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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綜合本研究之發現與研究結果,對當前政策與實務、新住民家庭以及未來的 研究提出些許的建議,以期能協助新住民家庭更順利的使用早期療育資源,政府 及相關單位亦能提供新住民家庭更適切的服務。

壹、在政策方面

一、加強早期療育相關知識的宣導

本研究發現,早期療育的認知與相關服務資源的瞭解是影響使用療育的因素 之一,許多新住民家庭一方面缺乏幼兒發展概念,另一方面又抱持著「觀望、大 器晚成」的錯誤觀念,因而錯失療育時機,因此應以簡單易懂的方式宣導並重視 早期療育相關概念,如透過大眾媒體、海報,以多國語言呈現早期療育之相關概 念,以加強新住民家庭與一般大眾對早期療育的認識。

二、加強服務訊息的傳遞

資訊的有無影響著服務者的使用,雖然目前許多資訊可透過網際網路的方式 獲取,但並非每個家庭都能如此。本研究發現,新住民家庭缺乏早期療育相關資 訊,因此在尋求療育資源時,常是尋尋覓覓或是必須透過專業人員的提供,然而 適時的提供相關服務資訊,除了能協助家庭使用適切的服務之外,亦可縮短獨自 摸索及等待的時間。因此,除了專業人員主動的提供相關資訊外,亦可在各醫療 院所及相關單位放置多國語言之療育資源手冊,以加強各項服務資訊的傳遞。

三、偏頗刻板印象的消弭

而近年來我國社會大眾對於新住民家庭及新住民女性配偶普遍存有偏頗刻板 印象,除了部分導因於對異文化認知不足之外,多數偏頗刻板印象根源於報章媒 體及個人週遭的特殊案例所形成。且本研究發現,新住民女性在療育過程飽受親 友及外人之異樣眼光,因此,除了政府應加強多元文化教育,建立正確觀念外,

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在從事相關研究時能由正向角度來探討這些新住民家庭的

狀態,及實務工作者於實務工作中,應突顯新住民家庭的優勢或正向特質,以改 善社會大眾對新住民女性的刻板化。

四、落實聯合評估的功能

在 2006 內政部兒童局修訂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中,聯 合評估項目中之採行措施明確指出,每一縣市至少設置一所聯合評估中心或建立 聯合評估機制,並輔導公、私立醫院規劃組成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團隊,辦理 聯合評估服務事宜,增加評估的可近性(內政部兒童局,2006)。然而於本研究 中發現,繁雜的評估鑑定程序既耗時又費力,對於無法獨自就醫的新住民女性來 說,更是一大阻力。因此政府應提供經費補助,鼓勵各醫療院所提供聯合評估服 務,並針對新住民家庭,擬定相關之配套措施,如單一窗口、印制多國語言之評 估流程圖示、或提供翻譯人員等,以便於新住民家庭與專業人員溝通及減輕就醫 時的徬徨無助及奔波。

五、落實相關的輔導策略

政府為了協助新住民女性家庭及早融入在臺生活並維持其家庭的功能與關 係,因而擬定了相關的輔導策略,如:編印多國語言之親職教養手冊,加強宣導 親職教育,以提升其正確育兒知識及灌輸早期療育觀念、設立「外籍配偶家庭服 務中心」協助新住民女性及早融入社會及辦理新住民女性生活輔導、語言學習及 子女課後照顧班,提供整合性之全方位服務,但本研究發現,新住民女性來臺後,

雖有心學習中文,卻找不到,而新住民家長本身的語言能力,亦是影響療育使用 的因素之一,因此,政府應落實輔導方案,而不是零星、片段散落各處的。

貳、在實務方面 一、落實篩檢評量

「發現與篩檢」是密不可分的,有機會接觸兒童的所有人員,都應負有及早 發展兒童發展遲緩的責任。然而由訪談資料可發現,賢賢在接受預防注射時,前 往之診所並未確實執行篩檢評量,以致於未能及早發現賢賢的異狀,因此在第一

線接觸兒童的小兒科醫護人員,應把握兒童接受預防注射的機會,詳細且完整的 為兒童評估。

二、多元化的服務方案

由本研究發現,現行療育服務的提供模式,對於 3 歲以下之早期療育服務資 源普遍不足,故多數幼兒是在醫院接受療育服務,並無合適的其他療育場所可提 供療育服務;而 3 歲以上之幼兒雖可安置於兒童發展中心,但卻受限於服務提供 的時間,使得新住民女性為了接送孩子而難以就業。此外,目前提供夜間療育之 醫療院所雖有增加之趨勢,但在「粥少僧多」的情況下難以滿足。因此,應提供 多元的療育服務模式供家庭選擇,以滿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三、主動說明療育進展

