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研究目標之企業與訪談對象
李佩璇(2006)認為企業在導入行動學習之前,擁有成功的數位教育訓練經 驗是相當重要的,因此本研究抽樣的企業除了必須已導入數位教育訓練,本研究 者考量到具一定規模的企業較能負擔科技導入的人力、金錢等成本花費,王文雯
(2008)的研究也指出,台灣現今導入數位教育訓練以大型企業為多,加上本研 究目的為得知企業在行動學習的執行現況與探討可達到的成效,因此決定研究的 目標企業的組織規模為中小型以上企業,並尋找其教育訓練相關人員為訪談對 象。
(一)組織規模
根據台灣綜合研究院(2008)對中小企業的定義,可採實收資本額或員工人 數為判定標準: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等,其實收資本新台幣 8000 萬下,經常雇用員工未滿 200 人;其他行業前一年度營業額新台幣 1 億元以下,
經常雇用員工未滿 50 人。
依此定義,本研究的目標企業的判定資格為實收資本新台幣 8000 萬(製造 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或 1 億元以上,經常雇用員工 200 人(製造業、
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或 50 人以上。
(二)受訪對象
依照不同企業的組織規劃,執行教育訓練的人員有可能隸屬於人力資源部門、
教育訓練部門或秘書室部門等。因訪問面向涉及受訪企業於教育訓練的規劃導入、
執行,或課後評鑑等,因此受訪對象必須為實際參與執行教育訓練的相關人員。
相關人員可包含決策導入人員、規劃安排教育訓練人員、教材內容或平台的開發 與維護廠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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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企業與訪談對象資料
依照研究設定的目標之企業與訪談對象,本研究對象共六位,三位是分別任 職於高科技業、人身保險業和物流業的教育訓練規劃人員,並再各自與這三家企 業推動行動學習時的相關合作廠商或部門聯繫,找到三位協助這三家企業教育訓 練的相關人員來進行訪談。深入瞭解這三家企業的教育訓練現況後,高科技業和 人身保險業選擇其教材合作廠商,物流業則選擇其內部相關部門進行訪談。為保 護個案企業與受訪對象的隱私,本研究針對的三家個案企業與六位訪談對象皆以 代號稱之。
個案企業 A 成立於 1980 年代,屬高科技產業,以筆記型電腦和通訊產品製 造加工為主要業務,於台灣及中國大陸等地設有據點,總資本額達 460 億台幣,
全球員工人數逾七萬人。企業 A 強調以積極研發的精神來面對科技業的高度競 爭,注重員工相關技能的養成,因此於人力資源中心下設有專門規劃與執行教育 訓練的部門。本研究的訪談對象即為該部門的負責人員之一林小姐(本研究所指 稱的研究對象均為化名)。林小姐從事教育訓練相關業務約近三年的經驗,在企 業 A 內主要負責課程的規劃與執行、課後追蹤等業務。與企業 A 搭配的受訪者 為其英文教材合作廠商之一的范小姐,范小姐為其公司與企業 A 聯繫的窗口,
負責教材的推廣與回報客戶反應,她擔任業務約兩年。由於范小姐的公司為企業 A 之合作廠商中有開發行動教材經驗者,因此選為本研究的訪談對象。
個案企業 B 於 1960 年代成立,為人身保險業。員工人數約 1 萬 3000 人,
其中業務人員高達 1 萬 1000 人,遍布台灣各地,該企業總資本額達台幣 609 億 元。服務項目包含各類型保險,如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和保障型特約等。該 企業強調創新和服務的經營理念,數度獲得「最佳保險專業獎」和「最佳社會責 任獎」等的肯定。受訪者李先生為業務人員訓練部門的主管,從事人力資源相關 工作將近 20 年的資歷,曾獲得人力創新獎的「創新經理人」獎項,顯示其對教 育訓練不但擁有自己的見解,也不斷嘗試可以增進員工工作績效的訓練方式。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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