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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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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等部分,公務人員以薦任 116 人(46.4 %)最多,其他依序為委任 27 人(10.8 %)、

簡任 6 人(2.4 %);約用人員方面,以助理管理師(組員、幹事) 計 69 人(27.6 %)最多,

副管理師(專員) 11 人(4.4 %)、管理師 2 人(0.8 %),由於各校名稱非統一,其他職等之 約用人員計 19 人(7.6 %)。

在行政人員所屬學校規模方面,以學生數 10,001 人以上者計 159 人(63.6 %)最多,

5,001-10,000 人 55 人(22 %)、5,000(含)人以下 36 人(14.4 %)。

在行政人員所屬學校類別部分,公立一般大學計 149 人(59.6 %),公立技職校院為 101 人(40.4 %)。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為主要研究方法,配合研究目的及依據文獻探討,編修過程、

問卷內容、效度與信度分析等分述如下。

壹、 編修過程

本研究量表之編製,先經由文獻探討之統整、分析及歸納後,依其構面並參考相關 研究者之問卷量表,編製量表初稿,之後請專家學者及實務界人士協助審題,提供修正 意見,再請指導教授就題項之題意、適切性、完整性及明確性加以增刪修正,據以完成 問卷。

本研究量表依其構面並參考相關研究者之問卷量表編製初稿,包含:基本資料 9 題,

組織公平量表 20 題,組織公民行為量表 18 題,合計 47 題,請專家及實務界人士就題項 之題意、適切性、完整性及明確性,勾選適合、修正後適合或刪除,並提供意見,以建 立本研究問卷內容效度,內容效度審查表如附錄一,本研究邀請之專家及實務界人士名 單如表 3-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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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4

問卷內容效度審查專家學者名單

編號 類別 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1 學者專家 林 明 地 國立中正大學 教授

2 學者專家 范 熾 文 國立東華大學 教授

3 學者專家 張 芳 全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授

4 學者專家 張 慶 勳 國立屏東大學 教授

5 學者專家 劉 春 榮 臺北市立大學 教授

6 學者專家 鄭 彩 鳳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教授 7 學者專家 謝 傳 崇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教授 8 實務界人士 趙 淑 梅 國立政治大學 編審 9 實務界人士 黃 蓓 蕾 國立政治大學 主任 10 實務界人士 諸 幸 芝 國立陽明大學 主任

本研究經彙整專家學者之意見(如附錄二),並與指導教授討論後修正問卷,內容包含:

基本資料 9 題,組織公平量表 16 題,組織公民行為量表 16 題。再經信效度分析,刪除 組織公民行為量表 1 題,並調整題號,完成正式問卷,包含:基本資料 9 題,組織公平 量表 16 題,組織公民行為量表 15 題(如附錄三)。

本研究問卷內容包含三個部分:基本資料、組織公平量表及組織公民行為量表,分 別敘述如下:

一、基本資料 (一) 個人背景

1. 性別:男、女。

2. 年齡:分為 30 歲以下、31-40 歲、41-50 歲、51 歲以上。

3. 教育程度:分為大學(含)以下、碩士、博士。

4. 現職學校服務年資:分為 5 年以下、6-10 年、11-20 年、21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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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聘任身分別:分為公務人員、約用人員。

6. 現任職務:分為主管與非主管。

7. 職等:公務人員分為簡任、薦任及委任;約用人員分為助理管理師(組員、幹事)、副 管理師(專員)、管理師及其他。

(二) 學校背景

1. 學校規模:分為學生數 5,000(含)人以下、5,001-10,000 人、10,001 人以上。

2. 學校類別:分為公立一般大學、公立技職校院。

二、組織公平量表

主要參考 Niechoff 和 Moorman(1993)、邱麗蓉(2003)及吳國男(2013)之組織 公平量表,經編修成適合本研究之「組織公平量表」。量表初稿共 20 題,分為分配公平、

程序公平及互動公平等三個構面,內容效度及信效度分析後,刪除 4 題,量表共計 16 題:

