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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中部四個縣市,包含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與南投縣等 四縣市轄區內之 544 所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研究母群體。本研究之研究對 象共分為預試研究對象及正式調查研究對象兩種,說明如下:

一、預試研究對象

本研究抽取之預試樣本係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及南投縣等四縣 立之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研究對象,自台中市抽取1所學校、台中縣抽取4 所學校、彰化縣抽取5所學校、南投縣抽取3所學校,總共抽取13所學校,

總計126位教師,作為預試問卷之研究對象。最後共回收120份問卷,剔除 無效問卷2份,有效問卷為118份,有效問卷比率為95%。

二、正式調查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與南投縣等四縣市轄區內之544 所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研究母群體。為使研究對象更具代表性,本研究採 取分層抽樣的方式,按各縣市學校數及學校規模比例來決定應抽取的學校 數目。第一層是以學校地區為分層依據,本研究根據中部四個縣市於該縣 市的教育局網路上所公布的學校概括數共計544所,所抽取的學校數約占 四縣市學校總數的1/6,因此共抽取90所學校作為正式施測的樣本學校。

然後依照四個縣市之學校數佔總數的比例,自台中市抽取10所,台中縣抽 取26所,彰化縣抽取29所及南投縣抽取25所,共計90所國民小學。

第二層是以學校規模為抽樣的依據。本研究將學校規模分為四種,分 別是12班以下、13-24班、25-48班及49班以上。根據上述所抽取的90所學 校,再依不同的學校規模抽取不同數目的研究樣本,其中「12班以下」的 學校共抽取5名教師,「13-24班」規模的學校抽取共8名教師,「25~48班」

規模之學校共抽取10名教師,「49班以上」規模之學校共抽取12名教師,

總計抽取679名現職國民小學教師。

本研究於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中旬開始進行正式問卷調查,研究樣本數 與問卷收發情形如表3-1所示。正式問卷共計發出679份,經電話催收,正 式問卷回收的結果為583份,剔除無效問卷共30份,有效問卷為553份,問 卷回收率為85.86%,有效問卷比率為81.44%。

表3-1 各縣市國民小學校數、抽樣數及樣本數分配

台中市

(校數)

台中縣

(校數)

彰化縣

(校數)

南投縣

(校數) 合計

12 班以下 1 9 14 19 43

13-24 班 1 5 7 3 16

25-48 班 4 7 5 2 21

49 班以上 4 5 3 1 13

回收問卷數 95 171 190 127 583

有效問卷數 90 166 184 121 553

註:各縣市國民小學學校數係根據94學年度各縣市的學校概況

本研究係以中部四個縣市,包含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與南投縣等 四縣市轄區內之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研究對象,進行正式問卷之抽樣調 查。所得有效樣本中,依受試者之性別、年齡、教育背景、任教年資、學 校規模、學校地區、主要任教年級和職務等八項背景資料作分析,並歸納 成表3-2說明樣本分佈之情形。

(一)性別:男性教師207人(37.4%),女性教師346人(62.5%),合 計共553人。

(二)年齡:30 歲以下 127 人(22.9%),31-40 歲 246 人(44.4%),

41-50 歲 148 人(26.7%),51 歲以上 32 人(5.7%),合計共有

表3-2 正式問卷調查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

一般大專院校 177 人(32.0%),研究所以上(含四十學分班)101 人(18.2%),合計共 553 人

(四)任教年資:5 年以下 108 人(19.2%),6-10 年 191 人(34.5%),

11-20 年 183 人(33.0%),21 年以上 71 人(12.8%),合計共 553 人。

(五)學校規模:12 班以下 163 人(29.4%),13 ~24 班 111 人(20.0%),

25 ~48 班 149 人(26.9%),49 班以上 130 人(23.5%),合計 共 553 人。

(六)學校地區:台中市 90 人(14.8%),台中縣 166 人(30.0%),

彰化縣 184 人(33.2%),南投縣 121 人(21.8%),合計共 553 人。

(七)主要任教年級:低年級 66 人(11.9%),中年級 226 人(40.8%),

高年級 261 人(47.1%),合計共 553 人。

(八)職務:級任 378 人(68.3%),科任 175 人(31.6%),合計共 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