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研究理論
第一節 警察人員的戰鬥態度理論
警察戰鬥的概念,警察戰術於軍事戰術,借鑒用於警察執法領域,
是警察進行執法戰鬥的必要條件(蔡明彥,2005:153)。
警察執法戰鬥的性質是警察在法律、法規制約的條件下,以武力
的方式消除已經發生或者將要發生犯罪的激烈對抗,強制性地執行和 維護法律,目的上在於制止犯罪行為。其戰鬥的時空條件、武裝衝突 的規模、激烈程度等,與軍事戰鬥相比是有限的,其限度受到執法戰 鬥目的、特點及手段的制約。
警察的執法戰鬥屬於警察執法領域的一個部分。警察在執法領域 中,有很大一部分執法活動屬非戰鬥性質的,不具有對抗性,大多的 是屬於服務性。有些執法活動直接具有對抗性,體現戰鬥性。另一方 面在一些非戰鬥性的執法活動中,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會由非對抗 性轉化為對抗性(警政工作年報,2010)。因此,警察執法活動中,都 必須使自己隨時隨地處在處於臨戰狀態中。這就要求警察要具備良好 的執行勤務的戰鬥戰術理念,以便在執法活動中,應對突如其來的對 抗衝突,任何種學學科都是逐步發展的,都要經過產生、發展、完善、
成熟的過程。
一門學科具備了以下四個條件,就可以成為獨立的學科,這四個 條件是:
一、具有獨立明確的研究對象;
二、確立了與研究對象相適應的科學概念;
三、提出了揭示讓學科基本的理論或規律;
四、具有本學科的獨特的研究方法。
我們以此為據來觀察警察戰術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條件,目前 已經具備。警察戰術歷史源遠流長,但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尚有完善 之處,這是因為:警察本身具有秘密性質,雖然有一些教材、理論著 述,但還需進行更深入系統地探討;各國警界對警察戰術的研究雖然 十分重視,但對警察戰術理論的探討,僅局限在一定的範圍,影響了 警察戰術學研究的進程。為加強警察戰術的研究,我們目標有條件、
有必要從理論上開展對警察戰術的廣泛研究(嚴琦華,2007:158-159)。 警察戰術學,是研究警察執法戰鬥規律和警察執法戰鬥指導規律的學 科。它是警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蔡明彥,2005:153)。以警察執法 戰鬥為主要研究對象,以警察學、法學、軍事戰術學的基本理論為指 導,並在較高的理論層次上反映警察戰術指導原則與規律的警察科學 的系統理論,是將軍事戰術學吸收、借鑑、改造應用於警察執法戰鬥 領域而形成的新學科。其著重研究警察執法戰鬥的本質、特點和規律,
諸警種在警察執法戰鬥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用原則,準備與實施執法 戰鬥的方法等。警察戰術學的基本任務是揭示執法戰鬥規律,用以指 導警察執法戰鬥實踐,為奪取警察執法戰鬥行動的勝利服務。警察戰 術根植於警察執法領域,在法律的規範和制約下,發展於警察執法戰 鬥施行,是犯罪與打擊犯罪鬥爭中的產物。警察戰術學,按警察種類 的性質、任務來區分,可分為:各種警察戰術學和警察合同戰術學,
並指導它們的發展。警察合同戰術學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 種警察戰術學的發展,警察戰術學的發展又離不開警察合同戰術學的 指導,它們相互制約、相互促進、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警察戰術學
(嚴琦華,2007:158-159)。
社會穩定,可分為廣義的和狹義的。廣義的社會穩定包括政治局 勢穩定、經濟形勢穩定、社會生活穩定和社會心理穩定;狹義的社會 穩定,是指政治穩定、經濟穩定以外的社會生活、社會心理和社會關 係的穩定。警察是直接決定社會穩定與否的因素之一。要想取得良好 的社會穩定,有效率的警察力量;二是要有維護社會治安的能力(嚴 琦華,2007:108-109)。這必須建構一支執行力強並且依法,執法嚴 明的警察隊伍,符合社會動態的警察裝備及強而有力的後勤保障,同 時也有先進的思想建構、正確的打擊犯罪嫌疑人的作戰指導等等。
警察是一種特種公務員,警察隊伍的執行效率,意味著社會穩定,
民眾的利益護得保障同時還要理解,社會穩定不僅涉及國家的政治、