孩子接受療育後有所成長,是家長持續使用療育服務的動力,然而並非所有 的療育都能立即見效的,尤其是對於需要時間或是較不易顯見的進展。若發展遲 緩子女在接受一段相當時間的療育後,卻未見到孩子的進展時,父母的疑慮與失 望便會油然而生,因而影響持續使用療育的動機。而本研究發現,治療師流動率 大,治療時間又只有短短的半小時,且治療師服務的個案往往是一個緊接著一 個,因此幾乎沒有時間或無主動跟家長說明,孩子在療育過程中有那些地方是有 進步的。故專業人員在療育過程中,除了以簡單易懂的語彙讓家長清楚療育目標 之外,亦應主動向家長說明或指出,孩子的進展。

四、強化專業人員之知能

第一線提供服務者,其服務理念、態度及專業能力,影響著服務的品質。因 此,專業人員除了主動了解新住民家庭對孩子遲緩的態度、對相關療育服務的了 解及影響其配合療育與使用療育之因素外,在與家庭工作時,應尊重家庭的抉 擇、具備必要的同理,更應肯定並重視父母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並提供相關資訊,

以及協助家庭重新以正向的態度面對所面臨的問題,如此才能引導家庭與專業人 員共同合作,以達雙贏之局面。

五、掌握家庭的需求

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的需求是多變的,在面對不同階段之轉變時,兒童及 家庭的需求亦會改變,因此,早期療育服務之輸送,對於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 進行持續性的追蹤服務有其必要性與重要性。然而本研究發現,個管員服務量多,

即使新住民家庭主動尋求協助,卻不易找到個管員,此外,由訪談資料亦發現,

當家長多次找不到個管員時,會認為是因孩子目前已在發展中心接受療育,故較 無法得到個管員的服務,另一方面,個管員則將賢家歸為能力尚可,穩定使用療 育之案家。但需求是多變的,能力較佳的家庭並不是不需要,因此,個案管理之 服務應以家庭的需求為優先,不能因結案或長久服務後忽略需求可能的變動,故 在追蹤服務上應設定需求的評估點,以利掌握家庭的需求

適時的提供服務。

叁、在家庭方面 一、提昇家庭參與度

本研究發現,新住民女性獨自負擔孩子的教養與療育之比例甚重,然而教養 孩子是父母共同的責任與義務,因此,父親應改變舊有的傳統觀念,主動積極的 參與孩子的療育與教養,以分擔新住民女性的負擔;再者,相關專業人員在與家 庭接觸時,亦應鼓勵並引導父親參與孩子的療育。

二、強化家庭支持

教養發展遲緩兒是件艱辛的工作,特別是新住民女性,還必須承受外人的異 樣言語,因此家人的接納與支持對他們而言是相當重要的。而本研究發現,新住 民家庭之主要決策者對新住民女性參與療育服務的支持度不高,但家人之支持度 是影響療育服務使用的因素之一,因此,應鼓勵家人多給予新住民女性一些接納 與支持,使得他們在參與孩子的療育過程中,能更有信心與自信。

三、提昇資源運用的能力

本研究發現,新住民家庭對資訊的瞭解,影響著孩子的療育,然而新住民家

礙,影響療育的使用。因此應鼓勵新住民家庭,在被動接受療育的同時,除了要 學習主動的尋求相關資訊外,更應以積極正向的態度參與相關活動,提昇運用資 源的能力。

肆、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針對柬埔寨之新住民女性為對象,進行研究新住民女性使用早期療育 資源之現況、經驗歷程與影響因素。建議未來研究對象可針對不同國籍之新住民 女性進一步探討研究對象個別之差異及將父親納入研究對象,以增加研究資料的 豐富性及效度。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質性深度訪談為蒐集資料方式,而大部分相關之研究皆是採取量化 方式,因此建議未來可以量化問卷與質性訪談加以運用,以完整的搜集到在不同 背景變項下的使用經驗與影響因素,增加研究資料的豐富性。

除此之外,本研究以個案研究進行,雖可獲得較深入的資料,但隨著時間的 改變,新住民家庭生命週期的挑選與需求亦會有所不同,故其使用之經驗及影響 其使用療育服務之因素亦可能不同,因此可透過長時間的研究,來收集追蹤隨著 時間而改變的經驗及影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