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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根據研究架構及相關文獻,本節分為三部份說明,一 是「研究工具之內容」,二為「研究工具之預試與修正」,三為「正式問卷」。

一、研究工具之內容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瞭解幼兒之電視收視行為與健康情形的相關性,故研究者 參考相關文獻後,擬定「幼兒電視收視行為與健康情形之調查問卷」初稿(附錄 一),本研究工具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基本資料」,第二部份是「問卷內 容」。

第一部份「基本資料」內容包括「幼兒基本資料」以及「家庭基本資料」兩 層面; 第二部分問卷內容涵蓋兩個向度,第一為「電視收視行為」,第二是「幼 兒健康情形」。在「電視收視行為」方面乃修改自蕭秋貴(2008)「電視收視行為 與日常生活事實調查問卷」及蔡菁秤(2000)「爸爸、媽媽、電視與我問卷」;「幼 兒健康情形」則改編自蕭秋貴(2008)「彰化縣國小高年級學童電視收視行為與 日常生活事實調查問卷」、林大翔(2005)「幼兒健康生活品質家長知覺量表」及 李靜芳(2003)「中文版學齡前期兒童健康生活品質量表」。依上述兩個向度,說 明如下:

(一)電視收視行為

此問卷內容分為幼兒和家長兩個部分,幼兒部分的問卷內容主要為「收視動 機」、「收視習慣」、「共視者」及「收視節目內容」,家長部分則是「親子共視」。

(二)幼兒健康情形

幼兒的健康情形主要分為三個主軸,第一部分為健康的身體、第二是健康的 心理、第三為健康的社會三層面;在問卷中健康的身體,包含飲食、運動和睡眠 三個部分;而健康的心理為幼兒情緒表現;社會健康的內容為社交技能,包含利

社會行為與反社會行為兩部分。

二、研究工具之預試與修正

本問卷擬定初稿後,即邀請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進行本問卷之內容效度審 查,針對預試問卷之初稿給予修正意見,接著依據專家學者之意見進行修正,而 後進行預試,以下依研究工具之效度與信度分別敘述之。

(一)研究工具之專家效度

研究者將問卷題項製成「專家效度審查調查問卷」(附錄二),並邀請幼教學 術領域、休閒事業管理領域、健康促進學術領域、傳播學領域以及廣播電視學術 領域等共9 位專家學者,進行問卷之修訂,其專家資料詳見表 3-3-1。

表3-3-1 專家審查名單

專長領域 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幼兒教育及保育學 術領域

王惠姿 中臺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 副教授 兼系副主任 李宜賢 弘光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 教授 黃瑞琴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教授 蔣姿儀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副教授兼

系主任 休閒事業管理學術

領域

施建彬 大葉大學管理學院學士班 助理教授兼 系主任 陳元陽 國立臺中技術學院休閒事業經營系 助理教授 健康促進學術領域 劉潔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學系

教授

傳播學學術領域 王嵩音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含電訊傳播研究所 教授 廣播電視學術領域 吳翠珍 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 副教授 註: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專家效度審查調查問卷內容,將每一題項分為「適當」、「建議修改」以及「刪 除」等三項,請專家學者針對問卷內容給予建議。研究者依據專家學者之意見修

最後,形成本研究之預試問卷(詳見附錄四)。

(二)研究工具之信度 1. 項目分析

本研究採用「遺漏檢驗」、「描述統計檢測」、「平均值偏離檢驗」以及「同質 性檢驗」四種常見的項目分析方式進行預試題目的適切性評估,其中包含「遺漏 值」、「平均數」、「標準差」、「偏態」、「CR 值」、「校正項目總分相關係數」以及

「因素負荷量」7 個統計數值,同時為了避免過度拒絕的情形發生,研究者在此 針對各項採用以下的界定標準,並檢測單一題項是否同時達3 項以上的標準未符 合作為刪題依據(邱皓政,2006;吳明隆,2006)。

(1) 遺漏值:單一題項之漏答超過 10 題(8%)以上。

(2) 平均數:單一題項之平均數高於 3.5 或低於 2。

(3) 標準差:單一題項之標準差係數低於.5。

(4) 偏態:單一題項之偏態係數接近正負 1。

(5) CR 值:單一題項之平均數考驗未達顯著(P>.05)。

(6) 校正項目總分相關係數:單一題項之相關係數絕對值低於.3 者。

(7) 因素負荷量:單一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絕對值低於.3。

根據上述檢定標準,本研究在研究工具的項目分析檢測上,分作「幼兒電視 收視」、「親子共視」以及「幼兒健康情形」三部分說明之。

2. 信度分析

研究者依據 Cronbachα值考驗本研究工具之信度,研究者分別由「幼兒電 視收視行為」、「親子共視」以及「幼兒健康情形」三部分進行信度分析,研究者 首先針對預試問卷進行各分量表之總信度分析(表3-3-2),然後再依據項目分析 之結果進行信度考驗,最後檢驗信度項目之建議刪除題項,而後形成正式問卷題 目。以下分別呈現經由項目分析後各量表之信度考驗(表 3-3-3、表 3-3-4、表 3-3-5)。

表3-3-2 預試問卷信度分析表

分量表 幼兒收視行為 親子共視 健康情形

刪題前信度 .54 .83 .79

刪題後信度 .70 .85 .84

幼兒電視收視行為

根據上述判別標準加以研判幼兒電視收視部分(20 題)的項目分析結果,

遺漏值檢驗部分,第2、14、17 題遺漏值為 2.5%,第 1 題為 1.7%,第 5、11 題 遺漏值是.8%,其餘題項遺漏值皆為.0%;而所有題項在 7 項指標中的任何一項 未符合的共有18 題,其中第 7、9、16 題,各有 3 項指標未達標準;第 6 題則有 4 項標準不符合,因此予以刪除,刪除後題項共計 16 題(詳見表 3-3-3)。

