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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壹、母群體

本研究以 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就讀於高雄市國民中學一、二、三學生作為 研究的母群體。國民中學學生為公立學校及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不含特殊學校 及私立學校。依高雄市教育局 103 學年度公布的資料顯示,高雄市公立國中(含 完全中學國中部)共 91 所,學生總人數為 86,127 人,如表 3-2-1 所示。91 所學 校中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將學校規模分 為 24 班以下、25-60 班以及 61 班以上三種規模,各規模學校數量如表 3-2-2。

表 3-2- 1 103 學年度高雄市公立國民中學學校數及學生數統計表

表 3-2- 2 103 學年度高雄市公立國民中學學各規模學校數量統計表

貳、預試樣本與抽樣方式

為了解本研究「性別刻板印象與行為表現問卷」之適用性,是以 100 學年度 高雄市國民中學學校學生為預試問卷調查對象。在取樣人數方面,吳明隆(2005)

認為預試對象人數應以問卷最多題項「分量表」之 3-5 倍人數為原則,本研究預 試階段採取「性別刻板印象量表」此分量表共 50 題之 4 倍人數,約 200 位高雄 市國中學生作為預試對象,採立意取樣,抽取研究者服務學校高雄市中山國中之 一、二、三年級各一班及縣市合併前原屬高雄縣地區的鳳西國中其一、二、三年 級各一班,共六班約 200 人進行問卷預試,將結果做為正式量表之依據。問卷合 計共發出 204 份,回收 199 份,回收率為 97.5%,剔除答題不完整及無效問卷後,

共得有效卷 193 份,以回收所得之問卷剔除無效問卷來看,問卷可用率為 96.9%,

學校數 班級數 學生總數 男學生數 女學生數 91 所 3015 班 86,127 人 44,785 人 41,342 人

學校規模 24 班以下 25-60 班 61 班以上 總學校數 數量 40 所 37 所 14 所 91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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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試樣本分配及回收情形如表 3-2-3。

表 3-2- 3 預試樣本分配及回收情形

學校名稱 發放數 回收數 有效數 有效回收率 中山國中 105 103 101 96%

鳳西國中 99 96 92 92.9%

合計 204 199 193 94.6%

參、正式施測樣本與抽樣方式

根據 Sudman 建議,若是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數約在 500 人至 1000 人 之間較為適合(引自吳明隆、凃金堂,2007),因此研究者計畫抽取 550 至 600 位左右之學生進行調查研究。

本研究以配額抽樣,為避免樣本區集中於某些區域,故將區域分散進行抽 取,且由於目前教育制度以班級為教學單位,因此本研究以班級作為抽樣單位。

本研究依據高雄市學校規模大小之比例而抽樣,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 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將學校規模分為 24 班以下、25-60 班以及 61 班以 上三種規模,高雄市各型學校一覽表如表 3-2-4。高雄市班級人數平均一班約 28 人,以一校三個年級約 84 人計,共抽取 7 所學校,抽取的班級數因為配合一個 學校三個年級,抽取各學校規模的學校數及班級數的研究樣本抽取表如表 3-2-5 所示,共抽取 21 個班級。

在確定施測學校後,隨即與該學校聯繫,徵得其同意協助問卷調查工作,並 與負責聯繫之教師確認班級人數後發出並回收正式問卷。問卷共發出 636 份,為 防止問卷遺失或毀損,每校發出的問卷數目,略多於負責聯繫教師所告知的班級 人數,最後實際回收 606 份,回收率為 95.2%,剔除不完整等無效問卷,共得有 效問卷 582 份,回收的問卷可用率為 96%,茲將所抽取學校和發出及回收問卷情 形列於表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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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4 高雄市各型學校一覽表

學校類型 學校名稱

24 班以下

(40 所)

高師大附中國中部、中山大附中國中部、鼓山高中國中部、六龜高中 國中部、壽山國中、旗津國中、立德國中、興仁國中、鳳林國中、餐 旅國中、忠孝國中、中崙國中、中芸國中、潮寮國中、溪埔國中、鳥 松國中、嘉興國中、田寮國中、一甲國中、湖內國中、茄萣國中、永 安國中、彌陀國中、蚵寮國中、圓富國中、大洲國中、美濃國中、龍 肚國中、寶來國中、杉林國中、內門國中、甲仙國中、茂林國中、桃 源國中、那瑪夏國中、瑞豐國中、大仁國中、南隆國中、鳳翔國中、

翠屏國中小

25-60 班

(37 所)

新興高中國中部、中正高中國中部、福誠高中國中部、仁武高中國中 部、文山高中國中部、路竹高中國中部、鹽埕國中、明華國中、大義 國中、前金國中、七賢國中、後勁國中、右昌國中、國昌國中、三民 國中、民族國中、鼎金國中、苓雅國中、前鎮國中、獅甲國中、光華 國中、英明國中、鳳甲國中、五甲國中、小港國中、明義國中、大寮 國中、中庄國中、大樹國中、大灣國中、大社國中、前鋒國中、橋頭 國中、燕巢國中、阿蓮國中、梓官國中、旗山國中

61 班以上

(14 所)

林園高中國中部、瑞祥高中國中部、左營國中、龍華國中、福山國中、

楠梓國中、陽明國中、正興國中、五福國中、中山國中、鳳山國中、

鳳西國中、青年國中、岡山國中

表 3-2- 5 研究樣本抽取分布表 學校規模

(班級數) 學校數 所占母群百分比 抽取之學校數 (所)

抽取之班級數 (班) 24 班以下 40 44% 7x44%=3 3x3=9 25-60 班 37 40% 7x40%=3 3x3=9 61 班以上 14 16% 7x16%=1 1x3=3

