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架構
第四節 研究架構
為探討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本研究架構參閱楊永年(2009)〈八八水災救災 體系之研究〉,該文以救災體系概念為主,發展資訊、動員、組織間合作研究架 構;本研究所欲探討之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亦屬防救災體系中的一環,當災害發生 時,應變體系運作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不外乎:資訊、動員、組織間合作。
圖 1-1:研究架構圖2
即時且正確的災情資訊,是決定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成效的首要因素,由於緊 急醫療救護體系涵蓋到院前救護與到院後醫療之緊急醫療照護,而資訊的內容應 包括災害的發生地點、範圍、傷亡人數、災害種類,讓前往第一線進行緊急救護 之醫療人員掌握現場情況,同時讓醫療院所做好傷病患分流準備。然而,僅有災 害資訊而無法有效動員相關資源,則仍難以保證災害救援的成效。因此,能否在 短時間動員資源投入救災,也是救災成效的第二個關鍵因素。為有效動員龐大的 人力與物力資源,組織是較佳的動員工具,比較能有秩序與穩定地進行資源動員 投入救災。而一旦災情龐大,往往不是單一組織可以擔負救援任務,因此需要組 織間之分工與合作(整合),才能提升救援成效。
2參考〈八八水災救災體系之研究〉一文之救災體系概念架構圖。楊永年:〈八八水災救災體系之研 究〉,《政大公共行政學報》,第 32 期(2009 年 9 月),頁 143-169。
資訊
緊急醫療救護 體系成效 組織間合作
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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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圖 1-1 的研究架構圖,可明顯看出資訊、動員、組織間合作等三個自變 項,係影響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成效的三個重要因素,而這都是本研究希望瞭解之 內容。至於依變項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成效,主要係指是否能發揮即時救災,以及 減少人命傷亡而言。自變項與依變項的相關說明如下:
一、資訊
所謂資訊是指災情資訊,災情資訊主要是災害造成的生命與財產損失而言。
資訊部分的指標為「是否按照通報流程進行通報」,也就是災害發生當下,各單 位是否有遵照現行《緊急醫療救護資訊通報辦法》進行協調聯繫,其消息傳遞管 道是否順暢,以及是否確實傳遞到接收端的相關責任單位;此指標主要是透過檢 視法規上之應然面與實際情況之實然面探討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之成效。理論上,
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具備整合性醫療資訊平台系統,以本研究的個案為例,南 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與衛生署緊急醫療系統之重症病床資料庫連線,可以主動查 核區域內醫療院所病床通報資料:如急診觀察床、各類加護病房、一般急性病床、
隔離病床容量及目前可提供空床數等;並提供醫療院所院際電子轉診作業、轉診 電子病歷交換、重大災難傷患資料查詢、病患基本生命現象資料輸入;也就是透 過資訊平台即時監控轄區內災難事件,提供轄區整合醫療資訊,相互支援,以平 均分攤短時間產生之大量傷病患所造成的醫療衝擊。而這些資訊在此次事故中是 否有妥善運用、訊息的傳遞是否即時準確?例如事故現場概況如何、傷病患的送 院分流是否順利等等,皆有必要進一步檢視評估,因為資訊傳遞是是否能發揮即 時救災的關鍵所在。
此外,就減少人命傷亡而言,有關事件種類、範圍、嚴重度等對於決策非常 重要的資訊,是由單一機構獨享或可以即時地供予另一個機構使用?舉例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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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報案多半是撥打 119,消防局的 119 勤務指揮中心可以迅速悉知初步的災害 情形,但其他醫療院所或前往事故地點之第一線醫療人員又要如何取得這些訊息?