「幼兒電視收視行為」量表除了以專家效度審查與項目分析指標進行題目之 刪減及修正之外,亦考量信度項目之建議刪除題項,信度分析顯示,經以上兩個 指標刪除後Cronbachα值為.54,若刪除第 5 題,則信度會提高至.70,故研究者 將第5 題刪除,幼兒電視收視行為量表最後保留 15 題(表 3-3-3)。

表3-3-3「幼兒電視收視行為」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總表

表3-3-3 「幼兒電視收視行為」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總表(續 1)

親子共視

研究者將親子共視題項(18 題)進行項目分析結果,遺漏值檢驗結果顯示,

第2、4、7、9 題之遺漏值為.8%,第 8 題為 1.7%,其餘題項遺漏值皆為.0%;

而所有題項在7 項指標中的任何一項未符合的共有 10 題,其中第 18 題有 3 項指 標未達標準,故予以刪除,且第17 題有 4 項指標未達標準,亦予以刪題,因此,

刪除題數為2 題,保留 16 題,詳見表 3-3-4。

「親子共視」量表於項目分析刪題前 Cronbachα值為.83,而刪題後信度係 數略有提升至.85,分析結果顯示,信度項目之建議刪除題項與項目分析刪題後 之信度係數無明顯差異,因此,不再進行刪題,最後親子共視量表題項共計 16 題(表3-3-4)。

表3-3-4 「親子共視」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總表

表3-3-4 「親子共視」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總表(續 1)

幼兒健康情形

幼兒健康情形(40 題)進行項目分析結果,遺漏值檢驗部分,第 5、14、15、

21、26、27、29、30、31、39、40 題之遺漏值為.8%,第 28、33 題遺漏值是 1.7

%,其他題項之遺漏檢驗皆為.0%,而所有題項在 7 項指標中的任何一項未符合 的共有37 題,其中第 9、10、13、17、27 題,各有 3 項指標未達標準,故予以 刪除,另外,第 23 題有 4 項指標未達標準,亦予以刪題,最後,刪除題數為 6 題,保留34 題,詳見表 3-3-5。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於項目分析刪題前,信度為.79,而經項目分析刪題 後 Cronbachα值略有提高至.84,而信度項目之建議刪除題項與項目分析刪題後 信度係數無明顯差異,故題項全部保留,分析結果如表3-3-5。

表3-3-5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總表

表3-3-5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總表(續 1)

表3-3-5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總表(續 2)

表3-3-5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之項目分析結果總表(續 3)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偏態 CR 值 相關 因素 負荷

項目刪除時的 Cronbach's

Alpha 值

37

幼兒會欺侮其 他小朋友(如:

打人、罵人、不 遵守規矩)

3.55 .59 -.96 -4.16*** .34 .55 .83

38 幼兒喜歡與他

人唱反調 3.23 .63 -.22 -3.19** .38 .61 .83 39

幼兒打人時都 是以徒手攻擊 他人

3.19 .75 -.69 -4.09*** .30 .49 .84

40

幼兒打人時是 以物品攻擊他

3.71 .49 -1.38 -3.59*** .35 .41 .84

**p<.01 ***p<.001

(三)研究工具之建構效度

為了證實本研究工具在「幼兒健康情形」部分具有測量「身體健康」、「心理 健康」以及「社會健康」三個向度的準確性,研究者在此將經由信度與項目分析 檢驗後的「幼兒健康情形」部分,區分出正向題(14 題)與反向題(20 題)分 別進行因素分析以進行建構效度。同時為符合研究者原先期待的「身體健康」、「心 理健康」與「社會健康」三構念,宜採取主軸因子法(因子個數3)搭配允許因 素間有相關存在的斜交轉軸進行因素萃取。因素分析初步獲得正向題 KMO 值 為.68(P<.001),反向題 KMO 值為.83(P<.001),表示「幼兒健康情形」的正 反向題皆可進行因素分析(KMO>.60),且均有共同因素存在,適合做因素分析 抽取因素之用(吳明隆,2006;邱皓政,2006)。

正向題部分,藉由因素分析成功萃取出三個因素(表 3-3-6),其中因素一包 括第 4、5、6、18 題;因素二包括第 11、12、14、15 題,解釋量各有 8.64%和 14.12%,研究者根據題意將因素一、二統一命名為「身體健康」,涵蓋睡眠與運 動兩層面,因素三的部分則包含第16、22、28、29、30、31 共 6 題,解釋量 20.33%,

是三個因素中解釋量最高的,研究者並將之命名為「社會健康」,最後三個因素 的累計解釋量達43.10%。另外,此結果仍與研究者原先預設的「身體健康」、「心 理健康」與「社會健康」的三個因素有所出入,研究者與指導教授綜合研判與討 論後,將因素一與因素二合併為「身體健康」因素,並把第18 與 22 題另外獨立 合併為「心理健康」因素。

表3-3-6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之正向題因素分析表

表 3-3-7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之反向題因素分析表

此」以及「總是如此」中則一勾選,正向題給分為 1 分、2 分、3 分、4 分,反

表3-3-9 親子共視量表-正式問卷

表3-3-10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正式問卷

表3-3-10 幼兒健康情形量表-正式問卷(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