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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壹、研究對象之母群體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進行。在選擇研究對象時,基於下列兩點考量,以臺北 市及新北市為研究範圍,以服務於其內公幼之教保服務人員為研究對象:(1)

公幼之員額編制及人員遴聘皆符合法令規定,較容易掌握班級內的成員資格;

(2)研究者於臺北市就學及就職,取地利之便。本研究的「公立幼兒園」包含 國小附幼及專設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指的是在幼兒園服務且正式帶班教學 之教保服務人員,不包括不帶班的專設幼兒園之園長及國小附幼之專任主任,

助理教保員因在公幼極少被聘用亦不納入。

依據教育部統計處(2017)公布之 105 學年度26幼兒園教師概況的資料顯 示:臺北市公立幼兒園有 149 所,其中包含 135 所公立國小附幼及 14 所專設幼 兒園,663 個班級,1481 位教保服務人員(教師 1234 位,教保員 247 位,不含 園長及助理教保員),平均一個幼兒園約有9.93 名教保服務人員;新北市公立幼 兒園共有298 所,其中包含 218 所公立國小附幼兒園及 80 所專設幼兒園(含分 班),2078 位教保服務人員(教師 1269 位,教保員 809 位,不含園長及助理教 保員),平均一個幼兒園約有 6.97 名教保服務人員。

依前述資料,臺北市及新北市公立幼兒園總數量為447 所

(149+298=447),臺北市和新北市幼兒園分別佔比為 33.3%(149/447=0.333)

及 66.7%(298/447=0.667),本研究依此例作為在兩市抽取研究對象的數量的比 例。

26 教育部統計處 2017 年最新的幼兒園概況只提供 80-105 學年度的統計資料。

貳、取樣方式

依據Tinsley 的建議,調查研究樣本數可依問卷題數來計算,每一個問項大 約 5 到 10 個受訪對象(引自吳齊殷譯,1999)。本研究採用之「公立幼兒園教 保服務人員合班關係問卷」共有48 題,因此至少需要 240 位(48x5)教保服務 人員為有效樣本;若以70%的回收率計算,本研究最少需要發放 343 份問卷。

因本研究探討幼兒園內各班級教保服務人員的合班資格配置,故以幼兒園為 單位發放問卷。按照臺北市與新北市的比例分配問卷數量,臺北市需要發放至 少 115(343*33.3%)份,新北市至少需要 229(343*66.7%)份。接著,再按照 各市每園平均人數估算,每班兩人計算,得出臺北市至少需要 12 所

(115/9.93)幼兒園,新北市至少需要 33 所(229/6.97)。表 3-2-1 呈現臺北市及 新北市公幼的教師人數、教保員人數、臺北市和新北市幼兒園分別佔的比例以 及本研究要抽取園所數,以便清楚閱讀與比較。

表3-2-1

臺北市與新北市公幼教師與教保員、班級數及園數各佔比例及需抽取樣本數一覽表

臺北市 新北市

教師人數 1234 人 1269 人

教保員人數 247 人 809 人

各市公立園所數/雙北市總園數 149 所/447 所 298 所/447 所

比例 33.3% 66.7%

所需樣本數/平均人數

=抽取園數

115/9.93 1227

229/6.97 3328

本研究以教育部統計處(2017)及全國教保資訊網(2017)所分布的臺北市 及新北市公幼名單為抽樣架構,將名單內的幼兒園(按行政區)依序編號,然

27 115/9.93≒11.5;四捨五入到整數位故=12。

後採系統性抽樣(臺北市以每隔12 園29抽一所、新北市以每隔8 園30抽一所), 因本研究自變項之一為教保服務人員不同資格配置,故若該幼兒園沒有教保 員,則以該幼兒園下一個編號抽取樣本。

樣本抽出後,致電該幼兒園,向園長或園主任說明研究目的及內容,並確認 其幼兒園有教保員帶班,取得同意;若不同意者,則以該幼兒園下一個編號的 幼兒園替補。此步驟重複直到人數足夠為止。

依前述取樣方式,臺北市共抽取12 所。但為避免同意參與之樣本人數不 足,研究者多加 6 所願意協助31填寫問卷的幼兒園,故總共抽出18 所,分布於 11 個行政區(因有些行政區的幼兒園數量小於 12 所沒有被抽到),包括 98 班、

每班內兩位教保服務人員均填寫,共教師167 位、教保員 53 位。新北市共抽取 33 所,但為避免同意參與之樣本人數不足,研究者多加兩所願意協助32填寫問 卷的幼兒園,故總共抽出 35 所,分布於 19 個行政區(有些行政區的幼兒園數 量少於 8 所沒有被抽到),包括 140 班、每班內兩位教保服務人員均填寫,共教 師 190 位、教保員 112 位。

