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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中市公立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於學校社區關係經營的調查研 究,而以臺中市之公立國民小學教育人員為本研究的對象,而研究對象包括國民小學 之校長、主任、組長、級任及科任教師,以上述對象為研究之母群體,接下來則以分 層抽樣的方式來選取樣本,為讓樣本具有代表性,則依學校規模大小來決定選取之樣 本數。

依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資料統計,100 學年度第二學期在扣除 1 所實驗小學以 及 1 所特殊學校之後,台中市共有 229 所市立國民小學,。而研究者參考相關文獻之 後,則將學校規模區分為四類,分別是 12 班以下、13 至 30 班、31 至 48 班、49 班以

上,然後依學校規模大小所佔的比例決定選取樣本學校數。以下分別說明本研究預試 樣本與正式樣本之分配及回收情形。

一、預試樣本

研究者就臺中市 229 所國民小學,兼顧其學校規模、區域特性對學校成員之樣本 採分層抽樣(stratified sampling)方式,依照台中市 100 年教育統計年報之國民小學班級 數資料,將台中市國民小學分成 12 班以下(每校 6 人)、13-30 班(每校 8 人)、31-48 班(每校 10 人)、49 班以上(每校 12 人)四類,抽取 14 所學校 118 人,作為預試問 卷研究對象。

吳明隆(2011)提到預試樣本數為最多題項數量表之題項數的 3 至 5 倍。而本研究 預試問卷題數 41 題,因此 12 班以下抽取 5 校(每校 6 人)、13-30 班抽取 3 校(每校 8 人)、31-48 班抽取 4 校(每校 10 人)、49 班以上抽取 2 校(每校 12 人),一共抽取 14 校合計 118 人。實際回收情形,發放之 14 所學校如數回收,在回收問卷份數上共回收 116 份並未全數回收,回收之問卷在剔除填寫不完整的問卷之後,有效問卷共 107 份。

試問卷抽樣分配及回收之詳細情形,如表 3-1 所示。

表 3-2台中市國民小學預試問卷抽樣及回收分配情形 台中市國民小學預試問卷抽樣分配及回收情形

台中市公立國民小學

學校規模 學校數 分層比率 樣本校數 回收情形

回收校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12 班以下 66 28.82% 5 5 30 28

13-30 班 46 20.09% 3 3 23 23 31-48 班 74 32.31% 4 4 40 39 49 班以上 43 18.78% 2 2 23 17 合計 229 100% 14 14 116 107

二、正式樣本

本研究為兼顧樣本的代表性、時間及經濟效益,因此從臺中市 229 所國民小學依 學校規模,依照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上台中市國民小學 102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料及 研究者針對未填報學校資料其學校網站上公布之資料彙總後,按比例分層選取所需的 學校樣本數;再分別依不同學校規模抽取樣本。依照吳明隆(2011)指出,研究的母群 大小分為,小型區域(抽取樣本數 300 至 500)、中型區域(抽取樣本數 400 至 600)、

大型區域(抽取樣本數 500 至 800)、及全國性研究(抽取樣本數 900 至 1100)。而本研 究屬於中型區域研究,故抽取樣本數應當介於 400 至 600 之間。因此,12 班以下抽取 29 校(每校 6 人)、13-30 班抽取 24 校(每校 8 人)、31-48 班抽取 14 校(每校 10 人)、

49 班以上抽取 8 校(每校 12 人),一共抽取 75 校合計 602 人,實際回收情形,發放之 75 所學校共回收 73 所,在回收問卷份數上共回收 570 份並未全數回收,回收之問卷在 剔除填寫不完整的問卷之後,有效問卷共 528 份。正式問卷抽樣分配及回收之詳細情 形,如表 3-2 所示。

表 3-3台中市國民小學正式問卷抽樣分配及回收情形 台中市國民小學正式問卷抽樣分配及回收情形

台中市公立國民小學

學校規模 學校數 分層比率 樣本校數

回收情形

回收校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12 班以下 66 28.82% 29 29 171 160

13-30 班 74 32.31% 24 24 190 174 31-48 班 52 22.71% 14 13 129 118 49 班以上 37 16.16% 8 7 80 76

合計 229 100.00% 75 73 570 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