分配公平構面 4 題、互動公平構面 6 題、程序公平構面 6 題,如表 3-5。

表 3-5

組織公平問卷量表

構面 問卷題號 題目

分配公平 1 我的工作量與同職級同儕相較,是公平合理的。

2 我的工作量與獲得的薪酬相較,是公平合理的。

3 我的職務等級與我在工作上擔負的責任相較,是公平合理的。

4 我認為工作努力的付出能得到公平合理的獎勵報酬。

程序公平 5 學校的決策過程是透過正式的程序。

6 在決策作出之前,學校會確實考慮成員的意見。

7 學校會蒐集正確而完整的資訊以作為決策的參考。

8 學校會將決策過程說明得非常清楚。

9 學校訂定的決策都能適用於所有受到影響的同仁。

10 學校的各項決策,行政同仁有機會提出疑問與表達不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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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公平 11 我的單位主管在作出與我有關的工作決定時,會以尊重的態 度對待我。

12 我的單位主管在作出與我有關的工作決定時,會意識到我的 個人需求。

13 我的單位主管在作出與我有關的工作決定時,會用真誠的方 式與我討論。

14 我的單位主管在作出與我有關的工作決定時,會注意到我的 權利。

15 我的單位主管在作出與我有關的工作決定時,會告訴我充足 的理由。

16 我的單位主管在作出與我有關的工作決定時,會提供說明,

讓我了解這個決定的意義。

本研究量表採 6 點式量表,請受試者依據個人觀點與感受,從非常不符合到非常符 合共六種程度,分數愈高者表示行政人員之組織公平知覺程度愈高,反之則愈低。

三、組織公民行為量表

主要參考許聰顯(2014)組織公民行為量表,該量表係以吳政達(2005)、吳政達等 人(2007)、謝傳崇與王瓊滿(2011)及 Somech 與 Bogler(2002)等之研究工具為基礎,

惟該量表以教師為研究對象,因此本研究另參考許道然(2001)之研究工具,編製為本 研究之「組織公民行為量表」,量表初稿共 18 題,包括:利他人行為、利組織行為及工 作投入與奉獻等三個構面,每個構面各有 6 題。經內容效度及信效度分析後,刪除 3 題,

量表共計 15 題:利他人行為構面 5 題、利組織行為構面 4 題及工作投入與奉獻構面 6 題,

如表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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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6

組織公民行為問卷量表

構面 問卷題號 題目

利他人 行為

1 我如果發現同事在工作有困難,會立即給予協助。

2 我樂於協助新進同事熟悉學校行政流程。

3 我常與同事分享自己的工作經驗。

4 我樂於付出時間,協助其他同事處理學校事務。

5 我樂於傾聽同事的煩憂。

利組織 行為

6 我會主動對外介紹學校的優點。

7 我會努力對外維護學校的形象。

8 我樂於在學校各項會議上踴躍發言。

9 我樂於接受各種學校交辦的任務。

工作投入 與奉獻

10 我會投入額外的時間和努力來規劃工作計畫。

11 我會主動提升個人的專業。

12 我會因業務需要,不須主管要求,主動加班處理工作事務。

13 我會盡力地參與學校活動。

14 我會為了工作需要,調整已安排好的假期。

15 我不須他人監督即會遵守學校的規範。

本研究量表採 6 點式量表,請受試者依據個人觀點與感受,從非常不符合到非常符 合共六種程度,分數愈高者表示行政人員之組織公民行為程度愈高,反之則愈低。

貳、 效度與信度分析

為使本研究量表具有較高之建構效度及建立內部一致性之信度,進行因素分析及信 度分析。

一、組織公平量表 (一)效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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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代表具有極佳的因素分析適合性(引自陳正昌,2013),本研究量表 KMO 值為.932,

且 Bartlett 球形檢定顯著性小於.001,表示資料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可進一步檢測建構效 度,KMO 與 Bartlett 檢定如表 3-7。

