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壹、研究母群與樣本
本研究以 103 學年度臺灣地區之公立特殊教育學校之國中及高中職 教育階段正式教師,共 27 所學校,教師總計 1186 人為母群體。本研究 採立意抽樣方式,預試取母群體之 5%作為樣本,從國內 27 所公立特殊 教育學校,選取 7 所學校之教師,發出 60 份預試問卷。另外,吳明隆與 涂金堂(2010)指出最小的樣本數最好為母群體的 20%。因此,正式問 卷以母群體之 20%作為樣本,同時扣除已參加過預試的教師,共寄發 238 份問卷,詳如表 3-2-1 所示。
特殊教育學校教師 背景變項 1.性別
2.服務階段 3.教育背景
4.適應體育專業背景 5.教師本身運動習慣
適應體育實施現況 1.教學設計與調整 2.目標擬定與教學評量 3.專業知能與團隊合作 4.行政制度與支持
適應體育實施專業需求 1.教學設計與調整 2.目標擬定與教學評量 3.專業知能與團隊合作 4.行政制度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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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1 103 學年度國內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國中及高中職教育階段教師統計表 單位:人
學校名稱 教師員額數 預試樣本數 正式樣本數
1. 國立基隆特殊教育學校 24 5
2. 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91 10 18
3. 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34 5 7
4. 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 27 5 5
5. 國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63 13
6. 國立臺中啟明學校 22 4
7. 國立臺中啟聰學校 53 11
8. 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 74 15
9.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42 8
10.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 19 4
11.國立雲林特殊教育學校 26 5
12.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 56 10 11
13.國立臺南啟智學校 65 13
14.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 43 9
15.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27 5
16.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 13 3
17.國立花蓮啟智學校 39 8
18.國立宜蘭特殊教育學校 28 6
19.臺北市立啟智學校 81 10 16
20.臺北市立啟明學校 33 7
21.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34 7
22.臺北市立文山特殊學校 59 12
23.新北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 74 10 15
24.高雄市立高雄啟智學校 52 10 10
25.高雄市立成功啟智學校 32 6
26.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 23 5
27.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 52 10
總計 1186 238
資料來源:特教通報網(2014)。
貳、預試樣本回收
本研究預試階段發出預試問卷 60 份,總計回收 60 份,回收率為 100
%,其中有效問卷 60 份,整體可用率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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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正式問卷樣本背景變項分析
本研究發出正式問卷 238 份,總計回收 228 份,回收率為 95.8%,
逐一檢視剔除無效問卷後,有效問卷數為 224 份,整體可用率為 94.1%。
本研究之有效樣本背景變項分析如表 3-2-2,分析如下:
(一)性別:研究參與者男性計 113 人,佔 50.4%;女性計 111 人,佔 49.6%。此結果與黃明霞(2004)、許夏菁(2010)指出女性比例 較高之結果有差異。
(二)服務階段:研究參與者任教於高職階段共計 146 人,佔 65.2%;
服務於國中階段者計 78 人,佔 34.8%。可見本研究之參與者於 高職階段任教服務較國中階段為多。
(三)教育背景:研究參與者畢業於特殊教育學系所計 113 人,佔 50.4
%;體育相關科系所且有修習特殊教育學分或學位者計 57 人,佔 25.4%;非體育相關科系所且有修習特殊教育學分或學位者計 47 人,佔 21.0%;畢業於其他科系且無修習特殊教育學分或學位者 計 7 人,佔 3.1%。此結果與許夏菁(2010)研究指出多數特殊 教育學校教師以一般大學畢業最多(36.6%)、師範院校體系次之
(27.5%)之結果不同。
(四)適應體育專業背景:曾修習適應體育課程學分或參加相關研習課 程者計 171 人,佔 76.3%;未修習適應體育課程學分或參加相關 研習課程者計 53 人,佔 23.7%;其中,研究參與者已取得或主 修適應體育領域之學位計 11 人,佔 4.9%;曾修習適應體育之專 業學分者計 55 人,佔 24.6%;曾參與適應體育之研習或研討會 者計 145 人,佔 64.7%;其他計有 6 人,佔 2.7%。此結果與許 夏菁(2010)指出特教學校教師有修習適應體育學分者佔 23.3%
之表現一致;但在曾參加適應體育研習為 52.6%之研究結果則有 所差異。顯示已有越來越多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曾參與適應體育研 習的趨勢。
(五)教師本身運動習慣:研究參與者會每天從事運動者計 14 人,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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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一週至少 3 天從事運動者(一週至少 3 天)計 82 人,佔 36.6%;一週 1-2 次從事運動者計 92 人,佔 41.1%;兩週 1 次 從事運動者計 14 人,佔 6.3%;從事運動一個月 1 次以下者計 22 人,佔 9.8%。
(六)適應體育課程教學內容:研究參與者中,有 163 人次選擇「球類 運動」佔 72.8%、95 人次選擇「田徑運動」佔 42.4%、84 人次 選擇「知覺動作、復健訓練」佔 37.5%、83 人次選擇「體操、舞 蹈、韻律」佔 37.1%、21 人次選擇「水中活動」佔 9.4%,而有 13 人次選擇「其他」佔 5.8%(民俗體育 2 人次、技擊運動 1 人 次、爬樓梯 2 人次、散步 4 人次、攀岩 1 人次、腳踏車 2 人次、
X-BOX 遊戲機 1 人次)。顯示球類運動為主要教師進行適應體育課 程教學的內容,且田徑運動次之,此結果與許多研究結果一致(施 大立,1997;黃明霞,2004;許夏菁,2010)。
(七)適應體育教學場地:研究參與者中,有 101 人次選擇「球場」佔 45.1%、177 人次選擇「操場或活動中心」佔 79.0%、17 人次選 擇「游泳池」佔 7.6%、115 人次選擇「室內教室(韻律、體操、
復健、班級教室)」佔 51.3%、43 人次選擇「走廊及川堂」佔 19.2
%、1 人次選擇「其他」佔 0.4%。本研究結果與黃明霞(2004)
指出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籃球場、田徑 場之結果相異;但與許夏菁(2010)之研究結果一致。
(八)課程教學時數:調查結果顯示,研究參與者在 103 學年度任教適 應體育課程時數方面,有 20 人次選擇「5 堂以上」佔 8.9%、80 人次選擇「3-5 堂」佔 35.7%、85 人次選擇「1-2 堂」佔 37.9%、
而有 39 人次選擇「1 堂以下」佔了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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