總計 91 100% 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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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6 正式研究樣本分布情形及問卷回收情形

學校規模 學校名稱 發放數 回收數 有效數 有效回收率

24 班以下

鼓山高中國

中部 90 86 80 88%

嘉興國中 78 71 67 85%

彌陀國中 90 83 81 90%

25-60 班

光華國中 90 86 84 93%

福誠高中國

中部 99 97 94 95%

旗山國中 90 88 84 93%

61 班以上 正興國中 99 95 92 93%

合計 636 606 582 91.5%

肆、有效樣本背景變項資料分析

本研究探討的高雄市國中學生,其背景分為個人因素:包含性別、年級,和 家庭因素:包含小時候的玩具類型、家庭的社經地位、父母的教養態度(分家長 與子女的互動關係、家長對子女的期望、家長對子女的行為表現所展現的態度)、

手足類型及家事分工共七項,將回收有效樣本的背景變項資料分布情形,詳列如 表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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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7 國中生背景變項統計一覽表

背景變項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生 299 51%

女生 283 49%

年級

一年級 196 33.7%

二年級 190 32.6%

三年級 196 33.7%

小時候玩具類型

較男性化玩具 148 25.4%

較女性化玩具 242 41.6%

兩者皆有 184 31.6%

家庭的社經地位

低 238 40.9%

中 281 48.3%

高 62 10.7%

家長與子女的互動關係 有明顯性別差異 38 6.5%

無明顯性別差異 538 92.4%

家長對子女的期望

對男生的期望較高 65 11.2%

對女生的期望較高 44 7.6%

對男生女生的期望相同 467 80.2%

家 長 對 子女 的行 為表 現 所展現的態度

明確且嚴格要求 60 10.3%

視部分情況要求 213 36.6%

尊重子女的想法自由發展 307 52.7%

手足類型

獨生子女 84 14.4%

家中只有男孩 118 20.3%

家中只有女孩 113 19.4%

家中有男孩和女孩 267 45.9%

家事分工

主要由母親負責 212 36.4%

主要由父親負責 25 4.3%

主要由母親和女兒負責 54 9.3%

由父母親分工合作 45 7.7%

全家人分工合作 246 42.3%

註:小時候的玩具類型、家庭的社經地位、家長與子女的互動關係、家長對子女 的期望以及家長對子女行為表現所展現的態度等變項,因有遺漏值,故人數 總和未達 582 人,百分比之總和也未達 100%

由表 3-2-7 可知有效樣本中:

一、 性別方面:男女學生人數差異不大,分別為 299 人及 283 人。

二、 年級方面:各年級人數相差不大,一、二、三年級分為別 196 人、190 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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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人。

三、 小時候的玩具類型方面:有效樣本為 574 人,遺漏值 8 人為沒有填寫或填 寫沒有玩具。較女性化的玩具比例最高,佔 41.6%,其次為兩者皆有,佔 31.6%,較男性化玩具最低,為 25.4%。

四、 家庭的社經地位方面:有效樣本為 581 人,遺漏值為 1 人。中家庭社經地 位比例最高,佔 48.3%,其次為低家庭社經地位,佔 40.9%,高家庭社經地 位較低,僅佔 10.7%。

五、 家長與子女的互動關係方面:有效樣本為 576 人,遺漏值為 6 人。家長與 子女互動方式無明顯性別差異的比例為 92.4%,而家長對子女有明顯的性 別差異比例為 6.5%。由此可知,高雄市國中學生的家長大多數對子女無明 顯的性別差異對待。

六、 家長對子女的期望方面:有效樣本為 576 人,遺漏值為 6 人。家長對男生、

女生期望相同的比例為 80.2%,其次為家長對男生的期望較高,佔 11.2%,

比例最低為家長對女生的期望較高,佔 7.6%。顯示高雄市國中學生的家長 大多數對子女的期望是相同的,並沒有明顯的性別差異,但對男生期望較 高的比例還是比對女生期望較高的比例高一些。

七、 家長對子女的行為表現所展現的態度方面:有效樣本為 580 人,遺漏值為 2 人。家長在對子女行為是否符合其性別,採尊重子女的想法任其自由發展 的比例最高,佔 52.7%,其次為視部分情況要求子女行為符合其性別者,

佔 36.6%,比例最低為明確且嚴格要求子女行為應符合其性別,佔 10.3%。

顯示高雄市國中學生的家長有過半的比率對於子女的行為是否有符合其性 別,採取尊重態度,而要求子女的行為要符合其性別的比例是最低的。

八、 手足類型方面:比例最高為家中有男孩和女孩,佔 45.9%,其次是家中只 有男孩,佔 20.3%,接著為家中只有女孩,佔 19.4%,比例最低為家中僅有 獨生子女,佔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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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家事分工方面:在這個變項中,有 13 人勾選其他,填寫由奶奶負責,因為 本研究主要是瞭解家中的分工是否有性別刻板印象,故將此 13 人納入主要 為母親負責的選項中。從家事分工的比例來看,由全家人分工合作的比例 最高,佔 42.3%,其次為主要由母親負責,佔 36.4%,接著為主要由母親和 女兒負責,佔 9.3%,緊接著是由父母親分工合作,佔 7.7%,比例最低為主 要由父親負責,佔 4.3%。由此可知,高雄市國中學生的家庭由全家人分工 合作的比例很高,顯示目前的家事分工在性別刻板印象已經降低不少,但 主要由母親負責和主要由母親和女兒負責的比例加起來也有 45.7%,接近 過半的比例,故家事分工上主要由女性負責家事的現象還不低,表示還是 存有一定的性別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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