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適應體育的意義及內涵
本節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份為適應體育的意義,第二部分為適 應體育的內涵,第三部分為適應體育的發展。
壹、適應體育的意義
由於時代及背景的不同,適應體育有其不同的定義。研究者將國內 外各專家學者對於適應體育所提出之定義,依照國內、國外學者分別整 理如下。
一、國內學者對適應體育的定義
在民國 68 年教育部公布國民(初級)中學體育特別班實施計畫後,
國人一直使用「特殊體育」(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這個名詞,但在 民國 88 年 6 月 23 日教育部召開「改進特殊體育教學中程發展計畫」第 一次委員會議,會中因應國際學術領域名詞的更改,故將國內慣用之「特 殊體育」改為「適應體育」(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因此在文獻 探討上, 便常出現「特殊體育」的字眼,實為現今所稱之「適應體育」
(許銘松,2000)。
闕月清、游添燈(1998)認為,適應體育與普通體育一樣是體育,
只是在考量學生需要與個別差異的原則下,在教學目標上的擬定、課程 內容的選擇、教具器材的應用和教學方法的變通上,加以適當的修正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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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任何體育活動只要能夠針對身心障礙者做個別化之教學設計以達 到身心障礙者體育活動之目的都可稱之為適應體育。方進隆(1998)指 出所謂適應體育是指一種包含了運動、遊戲、韻律等多樣性的活動設計,
以符合特殊學生的興趣、能力與限制的體育活動。適應體育,係為所有 身心障礙或病弱的適齡就學學生所設計的體育課程。適應體育是一個跨 科際的學科,其教育知識基礎包含教育理論、一般體育、特殊體育等方 面的專業知能,在考量學生個別差異與需求的原則下,在教學目標上的 擬定、課程內容的選擇、教具器材的應用和教學方法的變通上,加以適 當的修正與運用。藉由此一課程,身心障礙或失能學生可以享受較高品 質的運動或身體活動,進而促進身心方面的全人健康(闕月清、游添燈,
1998)。林曼蕙、張翠萍(2001)指出適應體育是為身心障礙者所設計 的有組織的身體活動,其範圍包含了學校體育、競技運動、休閒活動與 治療及矯正運動。陳福順(2002)指出,適應體育是因應身心障礙學生 的興趣、能力和限制等個別需要,提供個別化綜合設計的體能活動、遊 戲、運動。陳理哲(2002)認為適應體育是一種為考量特殊學生之個別 差異與不同需求,並提升其情感抒發與心智發展,以適應社會生存的綜 合性體能活動。其特色在於根據學生之個別差異,配合其不同需求,並 在教材、教法上做調整,且提供特殊學生一個安全之學習環境,以減少 其挫折感,並增加其成功之學習機會與經驗。滕德政(2004a)提出適應 體育是治療及復健身障者的有效方式,不僅只針對身體的、情緒的與智 能的障礙,使其能在情緒上安定,更可促進身體健康、娛樂輕鬆、拓展 人際關係、建立友誼、自我實現等,進而能適應社會和擁有健康生活的 體育教育。汪宜霈、鈕文英(2005)指出,針對個別需要所設計的體育 教學課程又稱為適應體育,適應體育原意強調在一般的教育情境當中,
做適當的修正與調整,經由評估瞭解學生的個別差異與需求,進而調整 體育教學活動與內容設計,以確保學生能夠學習到適應性的動作表現,
並透過學習達到功能性的目的,進而感受身體活動方面的成功經驗與樂 趣。謝明儒(2005)認為適應體育係指針對身心障礙兒童之身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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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設計與安排之一種富有變化的體育活動,並能適合其興趣與能力。張 春秀、陳小玲、林益洲(2006)則認為適應體育是一種為了因應身心障 礙學生的個別需求,由體育專業人士針對其需求,將體育活動做個別化 的綜合性設計,配合教具及教材的實施,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一個安全的 學習環境,以減少其挫折感,增加對體育活動的參與並加強成功之學習 機會與經驗,進而提昇身體機能的活動。林昭璿、才頌潔(2006)認為 適應體育是針對學生的學習經驗,配合其特殊需求,協助其追求成功的 態度。張惠萍、劉芯錡、林益偉(2010)則認為適應體育是針對身心障 礙學生所設計的體育活動,隨著時代觀念的變遷與融合教育理念的推行,
適應體育的地位在特殊教育中更顯重要。陳張榮、許伯仁(2010)認為 適應體育是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能力與需求設計的體育教學,藉由課 程的調整與適性的指導,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健康適能、運動技能、心理 健全、情意發展與人際互動,有正面的效益。劉憲昌(2011)提出適應 體育係針對身心障礙者設計屬於他們的身體活動,由體育專業人士評估 所需的內容做個別化課程設計,進一步提昇身心障礙者的身體機能。蔡 馨儀(2012)指出適應體育係指透過生態環境分析與適性的評量方法,
