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臺東縣國小客語教師之客語教學經驗,則研究對象設定 為在臺東縣小學任教客語教學的九位教師,其皆有豐富的客語教學經驗,而其中 除一位正式教師外,其他客語教師皆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人員,分別藉由訪 談了解其對於目前臺東縣客語教學之現況看法,以下則為受訪者的基本介紹:

一、A 教師

A 教師為女性教師,本身為客家人,而其客家腔調為四縣腔,客語的教學年 資為十年,所具備之客語認證為客語中高級認證,具有薪傳師的資格,而其擔任 客家語教學教師的程序,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人員到校應聘。

A 教師所任教的學校有三所學校,其中一所為國中,而其中一所國小為客語 生活學校,其任教之國小,所任教的年級為一至六年級,所安排的任課的時間,

皆為正課一至七節的時間。

二、B 教師

B 教師為女性教師,本身為客家人,而其客家腔調為四縣腔,客語的教學年資 為七年,所具備之客語認證為中高級認證,具有薪傳師的資格,而其擔任客家語 教學教師的程序,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人員到校應聘。

B 教師所任教的學校有六所學校,其中有兩所為幼兒園,而其所任教之國小,

有兩所為客語生活學校,所任教的年級為一至六年級,上課時間皆為正課一至七 節的時間。

33

三、C 教師

C 教師為女性教師,本身為客家人,而其客家腔調為四縣腔,客語的教學年資 將近十年,所具備的客語認證為中高級認證,具有薪傳師的資格,而其擔任客家 語教學教師的程序,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人員到校應聘。

C 教師所任教的學校有七所學校,其中一所為國中,而其任教學校皆非為客語 生活學校,而其中任教之國小,所任教的年級為一至六年級,所安排的任課時間,

皆為正課一至七節的時間。

四、D 教師

D 教師為女性教師,目前為客家相關協會之理事長,也在客語相關電台節目 擔任主持人,本身為客家人,而其客家腔調為屏東的四縣腔,客語的教學年資為 六年,所具備的客語認證為中高級認證,具有薪傳師的資格,而其擔任客家語教 學教師的程序,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人員到校應聘。

D 教師所任教的學校有三所學校,皆為國小,且皆非客語生活學校,而所任 教的年級為一至六年級,所安排的任課的時間,皆為正課一至七節的時間。

五、E 教師

E 教師為退休女性校長,本身為客家人,而其客家腔調為屏東六堆之四縣腔,

客語的教學年資為一年,所具備的客語認證為中級認證,不具有薪傳師的資格,

而其擔任客家語教學教師的程序,為編制內教師自願任教。

E 教師在一國小任教,其學校為客語生活學校,所任教的年級為一至六年級,

所安排的任課時間為正課一至七節的時間。

E 教師目前為臺東縣客語教師的培訓委員,同時也為客家相關協會之理事長,

主要是以培育客語師資的委員工作為主。E 教師為推動臺東縣客語教學的重要推手 之一,也謂其開創先河,致力於推廣臺東縣的客語教學,所任擔任之學校,也為 臺東縣第一所申請客語生活學校之學校,E 教師一直以來,都積極舉辦客語相關活 動及投身於客語的師資人才培訓,希望能為臺東的客語教學盡一份心力,營造更 好即更加完善的客語學習環境。

34

六、F 教師

F 教師為女性教師,本身為客家人,而其客家腔調為四縣腔,客語的教學年資 為六年,所具備的客語認證為中高級認證,具有薪傳師的資格,而其擔任客家語 教學教師的程序,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人員到校應聘。

F 教師所任教的學校有四所學校,皆為國小,其中一所為客語生活學校,所任 教的年級為一至六年級,所安排的任課的時間,皆為正課一至七節的時間。

七、G 教師

G 教師為女性教師,本身為客家人,而其客家腔調為四縣腔,客語的教學年 資為六年,所具備的客語認證為中高級認證,也具有薪傳師的資格,而其擔任客 家語教學教師的程序,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人員到校應聘。

G 教師所任教的學校有五所學校,皆為國小,且皆非客語生活學校,而其中 任教之國小,所任教的年級為一至六年級,而五所學校所安排的任課的時間,其 中四所皆為正課一至七節的時間,而其中一所,因配合 G 教師要在其他學校任教,

而將上課時間安排在晨讀以及中午的時間上課。

八、H 教師

H 教師為女性教師,本身為客家人,而其客家腔調為四縣腔,客語的教學年 資將近十年,所具備的客語認證為中高級認證,不具有薪傳師的資格,而其擔任 客家語教學教師的程序,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人員到校應聘。

H 教師所任教的學校有四所學校,皆為國小,且皆非客語生活學校,所任教 的年級為一至六年級,所安排的任課的時間,皆為正課一至七節的時間。

九、I 教師

I 教師為女性教師,本身為客家人,且其父母親皆為客家人,而客家腔調為屏 東的南四縣腔,客語的教學年資為四年多,所具備的客語認證為中高級認證,也 具有薪傳師的資格,而其擔任客家語教學教師的程序,為無教師資格之教學支援 人員到校應聘。

I 教師所任教的學校有五所學校,有三所國小及兩所國中,此五所學校,皆非

3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