參、正式樣本

一、問卷發放及回收

取得幼兒園的同意後,研究者親自或以郵寄掛號方式發送問卷,並附上回郵 掛號郵資、信封袋以及小禮物。為避免非研究對象的人員閱讀問卷,並確保研 究對象問卷回答的隱私性,每份問卷皆附上一個信封,研究對象填完問卷後將 問卷彌封於該信封內,再交由研究者,或是交給園長/園主任回收後統一寄回。

本研究問卷於107 年 4 月中旬開始發放,給研究對象 2 周的時間填答並寄 回,並在107 年 5 月上旬再次致電幼兒園提醒園長/園主任,或是主動提出可親

29 臺北市 149/12 所需園所數≒12.4;四捨五入到整數位故=12。

30 新北市 298/33 所需園所數≒9.0;四捨五入到整數位故=9。

31 研究者詢問在幼教現場工作的友人,協助介紹願意幫忙填寫的幼兒園。

32 研究者詢問在幼教現場工作的友人,協助介紹願意幫忙填寫的幼兒園。

自至該幼兒園回收問卷,問卷回收至107 年 5 月 21 日為止。

台北市總共發出 203 份問卷,回收 185 份,去除無效問卷 3 份(填答者直接 表明不想填寫,1 份;教保服務人員基本資料漏答超過 5 題,1 份;合班關係量 表各題均填答同一個答案者,1 份),共得有效問卷 182 份,有效回收率

89.7%。新北市總共發出 317 份問卷,有 5 所幼兒園未寄回,回收 271 份,去除 無效問卷12 份(教保服務人員基本資料漏答超過 5 題,3 份;空白退回未填 寫,7 份;合班關係量表各題均填答同一個答案者,2 份),共得有效問卷 259 份,有效回收率 81.7%。雙北市共得有效問卷共 441 份,有效回收率為 84.8%,

已滿足至少需要 343 份研究樣本之需求。正式樣本的比例為臺北市 41.3%、新北 市 58.7%,與母群體之比例為台北市 33.3%、新北市 66.7%稍有不同。

二、教保服務人員之個人及幼兒園背景狀況

(一) 回收樣本(N=441)

1. 研究對象本身之個人及幼兒園背景狀況

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及所屬幼兒園狀況呈現於表 3-2-2,在教保服務人員背 景部分,年齡在 40-49 歲(139 人,31.5%)為最多,其次為 30-39 歲(134 人,30.4%),最少為 50 歲以上(72 人,16.3%);聘雇資格以正式教師(264 人,59.9%)為最多,其次為正式教保員(112 人,25.4%),最少為其他,如雇 員、公務員(2 人,0.5%);在本園服務年資部分,最多為服務 0-12 個月(104 人,23.6%),其次為 193 個月以上(66 人,15%),最少為 85-96 個月(8 人,

1.8%);在教育程度的部分,大學畢業為最多(331 人,75.1%),其次為碩士畢 業(89 人,20.2%),最少為五專畢業及博士畢業(皆為 1 人,0.2%);研究對 象以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為多(263,59.6%);薪資部分,以每月 40,001-45,000 元(90 人,20.4%)為最多,其次為每月 35,001~40,000 元(79 人,17.9%),

每月60,001 元以上最少(64 人,14.5%)。統整上述,本研究樣本大多為 40-49 歲、正式教師沒有兼任行政職務,服務年資大部分0-12 個月,教育程度為大學

畢業,薪資多為 40,001-45,000 元。

本次研究對象的班級特性,班級年齡以混齡班(307 人,69.6%)為多,師 生比最高為 1:15(370 人,83.9%),其次為 1:10~1:14(39 人,8.8%),

最低為 1:10 以下(32 人,7.3%)。

關於合班經驗的部分,與合班同事合班年數,最多為合班 0-12 個月(283 人,64.2%),其次為合班 12-24 個月(71 人,16.1%),最少為合班 49-60 個月

(11 人,2.5%);合班決定方式以園長/園主任決定為最多(171 人,38.8%),

其次是其他合班方式(138 人,31.3%),最少為自己協調與關係好(2 人,0.5

%);過去合班感受,最多為正向感受多於負向感受(350 人,79.4%),其次為 負向感受多於正向感受(42 人,9.5%),最少為沒感覺(9 人,2.0%);教育理 念契合度的部分,以理念時常契合(240 人,54.4%)為最多,其次是理念總是 契合(120 人,27.2%),最少為理念不契合(5 人,1.1%);合班同事個性相處 以容易相處(395 人,89.6%)為最多,其次為沒感覺(28 人,6.3%),最少為 不容易相處(18 人,4.1%)。統整上述,本研究樣本大多合班經驗以正向感受 多於負向感受、合班同事個性容易相處。

