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

第三節 小結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3

第三節 小結

台灣人對法律的看法,從 2016 年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講中可以一窺究竟:「司 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 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178針對這番言論,司法界與民 間評論皆予以肯認,如林慶皇的回應:「作為以司法為終身志業的人,筆者是既 難堪又欣喜,難堪的是這些批評是事實,欣喜的是總統終於要領導司法改革了!」

並引述法學家阮毅成在 30 年代的論點,批判 80 年後台灣的司法依然得不到民眾 信賴。179律師江鎬佑則引用〈台灣人民對法院的信任支持及觀感─以對法官判決 之公正性及對法院表現的滿意度為中心--〉180的數據,說明人民對法院判決公 正性的信賴跟法官形象曾有正面肯定,在 90 年代之後才逐年下降。181而關於對 於糾紛解決之「選擇」的探討,《星光》一書作者呂秋遠律師如此陳述:「當仇恨 累積到一定的程度,或許原諒就不會再是一個選項,有人會用遠離的方式處理,

但是也有人會選擇以暴制暴的方式面對。哪一種是正確的?就法律來說,可能是 前者。」182人們對現行法律充滿不信任感、「逃避」與「私了」文化盛行、以及 司法軟弱無力的形象,是本研究分析的第一個層次:法意識的客觀認識層次。

在第二個層次:法意識的主觀文化實踐層次中,本研究主張人們與法律的關 係其實就像法律社會學後期的觀點--「法律在社會之中」183一樣,法律存在於 人們的認知結構之中;但具有霸權地位者並非法律,而是與事實混而為一的「規

178 中華民國總統府網頁〈中華民國第 14 任總統蔡英文女士就職演說〉,05/20/2016:

http://bit.ly/2pHwIKE (最後瀏覽日:2017 年 05 月 05 日)

179 林慶皇,〈司改不是法律人的家務事〉,05/24/2016:http://bit.ly/2pHJkl9 (最後瀏覽日:2017 年 05 月 05 日)

180 黃國昌、陳恭平、林常青,〈台灣人民對法院的信任支持及觀感──以對法官判決之公正性及 對法院表現的滿意度為中心──〉,「台灣人民紛爭解決行為暨法意識實證研究調查」發表會,

2012。

181 江鎬佑,〈當人民參與審判我們會更接近正義嗎?〉,01/16/2017:http://bit.ly/2qHWHAj (最後 瀏覽日:2017 年 05 月 05 日)

182 呂秋遠,《星光》,三采文化,2016,頁 5。

183 在法意識理論發展的第三階段(1990 年之後),開始討論法律的建構性觀點(The constitutive perspective of law),認為「法律和社會的落差」是錯誤的認識論,法律與社會並非兩個個體,法 律就在社會之中。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4

範」。王曉丹教授提出的「簡化法律」、「裝扮法律」和「聲稱法律」並非工具論 意義的「人如何使用法律」,而是在談人們在糾紛解決或日常實作中如何受到其 他文化或社會規範的影響,所做出的一連串「決定」。換句話說,這三個概念,

在勾勒人們於各種交織的規範下,經利益權衡後所做出的種種行為及思考所呈現 的樣貌,這樣貌就是台灣人法意識的樣貌。本研究立基於王曉丹教授的論點,更 深入挖掘「簡化法律」、「裝扮法律」和「聲稱法律」三種法意識類型背後的成因,

從華人社會「關係取向」的特質切入,主張在談主體建構之前應注意到自我的建 立取決於人我關係,而這個人我關係是多重、模糊而且不斷變動的,人們的主體 也因而會隨之重構。最後談到由於於人民對法律的低度信賴和法律的負面形象,

產生了台灣社會特有的「擬仿規範」的文化底蘊。「擬仿規範」在消極面上包含 避免和法律扯上關係;使自己看起來合於規範;對法律的簡化、裝扮、聲稱;以 及有時明明是法律問題,人們卻會下意識地認為只是感情問題、溝通問題或是毫 無問題等內涵。在積極面上,「擬仿規範」是人們基於人我關係、為了要熔入社 會的自我型塑的過程,「擬仿規範」的法意識主體會表現出「簡化法律」、「裝扮 法律」和「聲稱法律」等多種多樣的法意識類型。

綜上所述,王曉丹教授認為,西方理論在評價民眾日常中與法律之遭逢時,

過度具焦於個體的理性認知,故而主張法意識不僅是理性認知,更是一種情感的 活動。184確實,尤伊克和西爾貝宣稱法律在人們不曾意識到的狀況下已經無所不 在、並且全面滲透了美國人的日常生活,法律作為一種文化實踐,在建構法意識 的同時,也建構了文化社會以及人們對司法體系的信賴。然而,不只東西方學界 都對「法律認知框架的全面滲透性」理論提出批判185,透過本研究的文學文本分 析,亦認知到其實台灣民眾對於我國司法體系不只是不信任,甚至對法律作為一

184 王曉丹,〈衝突中,求衡平:法意識建構主體〉,國立政治大學第八屆法潮論文研討會,2017,

頁 27。

185 王曉丹,〈衝突中,求衡平:法意識建構主體〉,國立政治大學第八屆法潮論文研討會,2017,

頁 9。文中整理了挑戰《The Common Place of Law》的西方文獻,作者也聲明立場:「我並不贊 同將法律構成社會的力量假設為無所不在、滲透到生活的每一個角落,並儼然具有決定性的解釋 權力。」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5

