究之教師樣本任教過大班及小班兩個年齡層者有 239 位,占整體樣本數的 76.36%,只教過小班者有 33 人,占 10.54%,只教 過大班者有 41 位,占 13.1%。在常用的評量方式方面,本題以複選方式讓 填答者勾選個人常用的評量方式,結果最常被使用者為學習單(84.35%)、

作品收集(82.11%),其次是觀察記錄(75.72%),再其次是檢核表(44.41%),

最少的是測驗卷(17.57%)。由於任教經驗及評量使用經驗可能影響幼兒教 師的評量等第,因此正式分析前,研究者將進行有/無任教小班/大班,以及 是否經常使用檢核表之教師在依變項上的差異檢定(此部分請見本章第五節 壹、「差異檢定」)。

3-2 研究對象個人基本背景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