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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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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建議

根據上述研究發現,本節主要針對國內家外安置領域,就實務工作上與未 來相關研究兩大部分提出建議。

壹、 對家外安置實務上的建議

一、 提升社工人員與寄養家庭對青少年的知能與照顧技巧

從本研究結果得知青少年個人的偏差行為,是影響青少年轉安置最主要的 原因之一。更進一步探究發現, 此原因與寄養家庭欠缺照顧能力兩者息息相關 且相互影響。而 Kagan(2007)針對創傷兒童依附關係的研究指出,曾受創傷的孩 子,會在一個試圖要改變他的父母出現時,重演過去的創傷行為,以考驗他們的 新家與過去相比有無不同。因此,每一次孩子所製造的「危機」,都變成是一種 求救,是寄養父母得以證明自己跟青少年原生父母有所不同的機會(引自申玉微 譯,2007)。故實務上除了努力引導青少年以減低偏差行為的發生頻率外,從預 防的角度著手,Newton 等人(2000)建議在最初安置篩選時就要介入,隨時進行 安置管理與早期干預,以預防安置失敗。因此,為了減少青少年轉安置機率,建 議可由提升社工人員與寄養家庭對青少年的知能著手。

(一) 社工人員部分

在服務安置青少年的社工人員部分,除了須對一般青少年的發展需求有所 認識外,更需清楚了解不同安置類型青少年其個別需求,以作為後續服務目標,

進而協助寄養父母對安置的青少年有更多元的認識與理解,提高寄養家庭的照顧 知能。蔡明珠(2006)的研究認為接受家外安置服務的少年,因行為偏差、受虐、

失依或遭受性侵害等因素,有著比一般少年更複雜的成長背景,所以這些家外安 置少年自是有著更多面向的成長需求。從曾華源等人(2004)的研究中發現,家外 安置少年個別問題屬性不同,也有其個別差異的需求,包含:

表七 家外安置少年需求

青少年類型 需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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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變故、家庭 無力照顧、失依

生活照顧、安全保護、醫療照顧、危機調適、生活教育、就 學服務(學業輔導)、心理諮商、家庭介入處遇、家庭治療、

家庭重建、公共救助、休閒服務

受虐與目睹暴力

生活照顧、安全保護、醫療照顧、危機調適、生活教育、就 學安排、學業輔導、心理諮商服務(含創傷輔導與特殊行為 輔導)、家庭介入處遇、家庭治療、家庭重建、休閒服務

遭受性侵害

醫療照護、安全保護、危機調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學 業輔導)、心理復健

偏差行為、攻 擊、犯罪行為

行為矯治、就學服務(學業輔導、在校生活再適應)、家庭諮 商、親職教育、法律服務、生涯規劃

資料來源:修改自曾華源等,2004

綜上所述,社工人員除要滿足家外安置少年與一般少年在就養、就學與休 閒等相同方面的發展需求外,還得因其特殊的成長背景或生活經驗,提供更多的 資源來協助少年的正常成長,當中尤以家庭的重整,以及家庭成員關係的修復為 要,以減少青少年因被抽離原生家庭而產生的創傷。

(二) 寄養家庭部分

在寄養家庭方面,可以藉由招募寄養家庭時的訓練,以及後續定期的研習 等管道,協助寄養父母瞭解兒童與青少年發展任務與特徵、瞭解依附和創傷問 題,以及相關工作方法的訓練等,協助寄養父母更能同理青少年,並瞭解青少年 問題、起因、互動方式,以及相關資源等。此舉除了可減低寄養父母因不熟悉青 少年發展特質所引起的焦慮及擔憂,同時也更實際提升寄養父母的教養能力,讓 寄養父母也成為協助青少年發展的專業人力之一。此外,透過寄養服務中寄養父 母成長與支持團體的力量,同時也可以提供這些寄養父母情緒支持的管道,提升 寄養家庭的續航力。

而近年來實務工作上也嘗試招募許多具社工、心理或教育等專業背景的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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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家庭,期能藉由這些寄養父母的專業,提供青少年更適切的照顧。據此,未來 也鼓勵在配對青少年與寄養家庭時,或許可針對個別特質發展出明確的問卷表 格,以供寄養社工在媒合時有更明確的指標依循,提升青少年接受照顧的品質。