表 3-7

組織公平 KMOBARTLETT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932

Bartlett 球形檢定

近似卡方分配 2487.531

df 120

顯著性 .000

為分析本研究問卷之建構效度,採主成份分析(principal components)及最大變異法 (varimax)直交轉軸進行因素分析,保留特徵值大於 1 的共同因素,問卷三個構面之因素 其特徵值均大於 1,可解釋總變異量為 84.146%:因素一為「分配公平」共 4 題,特徵值 為 1.384,解釋變異量為 8.647%;因素二為「程序公平」共 6 題,特徵值為 2.571,解釋 變異量為 16.071%;因素三為「互動公平」共 6 題,特徵值為 9.508,解釋變異量為 59.428%。

組織公平因素分析摘要如表 3-8 所示。

表 3-8

組織公平量表因素分析摘要 因素層面

問卷題號與題目 因素

負荷量 特徵值 累積解釋 變異量%

分配公平 1. 我的工作量與同職級同儕相較,是公 平合理的。

.834 1.384 8.647

2. 我的工作量與獲得的薪酬相較,是公 平合理的。

.842

3. 我的職務等級與我在工作上擔負的責 任相較,是公平合理的。

.848

4. 我認為工作努力的付出能得到公平合 理的獎勵報酬。

.679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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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度分析

為進一步瞭解本研究問卷各層面與總量表內部之一致性,接著進行信度分析,以 Cronbach's α 係數考驗內部一致性,Cronbach's α 係數介於 0~1,數值愈高,代表內部一致 性信度愈高。Cronbach's α 係數.90 以上代表具有優良的適切性,.80~.89 的適切性為好的 等級(陳正昌,2013)。本研究量表信度考驗分析如表 3-9。

表 3-9

組織公平量表信度分析

構面 分配公平 程序公平 互動公平 整體

題數 4 6 6 16

α 係數 .899 .947 .983 .954

依據表 3-9,本研究量表中,分配公平 Cronbach's α 係數為.899,程序公平 Cronbach's α 係數為.947,互動公平 Cronbach's α 係數為.983,整體係數達.954,顯示內部一致性高,

信度佳,足以支持研究結果。

二、組織公民行為量表 (一)效度分析

依據 1977 年 Kaiser 及 Rice 的建議,取樣適切性量數(Kaiser-Meyer-Olkin)之值為.90 以上代表具有極佳的因素分析適合性,.80~.89 的適切性為好的等級(引自陳正昌,2013),

本研究量表.878,且 Bartlett 球形檢定顯著性為小於.001,表示資料適合進行因素分析,

進一步檢測建構效度,KMO 與 Bartlett 檢定如表 3-10。

表 3-10

組織公民行為 KMOBARTLETT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878

Bartlett 球形檢定

近似卡方分配 1424.301

df 120

顯著性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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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分析本研究問卷之建構效度,採主成份分析(principal components)及最大變異法 (varimax)直交轉軸進行因素分析,保留特徵值大於 1 的共同因素。第 1 次進行因素分析 時,問卷三中屬「工作投入與奉獻」構面之第 11 題,於轉軸後成份矩陣屬不同之成份,

因此先予以刪除,另利組織行為構面第 9 題於該構面之因素負荷量.185,該題於「工作投 入與奉獻」構面之因素負荷量為.407、於利他人行為構面之因素負荷量為.684,考量其題 意,將該題調整至「工作投入與奉獻」。再次進行因素分析,特徵值大於 1 的共同因素共 有三個,可解釋總變異量為 71.198%,因素一為利他人行共 5 題,特徵值為 7.807,解釋 變異量為 52.047%;因素二為利組織行為共 4 題,特徵值為 1.628,解釋變異量為 10.854%;

因此先予以刪除,另利組織行為構面第 9 題於該構面之因素負荷量.185,該題於「工作投 入與奉獻」構面之因素負荷量為.407、於利他人行為構面之因素負荷量為.684,考量其題 意,將該題調整至「工作投入與奉獻」。再次進行因素分析,特徵值大於 1 的共同因素共 有三個,可解釋總變異量為 71.198%,因素一為利他人行共 5 題,特徵值為 7.807,解釋 變異量為 52.047%;因素二為利組織行為共 4 題,特徵值為 1.628,解釋變異量為 1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