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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情境

本節分別就研究對象、研究場域、研究者背景介紹描述研究情境。

一、研究對象

本論文的研究對象鎖定在由文建會主辦、國藝會所統籌的「95 年度表演藝 術行銷平台專案」,因此專案在95 年度同步有九個縣市同時執行,本論文僅就研 究者所擔任專案執行的台中市表演藝術行銷平台運作狀況進行探討。

此專案所設計建構的表演藝術行銷平台模型,依國藝會所頒布的執行要點大 致如下:

必須由平台自行組成當地評審小組,挑選20 檔將至台中市表演、不同屬性 且適合推薦的售票演出協助宣傳,挑選原則以下列演出為優先考量:

(一)文建會當年度之扶植團隊演出及重要大型藝術節案

(二)當地之地方傑出演藝團隊演出案

(三)國藝會之補助案

除了以上限制條件外,節目的挑選也期望可以涵括不同的表演藝術,包括音 樂、戲劇、舞蹈、與傳統類,希望能不偏重在某一表演類別以求資源平均,並讓 觀眾欣賞到最多元的演出;而平台除了協助表演團隊在台中地區的宣傳事務外,

若表演團隊遇到住宿、餐飲或演出相關問題時都可以向平台尋求建議。

此專案另外希望透過行銷平台建置各地方表演藝術行銷資料庫,在平台所合 作的20 檔次演出中,皆必須執行觀眾問卷調查,並輸入網路資料庫中歸檔,藉 由掌握當地表演藝術觀眾資料以進行更有效率的宣傳;另外行政人員也必須在資 料庫中輸入有關當地文宣品通路、藝文媒體記者、校園藝文推廣講座、媒體通路 和廠商等聯絡資料,希望能透過行銷資料庫的整合,將經驗完整移交給下一屆平 台執行團隊,不至產生斷層而必須從頭再來。在研究者專案執行的10 個月期間,

台中平台總共與統籌單位召開了四次會議,分別為期初說明會議,期中討論會

議,行銷專題講座暨研習活動與期末成果交流會議,藉由不斷的交流討論,希望 為平台尋找到最佳的工作方式。

從 上 述 國 藝 會 所 設 計 出 的 表 演 藝 術 行 銷 平 台 與 傳 統 的 行 銷 概 念 4P

(Promotion、Product、Price、Place)做比較,表演藝術行銷平台只挑選當年度 準備巡迴演出的節目,並站在協助的立場幫忙表演團隊從事推銷(Promotion)

的工作且視情況改變行銷方案,並不能在表演節目(Product)干涉演出的走向 或風格,也不能決定票價(Price)的訂定,而在行銷通路上(Place)則是必須 努力尋求新的資源,並做有效的結合。

二、研究場域

研究者所任職的場域:台中市表演藝術行銷平台執行單位—加侖工作室,

位在台中市中港路澄清醫院附近,此工作室成立於民國88 年 8 月份,成立目 的與推動方向以歷史性、多元化、藝術化及國際化的優質社區活動為主;並以 藝術和教育刺激社區民眾產生創作意識。

此工作室近七年來,已策劃及承辦眾多公部門(文建會、文化局、青輔會 等)及私部門的藝文活動,從大型藝術節、文化節的策劃、社區藝文活動、藝 術教育推廣,到經營藝文空間「20 號倉庫-鐵道藝術網絡台中站」,都有不錯的 成果,並持續推動為社區民眾進行心靈、精神層面的提升及藝術人文的紮根工 作。因為經費考量,工作室的行政人員除了行政經理外多為約聘,另外承接專 案時再尋求新的行政人員,因此人員流動率頗高。

因為工作室負責人與行政經理同時也是台中大開劇團的團長與行政經理,所 以加侖工作室與大開劇團使用同一間辦公室,且資源多互為運用,在這邊也一並 介紹大開劇團的背景。劇團成立於民國87 年 5 月,成立目的及推動方向為培訓 社區劇場(如:兒童、媽媽、青少年等不同的族群)及專業戲劇人才,並致力戲 劇教育、教育劇場、社區劇場及表演藝術的推動。除了行政經理與藝術總監外,

專職行政人員有2 位,負責演出宣傳與教學的行政工作。劇團於 89、90、91 年 連續三年獲選為台中市傑出演藝團隊,並獲選為台中「二十號倉庫」駐站藝術團

體,也經常獲得國藝會支持演出與創作,94、95 年更成為文建會扶植團隊,獲 得政府肯定。劇團也曾承辦台中縣文化節、國小校園巡演計劃、大學文藝季表演 活動、國際型表演引入與交流(日本舞踏)等表演藝術之相關活動,在台中可以 算是非常活躍的表演團體。

本研究所進行的場域除了研究者所任職的工作地點外,因行銷平台必須至台 中各宣傳通路點發送文宣品、召開記者會、進行大大小小校園宣傳講座外,並在 合作團隊的演出中執行觀眾問卷調查,因此研究的場域也擴大到了台中市的各文 宣通路點,包括:誠品書局、法雅客、文化局等地;表演場地則包括中山堂、中 興堂、文英館與二十號倉庫;校園宣傳講座包括教師研習中心(忠孝國小)、台 中教育大學實驗小學、惠文國小、牛頓幼稚園、愛彌兒幼稚園、四季藝術幼稚園、

靜宜大學、逢甲大學……等。

三、研究者背景介紹

本論文由研究者擔任台中市表演藝術行銷平台專案執行,負責接洽聯繫與溝 通的事務。研究者從92 年開始承接藝術行政的工作後,一直是以個案為主的自 由工作者,但是對於表演藝術的熱愛則源自於高一寒假在倫敦欣賞完歌舞劇

「Cats」,爾後便對戲劇產生濃厚的興趣;在大學期間接到大開劇團徵選演員的 傳單並通過徵選,從此由一位觀眾轉變成為一位戲劇演員,其後受訓演出的時間 長達一年;92 年除了演出外另外承接了演出行政工作,是研究者接觸藝術行政 事務的開始。因為藝術行政的工作瑣碎繁雜,初期頗有手忙腳亂應接不暇之感,

且時常發生突發狀況,行政須具備高度的應變能力,讓我對藝術行政有了初步的 認識並繼續進修的念頭;93 年順利考上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希望能在藝 術行政方面的專業知識有所充實,並在研究所規定的實習中,不斷磨練自己的行 政能力,94 年至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協助執行【表演藝術團體輔導專案】與 陪同桃園「引舞舞蹈團」至西班牙參加 Rubifolk 和 Cerdanyola 兩個民俗舞蹈藝 術節,給了研究者很大的收穫,也明白溝通在藝術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性。

在研究所求學的過程中,雖然中斷了劇團演出與行政工作,但以前的劇團朋 友都一直保持聯繫,所以有空的時候也會擔任活動或演出的義工事務,一直到 95 年加侖工作室(大開劇團)承接了「95 年度台中市表演藝術行銷平台專案」

需要行政人員,此專案成為我再一次磨練行政能力的機會,也因為專案的歷時將 近一年,所接觸的表演團隊多達20 個,除了期望自己可以在研究所的訓練中將 案子處理到盡善盡美,也期望透過宣傳理論結合實務,讓表演團隊的行銷發揮最 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