種權威所給予的認可--「正當性」都產生了根本的質疑。雖然人們在日常生活 中處處遭逢法律問題,但對執法者本身行為是否合法的懷疑、對司法公信力的不 信任、以及不認為法律能夠解決問題等先入為主的觀念,使「法律」在台灣社會 具有一種負面形象,人們能躲則躲,寧願尋求其他的規範,例如各種場合的潛規 則、人情義理等,去解決問題,或者乾脆逃避。因此,本研究認為,法律確實無 所不在,但並非無孔不入,相反地,人們盡量使法律低度參與自己的生活,不得 已時則「簡化」、「裝扮」或「聲稱」法律;真正無孔不入的其實是「規範」,人 們努力在各種規範中騰挪生存空間。而在此背後,是一種深層的「擬仿規範」的 關於自我建設的心理活動。可以說,台灣社會中注重和協、厭訟、不信任法律等 錯縱複雜的文化底蘊,形成了「擬仿規範」這樣特殊的法意識面貌。

第四章 規範共構下的法意識主體

「法律行動主義」理論強調法律行動能否促成社會變遷,「法意識文化實踐」

觀點關心人們在生活中遭逢法律時如何展現主體能動性,兩股理論雖從不同面向 切入,卻無法脫離主體和主體性的建構問題。每個人在糾紛過程中的驚訝、傷痛、

恍然、矛盾、掙扎,無時無刻都在重塑著一個流動而多面的主體,呈現出「偽裝、

防衛與可分割的拼貼式」186主體特性。本章將分成兩節探討人我關係與法律空間 的規範性,從陳雪如何安排角色互動及佈置小說中的各種空間,這些細節具有什 麼意義、如何影響主體性之建構,討論規範共構之下的法意識主體如何被型塑。

就人我關係的規範性而言,王曉丹教授從法意識主體建構的觀點,提出具有 規範意義的「情」、「權威」、以及「公共性」三個要素,會影響到法律的邏輯是 否進入人們的思維與行動。《摩天大樓》中,以鍾美寶為中心的每個人都不斷被 各種權力所壓迫、壓抑、壓制,流竄的欲望找不到出口,最後便以最詭異的方式 宣洩,例如鍾美寶與林大森越來越變態的交歡、房仲在空屋與不知名女房客的性

186 王曉丹,〈衝突中,求衡平:法意識建構主體〉,國立政治大學第八屆法潮論文研討會,201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6

愛、偷窺、監視、意淫。他們在生活與人際的困境中嘗試去找尋自己的能動性,

經歷了非比尋常的曲折過程,然而,迎接他們的卻是一樁使所有最不堪的祕密都 必須被公諸於眾的殺人事件。楊凱麟在後序中如此詮釋:「這些”大樓人(homo aedificium)”散落成陳雪小說中正常與病理的林奈分類表,一律生活在極值律法之 中,以各種方式瀕臨精神崩潰。然而兇案並非一切崩潰的開始(崩潰在你未察覺 時便已開始,且不曾停歇)。」187陳雪利用複雜的人際網絡,勾勒出一幅與「永 恆回歸(Eternal Return)188」之恐怖試煉不斷對抗的浮世繪,描述人們如何深深絞 繞在「情」、「權威」和「公共性」的規範巨網中,既身懷永劫輪迴的悲劇性,同 時也展現了向命運抗衡的生命力。

從空間安排上的規範性意義來說,「摩天大樓」具有多層次的指涉。陳雪在 採訪中說得很清楚:「摩天大樓是一個立體化了的城市,它把這些巷弄、年代不 同的建築物全部變成一個 3D 的空間,往上升,這些曲折的小徑在大樓裡只是一 條一條不同樓層的走道。我那時想的是一個立體化的城市,但我想寫的還是比較 庶民的、像中永和這樣的城市。我想寫的不只台北而已,還有很多來台北尋夢,

一個小規模的移民,然後來到台北的人。」189轉化 Geertz「法文化作為文本(law as text)」的概念190,「居住地」可以說是人們的公共自我:例如房租和景觀的差 異,使住在大樓 A、B 棟的人會瞧不起 C、D 棟的住戶;謝保羅住的鴿樓使讓他 具有阿岡本(Giorgio Agamben)「裸命(bare life)」191的象徵色彩;任蓉蓉的母親想 搬出鬼影幢幢的大樓,但同等級的大樓要是換去台北根本買不起等情節。簡言 之,陳雪筆下的主體與空間密不可分,空間是具象化的自我,而位於雙和區的摩 天大樓,承載的是一群人趨向台北市中心的夢。另方面,保全系統區分出大樓內

187 楊凱麟,〈在瘋魔之中偏航〉,《摩天大樓》,麥田出版,2015,頁 404-405。

188 又譯「永劫回歸」,來自尼采的哲學概念,意指人類生存的實況(fact),不過就是生命和時間 的不斷輪迴。

189 公視頻道:文學 FACE&BOOK 第三季《摩天大樓》網路特映-文學之旅。http://bit.ly/2qHCjz3 (最後瀏覽日:2017 年 05 月 05 日)

190 Clifford Geertz, ”Deep Play: Notes on the Balinese Cockfight,”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Selected Essays, New York, NY: Basic Books, 1973, P.412-453.

191 王德威,〈惡魔的女兒之死—陳雪《摩天大樓》及其他〉,《摩天大樓》,麥田出版,2015,頁 1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7

外,使住戶成為「想像共同體」,能夠過濾掉外來者保障安全,也得以排斥掉內

外,使住戶成為「想像共同體」,能夠過濾掉外來者保障安全,也得以排斥掉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