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量化的問卷調查法與質化的訪談法並行,分別以此兩種方法 說明本研究的對象:

壹、量化的研究對象

以目前任教於台中市國民中小學,有參與特教新課綱試辦的國民教育 階段教師(含特教業務承辦人如特教組長或資料組長、合格特教教師等)

為研究對象。台中市有 5 所國民小學、5 所國民中學為試辦學校,試辦的 國民小學為北屯國小、西屯國小、順天國小、霧峰國小、豐原國小,試辦 的國民中學則是成功國中、大雅國中、順天國中、黎明國中、北新國中,

選取以上共 10 所試辦學校的相關人員和教師為研究對象。每校依據適當 人數寄發適量問卷,計 101 份,刪除四題以下未填答以及勾選同一選項者 視為無效問卷,有效問卷共 88 份,有效問卷的回收率為 87%,而在調查樣 本中,有些背景變項的樣本數若不足,恐會影響統計分析的結果,因此根 據次數分配比例做適當變項群組的合併,正式問卷的回收樣本分析如下:

一、調查樣本「性別」分析

根據表 3-1,在所有受試者中,女性教師占了八成以上,而男性教師 則不到二成。

表 3-1

調查樣本性別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性別

男 13 14.8 女 72 81.8 遺漏值 3 3.4 總計 88

65

二、調查樣本「年齡」分析

根據調查結果,受查樣本最多的年齡層為 31~40 歲,占 45.5%,依次 是 41~50 歲、30 歲以下,最後是 51 歲以上,占不到 10%。由此可知,51 歲以上的樣本數過少,考量到研究背景變項的統計分析,遂將其整併到 41~50 歲群組中,並將其群組更名為 41 歲以上,原樣本數如表 3-2;而合 併後,30 歲以下有 18 人(佔 20.5%),31~40 歲有 40 人(佔 45.5%),而 41 歲以上則有 30 人(佔 45.5%)。

表 3-2

原調查樣本年齡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年齡

30 歲以下 18 20.5 31-40 歲 40 45.5 41-50 歲 22 25.0 51 歲以上 8 9.1

遺漏值 0 0.0

總計 88

三、調查樣本「服務教學年資」分析

依據原樣本數表 3-3,年資在 6~10 年和 11~15 年的教師兩者占了五成 左右,再來是 5 年以下的教師,約 19.3%;16~20 年有 10.2%;而年資在 21 年以上的樣本數亦不多,考量到背景變項的統計分析,將其合併到群組 21 年以上,而整併後有 23.9%,其餘不變。

66

表 3-3

原調查樣本服務教學年資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年資

5 年以下 17 19.3 6-10 年 26 29.5 11-15 年 23 26.1 16-20 年 9 10.2 21-25 年 8 9.1 26-30 年 3 3.4 31 年以上 1 1.1

遺漏值 1 1.1

總計 88

四、調查樣本「教師專業背景」分析

承如表 3-4,特殊教育系所畢業的教師(62.5%)遠高於修畢特教學分 和一般系所的教師。原本使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做統計分析,但由於一般 系所畢業的教師人數過少,因此在後續的背景分析時並未併組,但採用 t 檢定比較純特教系所畢業的教師和其他系所畢但修畢特教 30 學分以上的 教師共兩個變項。

表 3-4

調查樣本教師專業背景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教師 專業 背景

特殊教育系所畢(含研究所 40 學分班) 55 62.5 修畢特教 30 學分以上(含學士後學分

班、特殊教育學程) 27 30.7

一般系所 6 6.8

其他 0 0.0

遺漏值 0 0.0

總計 88

67

五、調查樣本「擔任職務」分析

根據表 3-5,擔任導師職務的教師超過六成以上,有 69.3%;再來是 專科任教師,最後才是組長兼教師,而其他部分則是以代理代課教師為主。

而在研究背景變項的統計分析時,原要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但導師部分 人數遠高於其他職務教師,因此將除了導師以外的職務合併為非導師的群 組變項,再採用 t 檢定進行兩者的比較差異,整併後的導師組有 61 人

(69.3%),非導師組為 27 人(30.7%)。

表 3-5

原調查樣本擔任職務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擔任職務

主任兼教師 0 0

組長兼教師 6 6.8

導師 61 69.3

科任或專任教師 18 20.5

其他 3 3.4

遺漏值 0 0.0

總計 88

六、調查樣本「任教階段」分析

如表 3-6,受查樣本中,任教國中的教師超過五成,占 59.1%,國小 教師占四成左右,有 40.9%。

表 3-6

調查樣本任教階段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任教階段 國中 52 59.1 國小 36 40.9 遺漏值 0 0.0 總計 88

68

七、調查樣本「主要任教班型」分析

根據表 3-7 顯示,特教班教師占多數,高達 67.0%,再來是資源班教 師,占 22.7%,其他依序是巡迴輔導、在家教育、普通班教師。由此表得 知,多數教師多擔任資源班和特教班教師,其他任教班型的教師樣本數過 少,因此在背景變項分析時,不採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而是以 t 檢定比 教資源班和特教班教師兩者間的差異。

表 3-7

調查樣本主要任教班型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主要任教班型

普通班 2 2.3

資源班 20 22.7

特教班 59 67.0

巡迴輔導 4 4.5

在家教育 2 2.3

遺漏值 1 1.1

總計 88

八、調查樣本「特殊教育班型/數」分析

此題項是調查各校的特殊教育班級數有多少,承表 3-8 顯示,特教班 級數在 4 班的樣本最多,再來是班級數有 6 班和 5 班的樣本,最後依序是 8 班、3 班。由表得知,班級數在 3 班或 8 班的樣本數較其他班級數少,

因此在統計分析時,將班級數 3 班和 4 班者合併,並將其群組更名為 4 班 以下(含),佔 34.1%;而班級數 8 班則和 6 班者合併成為 6 班以上(含) 的群組,佔 43.2%。

69

表 3-8

原調查樣本特殊教育班型/數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特殊教育班型/數

3 班 5 5.7

4 班 25 28.4 5 班 20 22.7 6 班 24 27.3 8 班 14 15.9

遺漏值 0 0.0

總計 88

九、調查樣本「是否具有其他教師證」分析

承表 3-9 顯示,試辦學校中具有其他領域專長或教師證的教師接近但 未過半,約 42.0%,未有其他教師證者則占 58.0%。

表 3-9

調查樣本是否具其他教師證一覽表

基本資料 次數 百分比%

是否具其 他教師證

是 37 42.0 否 51 58.0 遺漏值 0

總計 88

貳、質化的研究對象

根據問卷調查結果,訪談對象首先採方便取樣,以願意接受訪談的教 師優先,受查者中有一位國中資源班教師願意接受訪談;再來以立意取向 選取訪談對象,國小是以班級數差距最多且經過專家判斷推薦後選取兩所 學校,以了解班級數差距對試辦教師在執行上有否不同的看法,又考量到 若有行政與教學經歷的教師,能通盤了解試辦狀況,因此以該校的特教組 長兼教師(一位身兼特教班教師,一位身兼資源班教師)為訪談對象;而

70

由於國中班級數差距不多,其中一所是主動意願接受訪談的資源班教師,

另一位訪談對象便選取班級數在中間值的特教班教師,因此對象總計是國 中、國小教師各兩名,且分別擔任不同職務,有特教組長、特教班教師、

資源班教師等,共計四名教師,請現職教師提供試辦的狀況和心得感想,

以補強問卷調查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