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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中介組織理論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藝術中介組織理論探討

本節將就表演藝術行銷平台本身所扮演的角色,作為表演藝術團體、觀眾與 行銷通路之間的橋樑,它是一個眾多資源互換的場域,也是藝術生產者與藝術消 費者之間的媒介體,就表演藝術行銷平台這樣的特性,來探討藝術中介組織的相 關理論。

一、何謂中介

趙莉(2002)在《藝術中介存在必要性的經濟分析》一文中指出,中介活動 包含下列各不相同的經濟行為:經濟活動、代理活動、信託活動。其相應的組織 形式是經紀人(機構)、代理人(機構)和信託人(機構),通稱中介人(機構),

各司其職。因此經紀人在進行經紀活動時,是受雇代表他人從事購買銷售行為,

所以經紀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是不固定的,不具有對受託貨物的佔有權和留置 權。而代理人是受委託代表他人進行法律行為的人,因代理而產生的權利義務直 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必須用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被代理人的關係相對穩定。信託 人則是指接受他人委託,以自己的名義代他人購買或寄售物品並取得報酬的人。

成喬明(2004)則提出藝術中介就是居於藝術生產方和藝術消費方中間的藝

(二) 根據藝術本身的特點來劃分,藝術中介可以分為以下三種:表演性

藝術品 藝術品

金錢 金錢

圖2 - 5:藝術市場

資料來源:改自成喬明(2003)。談藝術中介的管理。東南文化。第 7 期,P.86。

在藝術市場上,藝術品與金錢通過藝術中介發生反向流動。隨著商業機構的 越來越發達,藝術創作者與藝術消費者之間的直接生意正在退化,藝術創作傾向 通過藝術中介來面對藝術消費者,也因此藝術中介的地位在藝術貿易的三角構形 中越來越高,而且正成為藝術市場的主導者。所以,藝術中介必須放眼綜觀整個 藝術市場,既要兼顧藝術創作群又要關注藝術消費群。且藝術管理者必須樹立「藝 術創作群—藝術仲介—藝術消費群」三位一體的管理原則;此外藝術中介也要嚴 防欺騙行為的產生,樹立職業道德與職業良心,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結合,

藝術消費者才能對藝術中介產生信心。

四、藝術中介管理成功的要素

成喬明(2003)在《談藝術中介的管理》一文中指出,藝術中介管理的成功,

首先藝術中介管理者必須具備管理的知識且能自如地運用管理手段,如:掌握必 要的財務、廣告宣傳、談判公關、管理決策類知識…等;除此之外,管理者也必 須是藝術的知音,對藝術有所了解,一旦管理者欠缺其中某一方面的知識,都會 對管理者在藝術中介管理的領域發展有所阻礙。

其次是藝術中介場地的選擇:以表演藝術場地為例,中國古代戲劇演出的場 所,無論在城市還是鄉村,一般都離不開祭祖祭神的廟堂與明堂,當然不是所有

藝術中介

藝術消費群 藝術創作群

的藝術中介都必須擠到市中心的黃金地段,但一個表演場地的交通便利性與停車 方便與否,仍是影響觀眾欣賞表演的因素之一。

第三是良好社會關係的重要性:對於藝術中介來說,在穩定時期良好社會關 係是創造良好市場環境的必備條件,因此藝術中介一定要處理好自身與投資人、

藝術家、評論家、藝術消費群以及其他藝術機構包括同行的關係,也因此,中介 管理者必須是一個守信本分、富有良知和社會責任感的中間人,切不可流為惟利 是圖的世俗商人。

第四是尋找資金的來源:我們可以發現公家性質的藝術中介,它們擁有比較 多的人力、物力,但在行政法人化後,公家單位也有了自籌經費的壓力;而私人 性質的藝術中介機構更需要積極尋求資金的來源,但要如何增加經費,有以下幾 種方式可供參考:(一)開辦雜誌類出版社,公開發行和銷售出版物。(二)出租 場地與建築。(三)設立貿易市場,利用自身的地形和場地條件開闢小型的商品 市場。(四)與有實力的企業或銀行攜手合作,舉辦一些大型文化藝術活動,從 而增加經濟效益並提高社會效益。(五)廣告宣傳與品牌意識的重要性,當藝術 成為一種商品,接踵而來的就是需要在市場上宣傳它。只有宣傳行銷才能被人們 所認識,並吸引人潮前來購買和欣賞,成功的廣告宣傳也有助於確立自身的品 牌,加深人們的印象。

五、藝術中介的必要性

趙莉(2002)指出藝術市場的現狀是一個信息極度不對稱的買家市場。所 謂信息不對稱,意指經濟主體在有關決策時相關信息的不完全。從藝術家、買 家、中介這三個方面進行剖析,對於藝術家來說,作為藝術產品這一特殊商品 的擁有者,他們一般不太了解行情,面對市場,常常不知道買家在哪裏;而中 介往往信息靈通,熟知市場行情,關係廣泛,精通業務,能盡快地使買主找到 賣主,加快市場流通的速度,促使市場繁榮。而且,現代的市場交易由一系列

複雜的商務、行政手續組成,買家與賣家兩者都不可能花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 自己研究解決,尤其是對於需要修身養性、潛心創作的藝術家來說,處理複雜 的行政程序將扼殺藝術家的創作力,因此最佳的解決方案惟有求助於中介,這 裡顯現出藝術中介的重要。

此外趙莉也強調中介存在必要性不僅促進信息對稱,更在於交易成本的降 低。交易所產生的成本包括:(一)交易費用:即與市場經濟的運行相關聯部分 的費用,例如交易雙方的搜索費用、談判費用及履約費用;(二)空間費用:例 如差旅費和運費都源於空間距離,可統稱為空間費用;(三)儲管費用:由於生 產者和使用者的交易意願往往不是同時發生,這是針對可保存的藝術產品而言,

則交易的履約費用中便包含了商品的倉儲保管費用,簡稱儲管費用。中介的存在 可以將分散的交易彙聚起來,節省資源使得市場信息對稱,交易高效而公平。

回歸到前面所談表演藝術所面臨的困境,表演團體往往將大部分的資金投入 創作,只有少部分的資源從事行銷;且一但前往外縣市巡迴,除了額外增加的人 事行政費用,也無法掌握到當地宣傳管道與觀眾,成為巡迴演出一大難題。透過 上述藝術中介的好處可以提供表演團體與表演藝術觀賞者之間良好的橋樑,集中 整合表演團體宣傳的資源,使演出過程順利,無疑更突顯了藝術中介的重要性。

從國藝會(2006)95 年度表演藝術行銷平台專案計畫說明會的簡報中的「製作 演出價值鏈」可以看到,表演團體與表演者,作為創作演出的一端,必須要過劇 場通路(藝術中介)才能與他們的消費者(觀眾)接觸,在這樣的過程當中,開 發表演藝術觀眾的任務似乎落在演出場地上,但在台灣,演出場地往往只負責場 地租借、演出當天提供義工協助等業務,較無積極的宣傳活動;因此表演團隊在 辛苦創作之餘,還須承擔宣傳業務與票房壓力,往往力不從心,若在這樣的製作 演出價值鏈中,還有另外擔任行銷工作、協助處理巡迴當地事務的藝術中介,讓 表演團體能專心致力於呈現精采的表演,再對照本節所闡述關於藝術中介的理 論,更支持了藝術中介存在的必要性,將為表演藝術帶來加分的作用。

圖2 - 6:製作演出價值鏈

資料來源:國藝會(2006)。95 年度表演藝術行銷平台專案計畫說明會簡報 power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