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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文本—《摩天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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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維模式。」8

本研究承繼「法意識建構主體」觀點,但研究取徑略有不同。法律與社會學 研究方法往往從田野調查或案例研究著手,然即便是深度訪談,對於當事者的主 觀面向與整個事件的原貌畢竟還原程度有限。「法律」與「文學」間所具有的「真 實且驚人的影響」和「歷史偶合的高度相似」9,使得學者們開始以文學彌補法 律程序和社會學研究方法方面對事實涵攝的侷限性,「法律與文學」作為一門學 科,遂在法學研究領域逐漸獲得重視。因此,本研究選擇台灣女性作家陳雪的長 篇小說《摩天大樓》作為研究文本,主張由文學角度切入,透過文字去挖掘無法 從法院判決或當事人敘事中窺見的資料,例如未被格式化成法律文書的自白、不 會被紀錄在法律資料中的當事人人生經歷與心境轉折,或者在當事人敘事中總會 被規避掉的欲望、創傷、為了某些利益或立場而被改變的話語和陳述等等。本研 究從法意識的建構性觀點出發,處理文本中角色如何運用法律來定義生活經驗,

「創傷」如何全面籠罩影響著人們認知系統的意義建構因而型塑出創傷主體,而

「情」、「權威」和「公共性」等文化因素在「擬仿規範」建立自我的過程中扮演 什麼角色,以深度描繪當代台灣人的困境。

第二節 研究文本--《摩天大樓》

陳雪是台灣當代著名的女性作家,1995 年以《惡女書》在文壇嶄露頭角,

創作內容多元,涉及大家族不堪回首的歷史、女性成長的艱難、同性戀與雙性戀 的愛欲糾葛、社會底層的人生、以及戀人之間的私語等等,寫作風格細膩而犀利,

擅長私密敘事10和告白體11,其「私密敘事以《迷宮中的戀人》(二 O 一二)達到

8 王曉丹,〈衝突中,求衡平:法意識建構主體〉,國立政治大學第八屆法潮論文研討會,2017。

9 Shoshana Felman, Forms of Judicial Blindness: Traumatic Narratives and Legal Repetition, in History, Memory, and the Law, Austin Sarat and Thomas R. Kearns eds., 2002.

10 本研究引用之「私密敘事」一詞出自王德威,〈惡魔的女兒之死--陳雪《摩天大樓》及其他〉,

《摩天大樓》,麥田出版,2015,頁 4。然學術上對此詞並無精確定義,或有「私密書寫」之稱,

如林芳玫,〈日治時期小說中的三類愛慾書寫:帝國凝視、自我覺醒、革新意識〉(宋如珊、魏美 玲編,《2010 海峽兩岸華文文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選集》)中,兩詞皆有出現,意義相同。參照上 述文章和彭仁郁,〈進入公共空間的私密創傷:台灣「慰安婦」的見證敘事作為療癒場景〉(《文

化研究》,第 14 期,2012),以及 Plummer˙Ken 的 Telling Sexual Stories: Power, Chang and Social Worlds(New York: Routledge. 1995)文中對於「私密」一詞的運用,本研究將「私密敘事」定義為:

牽涉創傷經驗的一種對愛慾或性的呢喃。這種敘事不一定是獨白,也有可能以第三人稱觀點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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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當代社會法律既無所不在卻又軟弱無力、而人們往往糾結在各種文化因素中發 展其法意識主體性的面貌。

一、故事摘要

《摩天大樓》的情節以一座二十年前建造的大樓為主軸,初時它高聳雄偉、

管理完善,卻隨著歲月流逝而漸漸喪失生氣。故事從兩年前的商店街開始,「阿 布咖啡店」的開張,為這個位處都市邊緣地帶的住宅區帶來了煥然一新的氣象。

咖啡店店長鍾美寶是一位人見人愛的美女,個性體貼,工作勤奮,愛慕者不計其 數。然而美寶所背負的黑暗過往,使她即便在摩天大樓層層設防的管理系統及監 視器保護之下,依然在某日早晨被發現陳屍於自家床上。兇嫌們紛紛被捕到案,

然案情卻陷入膠著,無數的自白與謊言使兇嫌們自身的困境與他人的死亡連成一 線,成為一齣每個人都有嫌疑,卻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是兇手的法律荒謬劇。

二、人物介紹

名字 性別 職稱和身分 病症

鍾美寶 女 阿布咖啡店長,死者 失眠症 謝保羅 男 摩天大樓管理員兼櫃檯警衛 憂鬱症 林大森 男 鍾美寶初戀,李茉莉之夫,室內設計師 (暴力傾向) 李有文 男 電腦工程師,鍾美寶男友 (偷窺)

顏俊 男 鍾美寶之弟 失語症、自閉症、精神

分裂、不舉、失眠症 林夢宇 男 摩天大樓房屋仲介 偷窺癖

丁美琪 女 林夢宇之妻 乾燥症

李茉莉 女 林大森之妻,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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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月 女 鍾美寶鄰居兼朋友,羅曼史作家 懼曠症