瞭解身心障礙學生在生理健康、動作能力、認知學習、語言溝通、生活 自理、社會技能和行為方面的困難與限制,進而以學生能力與興趣為基 礎,設計個別化教學目標,安排適當的教學情境,提供合適的教材教法,
定期評量修正教學計畫,以期學生在安適、充滿信心的學習環境裡,能 獲得成功的學習經驗,進而建立積極、主動的健康生活。
綜合而言,適應體育是針對身心障礙者個別需要,在體育教學目標 擬定、課程與活動內容的選擇與設計、教具器材的應用及教學方法的變 通上,適當地依據個別差異進行個別化設計、修正與運用,以達到身心 障礙者體育活動之目的,並進而感受身體活動的成功經驗與樂趣,同時 亦可增加其參與之動機。由於環境背景的不同,國內外學者對於適應體 育有著不盡相同的定義,由早期稱之為特殊體育至今改稱為適應體育。
早期強調以多元設計適合個別的身體活動,學習環境以反隔離、反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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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標記的安置方式,除了教育情境中,做適當修正與調整外,更進一步 建立積極、主動的健康生活型態。近年來更以回歸主流教育中進行,希 望經由專業人員來實施屬於身心障礙者專門的適應體育課程(劉憲昌,
2011)。
二、國外學者對適應體育的定義
根據美國健康體育休閒舞蹈學會(American Alliance for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Recreation and Dance,簡稱 AAHPERD)之下的健康 教育委員會在 1974 年之定義,適應體育是有啟發性的身體活動、競賽、
運動、韻律舞蹈等,以符合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多樣化的活動設計充 滿趣味、挑戰,也含有適當的運動量,這種課程特別提供給無法參與正 常體育活動課程的身心障礙學生(引自滕德政,2004a;陳在頤,1982)。
Arnheim & Sinclair(1985)認為適應體育是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特殊 的個別化需要,提供體育學習上的計畫,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達成身體 的活動。Auxter(1993)與Winnick(1990)亦指出,適應體育是一個特 殊的領域,它完全是針對身心障礙者在體育學習上的特殊需要發展而來,
並能提供一些特殊的計畫與策略。潘裕豐(1997)指出「適應體育」一 般以Sherrill(1993a)的定義為適應體育界認同。Sherrill(1993a)的定 義為「適應體育是一多樣性的計畫,其內容包括發展活動、訓練、遊戲、
韻律及運動,但必須適合身心障礙者的興趣、能力與限制」。Jansma & French(1994),Dunn & Fait(1989)認為適應體育是透過各種體操或特 殊活動,以改善身心障礙者姿勢,使其恢復功能及身體機制;並且是針 對傳統的體育活動項目進行修正,儘可能調整出適合身心障礙學生運動 學習環境的體育課程,強調大肌肉運動和身體適應能力之發展,用以提 昇身心障礙者能力,使他們的運動能力到達或接近同儕的水準。Beaver 在1996年國際特殊體育研討會報告書(教育部,1996)指出適應體育是 經由綜合性的設計,透過身體活動,以達成個體適應社會、情感與心智 等方面的發展;更包含了運動、遊戲、韻律等多樣性的活動設計,以符 合特殊學生的興趣、能力與限制。Sherrill(1998)指出適應體育是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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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訓練、跨科技整合的知識、需要特殊才能的專業、指導訓練的哲 學或理念、對各種行為的接納態度、理論與實務相互並用的動力系統,
並藉著改善心理動作問題,促使個體達成其成就目標及自我實現,並建 立積極主動的健康生活型態。
張文遙(2012)歸納多位國內外專家學者之研究,認為適應體育之 重要定義包括:(一)個別化:針對特殊學生之個別差異與不同需求調 整教學方法,為能力不同學生提供參與體育運動的機會;(二)跨領域:
至少包含了醫學、特殊教育及體育活動三大領域,而在這三大領域中亦 存在許多不同項目的專業知識,醫學中包含復健、矯正治療等;特殊教 育中包含教育心理、調整、調適等;體育活動則包含體能活動的設計、
力學等,實為相當複雜的一門跨領域學門;(三)功能性:適應體育主 要是讓特殊學生能夠感受到身體活動的樂趣以及達到成功經驗,進而達 到自我實現。
貳、適應體育的內涵
適應體育係能使身心障礙學生達到生理治療之目的,並改善心理及 動作問題,幫助建立積極、主動之健康生活型態,進而達成自我實現。
一、適應體育的內容
適應體育主要是由醫學、特殊教育及體育運動這三大領域所衍生整 合之學術領域,運用於身心障礙族群中之運動復建、學校體育、休閒運 動及競技運動(吳昇光,2000)。適應體育的服務對象皆以具有特殊需
適應體育主要是由醫學、特殊教育及體育運動這三大領域所衍生整 合之學術領域,運用於身心障礙族群中之運動復建、學校體育、休閒運 動及競技運動(吳昇光,2000)。適應體育的服務對象皆以具有特殊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