二、 訂立轉換準備期

轉安置對青少年而言不僅止於表面上居住環境的改變,還包含心理層面可能 面臨失落感受,以及社會層面人際網絡的斷裂等,此與目前國內的轉換模式大多 採一次性轉換完成有關,可說是青少年生命中重大的轉折點之一。此方式最大的 優勢在於行政作業方便,尤其是對從外縣市轉換至北部地區安置機構的青少年而 言,更加便利。然而,從青少年的角度來看,一次性轉換對生活造成的劇變,包 含居住環境的改變、人際網絡的斷裂,以及依附關係的破壞,往往是他們轉換後 面臨困難的重要原因,故轉換前的準備階段便成為協助他們轉換後能有良好適應 的關鍵時期。對此,本研究建議可從兩面向著手改善。一方面在準備階段,除了 現行帶領青少年參訪機構並說明生活規範外,尚可著重於與青少年討論轉換對心 理及社會層面造成的影響,並釐清青少年的擔憂。另一方面,也可嘗試漸進式的 轉換,在青少年正式轉入安置機構前,規劃一轉換準備期,形式可包含安排青少 年於假日至安置機構試住,或者參與安置機構活動等,讓青少年在平日便有機會 與未來居住環境中的人事物互動,待達某程度的熟悉後再進行轉換,此轉換準備 期用意在於逐步建立青少年在安置機構中的人際網絡與支持系統,以減少因轉換 帶來的不適感。而根據本研究中受訪者的經驗發現,在轉換前一個月即被告知轉 換消息的青少年,通常有較充裕的時間進行準備。再者,根據現行實務上社工通 常需於安置結束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繼續安置之規定。因此,建議在轉換準備期的 安排上,至少需長達一至兩個月以上,提供青少年充分的時間與安置機構進行連 結,以確實發揮轉換準備期之功效。

三、 提高不同單位社工人員之間的聯繫與合作

研究中發現,離開寄養家庭隨之而來的分離焦慮,是多數轉安置青少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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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過程中面臨的困擾之一。探究現行國內家外安置實務工作,可以發現寄養與 安置機構照顧大多由不同機構提供服務,儘管兩者皆由社會局主責,然而從現實 層面看,社會局往往因個案量龐大,以及承受須迅速完成兒童保護調查報告的壓 力,而將多數處遇焦點放置於確保青少年能進入適切的安置機構中,忽略了自身 扮演的個案管理者角色。所謂的個案管理指的是「提供給那些正處於多重問題且 需要多種助人者同時介入的案主的協助過程」,過程中個案管者須發揮的功能包 含機構間的協調、諮商、治療與倡導(引自林萬億,2002)。就研究中青少年轉安 置經歷與需求來看,社會局應更加強個案管理中的網絡建構、連結與協商角色。

在轉安置過程中,針對青少年可能出現的分離焦慮,以及對未來生活的不確定 感,連結寄養家庭與安置機構可提供的服務進行處遇。此外,也要與寄養家庭及 安置機構人員保持密切的互動,並暢通三方資訊流通的管道。正如同 Berridge &

Brodie(1998)的研究建議,若社會局主責社工與安置機構或特定安置機構照顧者 保持良好的關係,將帶來有價值的互動和資訊分享。而 Baker & Curtis(2006) 也認為跨系統的溝通與服務是必要的,如此一來才能減少青少年因為不必要的因 素而在不同的安置中流蕩。其次,Paterson 等人(2003)的研究也發現,當青少 年轉入安置機構後,若社會局社工人員沒有維持某種形式的聯繫,青少年會感到 被遺棄及產生怨恨。因此,當青少年轉安置後,社會局社工也應該透過訪視或與 安置機構社工聯繫等方式,定期關心青少年轉安置後的生活適應情形,以真正落 實連續性與高品質的服務(引自翁毓秀、曾麗吟譯,2009)。

四、 保持與寄養家庭之聯繫

本研究發現轉安置後仍與寄養家庭有聯繫的青少年,比起其他失去聯絡的 轉安置青少年而言,在遇到困境時,所使用的因應策略會較為積極且多元。此外,

據機構社工觀察,當轉安置青少年離開機構後,寄養家庭持續的支持,不僅可以 在實質上協助他們繼續升學與穩定就業,更可以在青少年遇到挫敗時,作為情緒 抒發的管道,提供心靈上的慰藉。由此來看,轉安置造成的改變儘管會給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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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來衝擊,但若能化阻力為助力,寄養家庭也可以成為青少年原生家庭之外的另 一個避風港。

觀察目前家外安置體系的運作,寄養家庭與安置機構因分屬不同單位管 轄,故當青少年轉安置後,若非社工人員安排,大多規定寄養家庭不可擅自與青 少年聯繫。再者,許多寄養家庭因不斷承接新的寄養童,也無心力再協助轉安置 青少年。故建議未來家外安置體系可以適度彈性開放規定,讓寄養家庭可以透過 探視、青少年返家暫住或者團體活動等方式,與寄養家庭保持密切聯繫。另一方 面,承接寄養家庭機構也可藉由職前訓練或在職訓練等機會,向寄養家庭強化他 們對轉安置青少年的重要性及影響力,鼓勵寄養家庭可以持續支持並陪伴青少年 成長。

五、 積極進行家庭重整服務

本研究發現 10 位受訪者中,在從寄養家庭轉換到安置機構之前,皆曾停留

本研究發現 10 位受訪者中,在從寄養家庭轉換到安置機構之前,皆曾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