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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臺中市公私立幼兒園大班幼兒為詞彙施測對象,其家長為問卷調查對象,在正 式問卷發放前,以方便取樣的方式進行問卷預試,爾後再以隨機抽樣方式進行正式問卷調查 及施測,以下針對本研究之預試樣本及正式施測樣本,詳細說明:

一、預試樣本

研究者以方便取樣(convenience sampling)的方式選取預試樣本,同時考量地區性父母社經 地位的影響,選取臺中市 2 所較偏遠的公立幼兒園、2 所離市區較近的私立幼兒園,分別煩 請家長填寫「親子共讀實施問卷」進行問卷預試。共有 101 位家長進行問卷預試,回收 80 份,

回收率為 79%,剔除填答不完整及無效問卷 5 份,實得有效問卷 75 份,可用率達 74%。

為了提升本研究之「親子共讀實施問卷」之信效度,研究者於 2012 年 4 月初紙本輸出後,

亦是較有充裕的時間,針對此份問卷再增加預試樣本 50 份。依據林生傳(1999)教育程度與 職業分法計算出之前預試樣本之家長社經地位多為中高階級,因此研究者與指導教授討論 後,決定增加樣本的部分盡可能選擇中低社經地位的家庭作為預試,即選擇研究者家鄰近的 私立幼兒園,雖父母多為務農或工人、家管,但幼兒園有推行親子共讀學習單的活動。「親子 共讀實施問卷」發放 50 份,回收 29 份,剔除無效問卷 6 份,實得有效問卷為 23 份;加上第 一次預試樣本有效問卷為 75 份,最後共得有效問卷為 98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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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式樣本

本研究以 2010 年 12 月 25 日合併後之臺中市 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之 561 所公私立幼兒園 大班幼兒及其父母為取樣的母群體。吳明隆(2011)提及小區域研究樣本數之抽取,應為 300 至 500 人為標準,因此,本研究決定進行「親子共讀實施問卷」調查樣本數至少達 300 人。

本研究從台中市 561 所公私立幼兒園隨機選取有意願參與研究的幼兒園,共計 19 所,每 所幼兒園各抽 1 班大班之幼兒家長為「親子共讀實施問卷」調查對象,共計 365 位家長,研 究者並從每個選取的大班隨機抽取 50%的幼兒進行詞彙測驗,共計 183 位幼兒。

本研究共發出 365 份問卷,針對所發放的問卷,隨機抽樣 50%的幼兒進行本研究之「華 語兒童理解與表達詞彙測驗」,共計 183 位幼兒,其中 12 位無實施家庭親子共讀,但有進行 詞彙測驗共有 171 位幼兒。

第一次回收問卷為 305 份,回收率為 84%,當研究者隨機抽樣進行詞彙施測時,若該幼 兒的問卷在第一次尚未回收,研究者會再次請該班老師協助提醒該幼兒的家長填答問卷,以 便分析該位幼兒的詞彙施測結果與問卷數據。

由表 3-2-1 得知,參與研究的幼兒男生為 83 人,佔 48.5%、女生為 88 人,佔 51.5%,

填答問卷的身分為父親的佔 21.1%、母親的佔 78.4%、其他的佔 6%,幼兒年齡最大為 6 歲 又 11 個月、最小為 6 歲 0 個月,其平均年齡為 6 歲 4 個月。父親教育程度為國中佔 3.8%、

高中(職)佔 34.6%、大學佔 24.7%、專科佔 24.2%、研究所佔 12.1%;母親教育程度為國 小以下佔 4.9%、國中佔 29.7%、高中(職)佔 32.4%、大學佔 28.6%、專科佔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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