表3-2-2

教保服務人員背景狀況一覽表(研究對象,N=441)

背景變項 組別 人數 百分比(%)

個 人 背

年齡 20-29 歲 96 21.8

30-39 歲 134 30.4 40-49 歲 139 31.5 50 歲以上 72 16.3

聘雇資格 正式教師 264 59.9

代理教師 48 10.9 正式教保員 112 25.4 代理教保員 15 3.4

其他 2 0.5

在本園服務年資 0-12 個月 104 23.6

13-24 個月 59 13.4 25-36 個月 54 12.2 37-48 個月 28 6.3 49-60 個月 33 7.5 61-72 個月 26 5.9 73-84 個月 15 3.4 85-96 個月 8 1.8 97-144 個月 25 5.7 145-192 個月 23 5.2 193 個月以上 66 15.0

教育程度 五專畢 1 0.2

二專畢 19 4.3

大學畢 331 75.1

碩士畢 89 20.2

博士畢 1 0.2

是否兼任 否 263 59.6

行政職務 是 178 40.4

薪資 21,000~25,000 元 12 2.7 25,001~30,000 元 21 4.8 30,001~35,000 元 58 13.2 35,001~40,000 元 79 17.9 40,001~45,000 元 90 20.4 45,001~50,000 元 47 10.7 50,001~55,000 元 36 8.2 55,001~60,000 元 34 7.7 60,001 元以上 64 14.5 班

級 特

班級年齡 分齡班 134 30.4

混齡班 307 69.6

師生比 1:10 以下 32 7.3

1:15 370 83.9

合班同事個性相處 容易相處 395 89.6

沒感覺 28 6.3

不容易相處 18 4.1

2. 研究對象自陳之合班同事

依據研究對象所填答有關其合班同事的基本資料,表 3-2-3 呈現其合班同事 之個人背景狀況。年齡以 40-49 歲(137 人,31.1%)為最多,其次為 30-39 歲

(123 人,27.9%),最少為 50 歲(84 人,19.0%);聘雇資格因為勾選是否具 有教師合格證的漏答情形嚴重,故只採計聘雇資格職稱,以正式教師最多(254 人,57.6%),其次為教保員(113 人,25.6%),最少為其他(7 人,1.6%);合 班同事在本園服務的服務年資最多為最多為服務 0-12 個月(92,20.9%),其次 為不清楚(指研究對象並不知道合班同事的服務年資;71 人,16.1%),最少為 85-96 個月(5 人,1.1%);在教育程度的部分,大學畢業為最多(299 人,67.8

%),其次為碩士畢業(91 人,20.6%),最少為五專畢業(1 人,0.2%);合班 同事以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為多(242 人,54.9%);合班同事薪資部分,以 40,001~45,000 元(138 人,31.3%)為最多,其次為 45,001~45,000 元 (113 人,25.6%),21,000~25,000 元者最少 (4 人,0.9%)。統整上述,本研究的合 班同事大部分為 40-49 歲,聘雇資格為正式教師,服務年資 0-12 個月,且沒有 兼任行政工作,大學畢業,薪資為 40,001~45,000 元。

表3-2-3

教保服務人員自陳合班同事背景狀況一覽表(合班同事,N=441)

背景變項 組別 人數 百分比(%)

合班同事年齡 20-29 歲 97 22.0

30-39 歲 123 27.9 40-49 歲 137 31.1

50 歲以上 84 19.0

合班同事聘雇資格

正式教師 254 57.6

代理教師 52 11.8

教保員 112 25.4

(二) 正式樣本

(N=410)

研究者組合回收樣本及其合班同事的聘雇資格,總共有13 種不同組合;表 3-2-4 呈現各組合及其人數。資格配置中,以正式教師搭配正式教師的組數為最 多(167 組,37.9%),其次是正式教師搭配正式教保員的組數(98 組,

22.2%),接著是正式教師搭配代理教師的組數(71 組,16.1%)、正式教保員搭 配正式教保員的組數(52 組,11.8%),最少為代理教保員搭配代理教保員以及 代理教保員搭配其他的組數(各1 組,0.2%)。為利後續統計分析之穩定性及有

22.2%),接著是正式教師搭配代理教師的組數(71 組,16.1%)、正式教保員搭 配正式教保員的組數(52 組,11.8%),最少為代理教保員搭配代理教保員以及 代理教保員搭配其他的組數(各1 組,0.2%)。為利後續統計分析之穩定性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