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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採用的評估為兒童動作評估量表第二版、兒童感覺統合功能評量表、躺 姿屈曲(supine flexion)、趴姿伸直(prone extension)、及穩定度(stability)之測量。

針對這些評估分述如下:

壹. 兒童動作評估量表-第二版(Movement Assessment Battery for Children-

Second Edition, MABC-2)

兒童動作評估量表(Movement Assessment Battery for Children, M-ABC)常被研究 做為篩選 DCD 之評估工具(Civetta & Hillier, 2008; Clark et al., 2005; Geuze et al., 2001;

Missiuna et al., 2006; Wright & Sugden, 1996b)。此量表是 Henderson 及 Sudgen 在 1992 年修正 Test of Motor Impairment 量表(簡稱 TOMI)發展而來的動作評估量表。2007 年 Henderson 及 Sudgen 再修定 M-ABC 為兒童動作評估量表-第二版(MABC-2),將施 測項目做調整並擴充受測者的年齡範圍。MABC-2 為常模參照之標準化評估工具,評 估內容包含動作測驗及教師檢核表兩部分,而本研究則採用動作測驗的部分。測驗目 的是要篩選 3~16 歲的孩子是否有動作能力障礙,測驗分成 3~6 歲、7~10 歲、及 11~16 歲三種年齡階層,每個年齡層的測驗內容包含三大面向:手部精細操作(manual dexterity)、丟接技巧(Aiming & Catching tasks)、平衡技巧(balance tasks),依不同 的年齡層有不同的評估項目。測驗分數越低,代表動作表現越差。再測信度(test-retest reliability)方面,在精細操作、丟接技巧、平衡技巧及總分上的 Pearson 積差相關分 別為 0.77、0.84、0.73、及 0.80 (Brown & Lalor, 2009)。由相同施測者施測,兩次施測 時間相隔一週。施測項目的編製是由醫師、治療師、教育專家、及心理學家等專家共 同編制而成,有足夠的內容效度可以評估出動作領域的問題所在。但在構念效度上仍 缺乏足夠的實證資料。本研究採用 3~6 歲年齡層的項目評估感覺統合的介入成效以及 做為 DCD 的篩選評估工具,詳細的評估項目列於表 3-4-1。

表 3-4-1 兒童動作評估量表第二版之 3~6 歲評估項目 領域 手部精細操作

(manual dexterity)

丟接技巧

(Aiming & Catching tasks)

平衡技巧

(balance tasks)

評估項目 1 投錢幣(posting coins)

接沙包(catching beam bag)

單腳平衡

(one leg balance)

評估項目 2 串珠珠

(threading beads)

丟沙包至墊子(throwing beanbag onto mat)

跳至軟墊

(jumping on mat)

評估項目 3 運筆測驗

(bicycle trail)

腳跟走路

(walking heels raised)

參.感覺統合臨床觀察

躺姿屈曲(supine flexion)、趴姿伸直(prone extension)、及穩定度(stability)為 感覺統合臨床觀察測驗(Clinical Sensory Integration Observation, SICO)中的測驗項目 (Bundy et al., 2002; Norwood, 1999 ; Wilson et al., 1992)。感覺統合及運用能力測驗

(Sensory integration and praxis tests, SIPT)常用來評估孩子的運用能力,但在評估前 庭覺和本體覺的處理方面較弱,於是 SICO 是爲了補足 SIPT 的不足所做的補充測驗,

主要評估前庭覺和本體覺的處理能力(Bundy et al., 2002; Wilson et al., 1992)。然而這兩 種感覺配合肢體的運用能力呈現在個案的姿勢反應上,於是觀察個案姿勢反應,可以 反應出前庭覺和本體覺的處理情形。雖然 SICO 信度及效度方面有爭議,但臨床上仍 常被職能治療師用來評估孩子的感覺統合能力(Norwood, 1999; Wilson et al., 1992)。此 測驗為校標參照測驗,本研究為了呈現更細微的表現進步,把每項測驗之觀察項目再 度細分。分數越高者代表孩子在前庭覺及本體覺上的處理能力越成熟。以下分別對這 三項評估再加以詳述:

一.趴姿伸直(prone extension)

趴姿伸直的姿勢是要求孩子趴在地板上雙手及雙腳都離地抬起,且盡量維持姿勢

(如圖 3-4-1),評估重點是看孩子動作的品質以及維持姿勢的秒數。Ayres 認為此動 作是評估孩子前庭覺和本體覺功能的重要指標。六歲或六歲以上的孩子應能維持此動 作姿勢達 30 秒以上,且動作成熟足以達到以下標準:(1)整個身體不分段一起抬離 地面。(2)頭能抬離地面和垂直線夾 45 度角。(3)孩子的肩膀胸部及手臂應抬離地 面。(4)大腿遠端三分之一應抬離地面。(5)膝蓋彎曲應少於 45 度。(6)能大聲數 秒數,不憋氣。本研究參考上述標準把動作的表現細分為 17 個觀察項目,0 分代表未 達成,1 分代表此項目有達成,詳細內容請見附錄四。

圖 3-4-1 趴姿伸直 二.躺姿屈曲(supine flexion)

躺姿屈曲是先要求個案在躺姿下雙手交叉抱胸、及雙腳交叉,頭和雙腳同時往肚 子方向彎曲,並維持此姿勢 20 至 30 秒(如圖 3-4-2)。Ayres 認為前庭覺會誘發個案 的頸部及軀幹做出翻正反應。前庭覺處理差的孩子他的頭部會往後掉,脖子無法維持 彎曲的姿勢。躺姿屈曲和姿勢的缺陷及前庭覺的處理相關,六歲或六歲以上的孩子可 以有效的達成動作,此動作相較於趴姿伸直(prone extension)較容易達成。本研究把 動作的表現細分為 22 個觀察項目,0 分代表未達成,1 分代表此項目有達成,詳細內 容請見附錄四。

圖 3-4-2 躺姿屈曲

三.穩定度(stability)

前庭覺訊息的處理會影響肌肉張力。肌肉張力可以透過以下的現象來觀察:遠端 關節是否過度伸直、站立時呈現脊椎前凸、膝蓋過度伸直或卡住的姿勢、肌肉觸摸起 來軟軟的。通常以四足跪姿的姿態來評估關節的穩定度。以此姿勢下觀察脊椎是否前 凸,手肘過度伸直或關節卡住、肩胛骨的內側緣外展與否。本研究把動作的表現細分 為 14 個觀察項目,分別在站姿、坐姿、及四足跪姿觀察孩子的穩定度(如圖 3-4-3~圖 3-4-6),0 分代表未達成,1 分代表此項目有達成,詳細內容請見附錄四。

圖 3-4-3 穩定度-站姿

圖 3-4-4 穩定度-坐姿給阻力

圖 3-4-5 穩定度-推及拉

圖 3-4-6 穩定度-四足跪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