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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的選取

一、選取方式

一般來說,質性研究不像量化研究是以驗證假設為目的,而是學習去瞭 解研究對象的經驗,因此在樣本的選取上,往往便集中於最能提供有意義資 料的人身上(胡幼慧、姚美華,2002)。南投縣市台灣唯一不靠海的縣市,

信義、仁愛等鄉大都居住原住民,離研究者任職的地區近,且因研究者多年 支援保母訓練的課程工作,接觸不少原住民學員,研究者在考慮地緣性、時 間、精力和經費的限制後,採以立意取樣的方式選取南投縣家有發展遲緩兒 之山地原住民家長作為我訪談的對象。

二、研究對象之界定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居住南投縣,有發展遲緩兒之原住民家長」,須 符合下列指標:

居住設藉於南投縣之山地原住民家庭,在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行政區 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者。

研究對象的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之0-6歲特殊幼兒,

就讀於南投縣內公、私立托兒所。

三、 研究對象之來源及基本特質

在取樣過程中,是透過相關原住民朋友的協助詢問當地鄉托兒所提供個 案,考量到研究者與研究對象的關係較為生疏,在此過程中,研究者請任教

於鄉托兒所的原住民教保老師先行代為聯絡合適研究對象的訪談意願,且先

註:受訪對象以家庭為編號,A家庭之受訪家長編號為PA,其子女編號 為AC,餘此類推。

四、研究現場的選擇

原則上以受訪者方便並且感到自在的場所為首要考量(高淑清,2000),

皆事先透過電話商量後,並由受訪者熟悉的族人陪同,選定最適合的場所;

除了考量受訪者方便與心理上的安全感外,研究者留意孩子是否有人幫忙照 顧?留意整個情境是否讓受訪者安心不受干擾而能輕鬆自在的接受訪談。整 個訪談日期與地點整理如表3-3:

表3-3. 訪談日期與地點

受訪對象 PA PB PC

訪談日期(一) 99/6/18 99/6/30 99/8/03 訪談日期(二) 99/7/18 99/7/09 99/8/20

訪談地點 家中 家中 家中

本研究主要以發展遲緩兒之原住民家長之觀點,來探討原住民家長在親 師溝通方面的想法與需求及相關問題。吳天泰(1998)指出原住民對孩子的 教養方式受部落文化的影響,為更深入了解原住民文化價值觀對家庭教育的 關係,佐以訪談部落有影響力或相關族人的觀點。研究者以在研究內容以S 代表,訪談對象有部落長老(研究內容以O代表),ㄧ位目前就讀特教系的大 專青年(研究內容以Y代表),一位在鄉公所服務的人員(研究內容以M代表), 一位是服務於鄉托兒所的保育老師(研究內容以T代表),試從原住民族人的 觀點,更廣泛了解原住民發展遲緩兒家庭在療育的需求。

表3-4. 部落重要族人訪談日期與地點

受訪對象 長老 鄉公所公務員

就讀特教系 大專青年

鄉托 保育老師

受訪對象代碼 O M Y T

訪談日期 99/8/13 99/8/13 99/8/13 99/8/13

訪談地點 教會 家中 家中 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