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與消防機關之間的資訊傳遞又是如何?假使災情資訊無 法順利傳遞,當上級機關無法聯絡下屬單位,下屬單位也無法回報指揮中心,將 導致救災隊伍都是各行其是,無法有效率地減少人命的傷亡。
二、動員
動員包括人力與物力資源之動員,隨著災情的嚴重程度提升,必須動員的資 源就要愈多,如從地方單一消防局、或衛生局的動員擴至到整個地方政府的動員,
必要時提升至中央層級的動員。動員的程度和災情的嚴重程度有關,各單位之間 的啟動動員或提升動員程度的條件也不盡相同。以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為例,
根據 2005 年公佈的《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作業辦法》第四條,區域緊急醫療 應變中心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啟動相關應變措施:一、發生跨直轄市、縣(市)
之災害,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示,或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之請求,並經中央衛 生主管機關同意者。二、發生大量緊急傷病患,有調度跨直轄市、縣(市)緊急 醫療救護資源之必要,並報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同意者。而《緊急醫療救護法施 行細則》對大量傷病患的定義為:指單一事故、災害發生之傷病患人數達十五人 以上,或預判可能達十五人以上者。在本研究案例中,由於阿里山森林鐵路小火 車翻覆事故造成傷亡人數眾多,已達成啟動南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的條件。南區 緊急醫療應變中心所轄區域劃分為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市三大區塊,每區塊 下責成二至四家主要負責在地反應醫院,雲林區包括臺大醫院雲林分院、天主教 若瑟醫院、成大斗六分院,嘉義區包括嘉義基督教醫院、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
長庚紀念醫院嘉義分院、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大林分院,臺南區包括成大醫學院與 奇美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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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的指標則必須檢視醫療體系內的成員何時得知災情資訊,在得知災情資 訊後又做哪些準備與行動,動員是否迅速、即時,也就是各相關單位是否有遵照 現行法規立即進行動員與後續處理,以本研究案例而言,相關法規包括《緊急醫 療救護法》、《嘉義縣大量傷病患救護辦法》、《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作業辦 法》等。正如先前所述,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可分為到院後照護與到院前急救,傷 患於醫院內進行的治療、照護屬於前者,從事故發生到送抵醫院為止的處理與急 救措施屬於後者,到院前急救多半是由救護車隨車人員或相關急救人員進行,故 救護車與急救人員的動員與調派將是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中的重大環節之一;能夠 運送傷患的救護車能否迅速到達災區、能夠出動的車次有多少?能否要求軍、警 單位提供人力或裝備支援(如直升機)?這些資源能否有效運用?這些都是屬於 動員的範疇,即時且有效的動員,才能夠降低人命的傷亡,發揮即時救災的功能。
三、組織間合作
組織通常被認為可以穩定地整合各項資源,一旦危難發生時,往往需要組織之 間彼此分工合作。在資訊與動員兩部份已探討通報流程以及事件後續處理,兩者皆 牽涉到各相關單位之間的聯繫與合作,因此組織間合作的指標主要是檢視各不同單 位在救災時的合作情況如何,彼此的合作觀感是正面或負面。由於緊急醫療救護體 系的運作涉及層面廣泛,相關的領域包括消防、警政、醫療及其他社會安全體系相 關單位,各類型的人力設施、通訊聯絡、交通運輸、病人轉診、民眾衛教及體系評 鑑機制等,各地區的緊急醫療照護資源及能力存有差異,當發生重大災害或遇急重 症患者無法在當地獲得適當醫療時,應立即送到最近有能力處置之醫療院所,以助 其預後及減少醫療資源耗用,因此跨區域間的協調合作是很重要的一環。
在即時救災的部分,由於組織合作方面沒有共同的組織架構,在救災中各個不 同組織內的稱呼、設備、設施、行動等所使用的名詞也不相同,將增加合作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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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阿里山森林鐵路小火車翻覆事故中,由於事故發生地點屬偏遠觀光地區,陸上 交通不便,救護車難以抵達現場,醫療資源難以進入,需透過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國防部海鷗直升機部隊及民間救難團隊之共同合作,展開陸空協力緊急醫療救護,
將重嚴病患予以空中轉送;但除了傷病患的運送之外,各個單位在事故現場又扮演 了什麼樣的角色、發揮什麼樣的功能、組織間的合作是否存有困境等,有必要深入 瞭解。
能否順利減少人命傷亡必須仰賴各組織間的順利合作,不同單位同時進行救 災行動時,若無良好之合作關係,不僅無法充分發揮救災效率,甚至可能危害救 難人員的人身安全。而不同的組織所能運用之資源與管轄的範圍亦有所不同,例 如:海岸船隻由海巡署管轄、空中救援直升機屬於空中勤務總隊,當災害發生地 不容易使用救護車或一般車輛進行傷患運送時,就必須仰賴相關單位協助救難,
有時甚至必須倚仗專業民間團體的協助以達到救難之目的。因此當災害發生時,
各個組織間必須擁有良好的溝通管道與合作方式,才能充分達成緊急救護之目 的。
四、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成效
如先前所述,緊急醫療體系成效主要係指是否能發揮即時救災,以及減少人 命傷亡而言,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之成效受到資訊、動員與組織間合作等因素相互 影響,缺少其中一項,都可能造成救援的延遲或障礙,甚至進一步導致傷亡的擴
如先前所述,緊急醫療體系成效主要係指是否能發揮即時救災,以及減少人 命傷亡而言,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之成效受到資訊、動員與組織間合作等因素相互 影響,缺少其中一項,都可能造成救援的延遲或障礙,甚至進一步導致傷亡的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