葉美麗 女 鐘點管家 購物狂、囤積狂

陸小孟 女 阿布咖啡店工讀生,同性戀者 黃浩武 男 便利超商員工

李愛米 女 鍾美寶鄰居兼朋友,孕婦 李鐵布 男 阿布咖啡店投資者,同性戀者 王斯博 男 咖啡店常客,同性戀者

李東林 男 摩天大樓管理員兼櫃檯警衛

三、寫作策略

《摩天大樓》以推理小說的面貌布置了一樁殺人事件,但無論是內容或格局 都絕非傳統推理文學。從文學的角度來看,陳雪向來擅長私密敘事,但本書一反 其充滿創傷風格的喃喃自語,反而比較接近日本的私小說,特別像以事故為中 心、不斷用自白來對事件與人性抽絲剝繭的日本女作家湊佳苗。只是陳雪的自白 更細膩、更貼近真實的生活。易言之,她以不同角色精準重現了台灣人的思維和 日常。就文學法理學的角度而言,以鍾美寶的死亡為中心,作者從篇章結構就進 行了精密的安排。首先,題目「摩天大樓」就是整個故事發生的舞台;序曲的部 分,前後比較南非約翰尼斯堡的「龐特塔」與委內瑞拉卡拉卡斯的「大衛塔」, 從盛極一時到破敗成龍蛇雜處的貧民窟,除了「大觀園」、「巴別塔」的隱喻之外,

還有對個體戶與社群、公共空間和人我關係的探討,對現代化管理系統與無所不 在的監視之諷刺,以及承續其上部作品《迷宮中的戀人》之迷宮符號,在「都市」、

「科技」、「物質」層層疊疊構築而成的現代社會的縮影--「摩天大樓」之中,

探詢人們的欲望與困境。

其次,章節分成四部,第一部以第三人稱觀點,紀錄片式地側寫幾個重要角 色的生活與過去,間或有角色們的「獨白」。第二部一開始透過櫃檯警衛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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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女主角鍾美寶深夜被人勒斃於自家床上;第一人稱的敘述對象是採訪者,環 繞著大樓房屋仲介、死者同僚和鄰居、咖啡店投資者、附近超商工讀生等周邊人 物,以「告白」的交談方式對命案進行了更深入的了解。值得注意的是,對談中 夾雜了非常多受訪者的「閒談」,那些看似毫無關係的私事,在法律格式化文件 的過程中將毫無意外地被排除,然而在小說中卻被逐字紀錄了下來。第三部依然 採第一人稱視角,對象是警方,由林大森、李有文、顏俊、謝保羅等四名嫌疑犯,

還有林大森之妻李茉莉與被發現曾侵入死者住宅的林夢宇等六名重要人物,以

「自白」模式陳述案情及與死者的關係。第四部開始,自鍾美寶死亡的隔一個月 起,再度以第三人稱速寫紀錄看似無關的大樓住戶之生活,直到最後一章「一年 之末」,由李東林的角度補足事件後續、謝保羅的行蹤,還有最重要的關鍵人物

--死者繼父「顏永原」之落網。作者交代,顏嫌的招供洗刷了其他人的嫌疑,

儘管案件依然疑點重重、罪證不足,但在三月學運爆發後,便被世人拋諸腦後。

陳雪的寫作策略和章節安排精密而宏偉。精密者,例如第二部的訪談時間是 案發十天後,沒有林大森夫婦和其他嫌疑犯的訪談,乃因嫌疑犯們正在接受調 查。還有,當夜被清楚證明出入鍾美寶家的李有文和顏俊,作為死者最重要的關 係人,卻在第三部自白時才初次出現;比起林大森和謝保羅,李有文身為男友和 顏俊身為弟弟的「身分」,是他們與鍾美寶最緊密的聯繫,但第一部卻沒有對他 們進行側寫,作者顯然意圖區分林、謝和李、顏對於死者的意義。宏偉指的是,

陳雪的手法與湊佳苗一樣任由事件相關人物盡情地眾聲喧嘩(heteroglossia)14,但 她反覆切換視角,透過人物傳記、媒體採訪、法律自白和客觀速記等多個面向,

貌似在鋪陳情節、追根究柢,實則透過深深解剖這些市井小民,探詢著法律與暴 力、欲望與惡、及愛與救贖的大議題。至於本書最精彩的地方,莫過於一如人們 往往會盲目相信法庭之上必能見到正義與真相一樣,陳雪對於「推理迷」所期待 者--透過偵探過人的智慧,穿越重重謎團,與壞人鬥智鬥力,最終發現了事情

14 「眾聲喧嘩」指語言傳佈有多音複義傾向,並隨各種社會文化建構往來互動的關係而變化。

參照註 220,頁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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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真相,把兇手繩之以法,實踐正義的幻想,結結實實潑了一盆冷水。這是一個 每個人都認罪,但找不出兇手的荒謬劇。事件中除了顏俊主張兇手是他和美寶的 父親之外,從林大森、李有文、謝保羅、甚至李茉莉,都認為即使不是自己親手 殺了美寶,也跟美寶的死脫不了干係;想證明不在場,證人的說詞又全部不可信;

要證據,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在美寶房間與身上留下可疑的痕跡;最糟的是,關鍵 的監視器還壞了。在真相永遠無法大白的恐慌中,於第四部末尾終於輪到惡名昭 彰的死者繼父說話,他坦承不諱,甚至提供了完整的犯案情節,但正如採訪周刊 的結論:「顏永原的自白就像一篇精心策劃的認罪宣言,其中更隱含了他想要透 過認罪佔有鍾美寶的死。」15親口承認自己是兇手者,卻無法證明自己殺了人。

一個殺人事件,與欲望糾葛如此之久、如此之深,而這當中法律竟從頭到尾 束手無策。無論是鍾美寶被迫負起的雙親債務、毀了謝保羅一生的車禍事件、還 是這起人人都無法洗清嫌疑、最後卻仍然抓不到犯人的兇殺案,法律簡直就像外

一個殺人事件,與欲望糾葛如此之久、如此之深,而這當中法律竟從頭到尾 束手無策。無論是鍾美寶被迫負起的雙親債務、毀了謝保羅一生的車禍事件、還 是這起人人都無法洗清嫌疑、最後卻仍然抓不到犯人的兇殺案,法律簡直就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