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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設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設

問卷調查法為社會科學最常運用的資料蒐集方法之一,其目的係 藉由立意取樣,施以問卷調查,探討有關多種變項間之關係。其優點 是具有蒐集大量資料、較經濟方便、不受訪問者的影響等特性;其缺 點是調查之發生類型有限,會因被害者之偏見、誤解或記憶上之不正 確,影響研究之正確性。

本章節經由第一章所述之研究問題後再根據第二章文獻相關探討

中,警察人員執行勤務的觀念與態度變項,相關研究中的主要發現以 及筆者自行推論,所做出相關暫時性的答案進行以下假設。

擬進行考驗之研究假設,分別以四個層面及九個變項作為本研究之主 要研究內容

一、你認為警察人員應具備的執勤態度部份:

二、警察人員應建立敵情觀念之目的與執勤能力:

三、加強警察人員勤務戰鬥技能的具體做法?

四、警察勤務人員之態樣

1-1 面對具有暴力攻擊且持有武器之歹徒,嘗試以柔性勸導,要求放下 武器(A01)

1-2 警察人員執行圍捕歹徒勤務,可以動之以情或者誘之以利,加以勸 降,因此不需具備勤務戰鬥的觀念(A02)

1-3 警察人員所編排之勤務,可以,以服務性工作項目,代替現場逮捕 嫌犯之工作,因此並不需具備戰鬥技能(A03)

1-4 我所服務的地區為偏遠鄉村地區,因此不需具備戰鬥技能及執勤觀 念(A05)

1-5 面對具有暴力攻擊且持有武器之歹徒,應該大膽予以使用槍械 (A06)

1-6 執行圍捕具有暴力攻擊且持有武器之歹徒,應果決予以用槍並將歹 徒格斃(A07)

1-7 與歹徒僵持對峙之時,你最希望的是雙方全面開戰(A13) 1-8 強行攻堅是最佳處理頑抗歹徒的有效作為(A14)

1-9 我認為警方隨時可以動員,以優勢警力壓制歹徒,因此個人執勤能 力,可不需太重視(A15)

假設項目分配 假設(一)A-1~3

員警的執勤態度消極,員警怠惰訓練,希望不以發生戰鬥而能完成任 務

假設(二)A-4~17

員警的執勤態度積極,希望不惜以發生戰鬥完成任務 假設(三)B-1

員警對於執勤的技能認識 假設(四)B-2

員警對於本質學能概念的認識,與員警參加訓練的態度有關 假設(五)B-3~5

員警參加教育訓練的認同感,影響執勤的態度 假設(六)B-6

員警對於長官的態度影響員警執勤的態度 假設(七)B-7~20

員警對於技能與戰鬥態度的觀念影響員警執勤態度及執勤方式 假設(八)C-1~2

教育訓練實數可測得員警對於教育訓練的認同感 假設(九)C-3~5

教育訓練的方式,可測得員警對於教育訓練達成的成效 假設(十)C-6~9

各項武器的認識可以測試問卷的效度及可信度 假設(十一)C-10~12

以參加實用射擊運動作為測試員警問卷的效度及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