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以及意識形態等各個方面,既受這些因素 的制約,又對它們產生不同程度的作用,如政治的性質和目的決定警 察勤務活動的性質和任務;警察勤務活動的優劣成敗,直接關係到政 治目的是否能實現,經濟是警務活動的物質基礎,制約著警察力量發 展規模和警察裝備更新的速度,警察活動又對社會穩定發展變化產生 促進或延緩的影響,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的水平,直接關係到社會穩 定的與否,社會穩定又給予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的發展以積極或消極 的影響;由此可見社會穩定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各個方面,是與人類社 會活動密切相關的(警政工作年報,2013)。
警察的發展對社會穩定不斷提出新的問題,社會穩定的狀態必須 在理論和實踐上滿足警察的需要,接受檢驗。另一方面,警察執法的 方式、方法、進程和結局又對社會穩定產生重大的影響。警察的現代 化必須要求社會穩定的各個方面現代化。社會穩定的現代化,也會促 進警察的現代化(何貴初,2007:108-109)。
依法執法的警務行動是掃清障礙,達到社會穩定的力量,是國家 行政的再延續;違法、犯罪的行徑則是損害國家行政的執行。警察依 法、執法是政府行政基本原則,但警察依法、執法並不等於一般的政 治。警察依法、執法本身有自己的規律。它有特殊的組織─警察機構 及其指揮系統;特殊的方法─警察戰略戰術;特殊的過程─警察執法 戰鬥行動的運用等。警察與政治緊密聯繫,政治規定影響警察,警察 執法性質、規律的同時,正確實施警察執法戰鬥行動,善於運用警察 裝備,制定正確地警察戰略戰術,把握警察執法行動的主動權。
警察是國家政治的延續,而政治則是經濟的集中表現。警察的執
法行動往往是以經濟為基礎的。在社會各階層裡,警察的積極目的是 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證國家、民眾、社群集團的經濟 利益。經濟問題經常是發生違法犯罪的動因,任何警察執法戰鬥行動,
皆為以對抗性維持社會經濟的結果。警察所進行的每次警務活動,都 是以經濟的利益為基礎的。
研究中所稱的經濟,是指與雙方對抗中發生的經濟基礎形成的密 切關係。它直接決定著進行警察執法戰鬥行動的方式方法,即警察戰 略戰術。生產力發展水平通過給警察機關提供所需要的物質資料,特 別是提供先進的現代化裝備,對警察執法戰鬥行動發生影響。警察裝 備隨生產的發展而發展,作戰方法隨警察裝備改變而改變。當警察裝 備處於量變階段時,也會引起戰鬥方法的相應變化。警察人員執行各 項勤務必須有警察力量,警察力量必須有戰鬥力,然戰鬥力是由警察 本身和警察裝備兩個因素構成的。當生產力發展水平超越警察裝備作 用於警察勤務行動時,生產關係的性質則通過人的因素即警察的態度,
對警察執法戰鬥行動發生影響(賈若瑜,2006:208-209)。
經濟力量是警察力量的基礎,暴力本身就是一種經濟力量。因為 力不單純是意志行為,它要求有促進意志行為實現的非常現實的前提,
特別是警察裝備。生產警察裝備需要生產資料,而生產資料是通過經 濟活動取得的。經濟是警察裝備生產的基礎,經濟的良窳關係著國家 警察裝備的優劣,就有與之相適應的警察裝備。經濟條件是警察裝備 發展的直接的、決定的因素,它通過警察裝備的發展,對整個警察執 法戰鬥行動的進程和結局產生極其重要的影響。在現代警察執法行動 的條件下,經濟已直接成為警察行動的手段(嚴琦華,2007:101-101)。
警察執法的優劣首先取決於警察素質,警察素質是由人和警察裝 備構成的。經濟對警察裝備有直接影響外,人的因素也是以一定的經
濟條件為前提的。因為警察人員的數量和質量,是受國家人力資源和 經濟能力制約的。生產力發展水平高、勞動生產率也就高,從事物質 資料生產的人就少,警察人員數量和警務行動人員數量也就多。警察 機關的質量也最終決定於一定社會經濟條件,警察機關的人員是來自 社會經濟各個部門的勞動力,而他們的質量,首先受生產力發展情況 制約,一般來講勞動力的身體素質和文化教育程度與生產力發展水平 成正比。生產力越發達,生活水平、醫療衛生和文化教育水平就愈高,
勞動力的身體素質也就愈好,警察機關的整體素質也就愈高(蔡明彥,
2005:153)。
此外民眾總是生活在特定的生產關係之中,國民的生活條件、教 育條件和精神狀況都受到生產資料占有關係的制約,也就是受到社會 經濟制度的制約。警察依賴於經濟又對經濟形成反作用力:一是積極 作用,警察依法、執法產生社會治安穩定,為社會經濟復興和發展創 造條件,推動科技發展,促進經濟交流。二是消極作用,警察執法行 動中,由於個別警察對警察權有自我意識,導致了警察權的肆意擴大,
公民權的限縮,警察權的濫用往往限縮公民權。警察的勤務行動從管
公民權的限縮,警察權的濫用往往限縮公民權。警察的勤務行動從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