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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勤務的戰術

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研究理論

第三節 警察勤務的戰術

壹、戰術的定義

目前,國內外對戰術一詞的解釋,基於不同的行業,對戰術的解 義也不相同。為了研究探討方便,我們根據戰術一詞的演變過程劃分,

可分為習慣定義和現代定義。

(一)習慣定義

習慣的戰術定義也可稱之為傳統的戰術定義,指的就是軍事戰術。

辭海的不同版本對戰術的定義主要指的是軍事戰術。

1980 年出版的中國辭海對戰術作了如下闡述:進行戰鬥的原則和 方法。戰術的運用根據敵對雙方具體情況和地形與天候等條件而定(中 國辭海,1980:軍事分冊)。

因此,習慣或者傳統的凡是提到戰術,均為指軍事含義上所說戰 術一詞,它是軍事學術的組成部分。包括各軍、兵種和專業兵的兵團、

部隊、艦艇和分隊準備與實施戰鬥的理論和實踐。戰術理論研究戰鬥 的規律、特點和內容;制定準備和實施戰鬥的方法;研究軍團、部隊 和分隊的戰鬥特性和戰鬥能力(柴宇球,2004:156)。戰術實踐包括 指揮員、司令部和軍隊為準備和實施戰鬥而進行的活動,其內容有:

隨時判明情況,定下決定並向部署下達任務;擬制戰鬥計劃,進行戰 鬥準備,實施戰鬥行動和指揮部隊作戰;實戰鬥行動保障。

除各兵種和專業兵的戰術外,還有合同戰術。它研究諸兵種合同 戰鬥的規律,提出各軍種兵團和部隊協力準備與實施戰鬥的建議。陸 軍戰術是合同戰術的基礎。各種軍種,空軍、海軍和國土防空軍,的 戰術又都規定有其所屬各兵種共同遵循的原則。

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的日益完善以及軍隊人員質量上的不斷變化,

對戰術的發展有決定性的影響。戰術以戰役法戰略的原則為指導,它 與戰役法和戰略有著辯證關係。在以往的戰爭中,往往靠戰術上的勝 利來達到戰略、戰役目的,自從軍隊裝備核武器以及常規武器獲得顯 著改進以後,戰略戰役指揮機關已有可能依靠自己掌握的武器來完成

戰鬥行動中的重大任務。與此同時,兵團裝備戰術核武器也使戰術指 揮機關有可能完成範圍更廣、意義更大的任務,從而能夠更為迅速地 在戰役上取得成果。

從西元前 6 世紀-前 5 世紀到 20 世紀初,千百年來的軍事戰術演 變僅僅反映陸軍和海軍的發展。隨著新軍種,空軍、海軍陸戰隊,的 出現,又產生了這些軍種的戰術。警察人員雖為司法行政人員,並非 軍隊、軍種組織編制,故以研究戰鬥、戰術科目並非必要,惟警察執 行強制作用力時仍有必要施以戰鬥、戰術之作為以完成警察任務,因 此對於各項戰鬥與戰術仍有研習之必要(王希亮,2005:127)。

(二)現代定義

現代意義的戰術的說明,已經泛指一切有戰鬥的領域、有對抗的 領域,是引申擴大了的戰術概念,流傳較廣的是數位信息論、方法論。

我們通常論述的執行講究方法,其實質就是戰術問題。我們認為戰術 就是一種方法,運用專業知識,為解決特定問題所進行的(高連升,

1992:214)。探討戰術的定義,目的在於揭示戰術的本質和規律,以 指導戰術實踐。

戰術一詞,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上是指指導和進行戰鬥的方 法,也可稱之為戰鬥的用兵術或指揮職能;廣義上則是將上述定義泛 化之,指導與進行具有一切對抗性活動的原則和方法(王長河,2006:

44)我們這裡研究及探討的戰術是狹義上的戰術,是專指指導和進行 戰鬥的方法或指揮職能。

因為一個無所不包的概念,是不可能確定其外延及其內涵的,更 難以確定其研究的具體學科範疇,只有能夠確定其具體外延與內涵的 概念,才能確定其具體的學科研究範疇,而形成它的學科理論體系。

所以對於本研究所涉及的戰術一詞均應從狹義上去理解。通說『戰術 是指導和進行戰鬥的方法或指揮職能(嚴琦華,2009:108-109)。

1.戰術是指導戰鬥行動的謀劃運籌之法。一次戰鬥行動,要達到什麼 目的,取得怎樣的戰果,通過何種手段實現自己的企圖,如何調集 警力、武器、器材以及如何使用這些力量發揮他們的戰鬥功能等等,

均必須進行詳細縝密的謀劃和運籌(樓培麟,2004:84)。謀劃正確,

運籌得法,部署周密,指揮正確就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作戰力量的戰 鬥動能,達到各種力量的最佳組合。掌握了這種謀劃運籌之法,用 以指導具體的戰鬥行動,就能夠獲得戰鬥的勝利。

2.戰術是指導戰鬥行動獲得最佳效益之法。既然是戰鬥,就必須有人 力、物力、財力的消耗和損毀。如何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戰鬥 效益,要靠巧妙的戰術來謀取(黃世富,1999:237)。戰術方法與 所付代價之間呈現著反比關係的規律;即戰術好,所付代價小;戰 術差所付代價大。研究戰術,就是講究行動效益;而行動效益則與 是否取得客觀意義上的勝利密切結合。

3.戰術是迷惑作戰目標的詭詐之法。兵不厭詐,是古今中外用兵取勝 的基本規律之一。其本質是千方百計使作戰目標在認識上、心理上、

行動上犯錯誤而我方不犯錯誤。從邏輯上講,不犯錯誤的力量是打 不敗的(樓培麟,2004:98)。只有使作戰目標不斷地犯錯誤我方不 犯錯誤,才能取得戰鬥的勝利。從應用戰術的特點來看,戰術以謀 略為主,其企圖和方法均,為秘密而不為人所知之特徵,用以達成 戰鬥的立即反應。政策和法律則是以目標為主要特徵,需要人人皆 知,從而便於執行和遵守。

4.戰術是指導戰鬥獲取勝利之法。勝利是取得良好或優異戰果的總稱,

勝利是有其特定的衡量標準的。如利益得失、企圖實現、戰鬥效益、

預後影響等等。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戰鬥效果予以不同的評價

(何貴初,2007:160)。應用戰術以獲取勝利為目的,通過使用各 種巧妙的戰鬥方法,獲得利益或維護利益,以最小的代價實現自己 的目的,並產生良好的預後影響效果,這是戰術研究與應用的立足 點,也是其方法的基本功能。

(1)戰鬥指揮具有建立在客觀基礎上的強烈主觀性。

一場戰鬥怎樣打,並無一定規則,可能有一種或幾種甚至更多種

(朱信憲,2005:163)。情報準確,情況熟知,指揮得當,就能打贏;

情報不準確,情況不熟悉,指揮不得當,可能就會打敗。戰鬥成敗,

指揮官是關鍵與決定因素。指揮官的主觀指揮是否具有符合的客觀依 據,是否抓住作戰目標並給予突然致命的打擊,是戰鬥能否取勝的首 要條件。這種強烈的主觀指揮概念創作中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相結合,

源於現實又高於現實的。

(2)戰鬥指揮具有突出的創造性。

藝術價值貴在創造,好的作品總是具有十分強烈的獨特性。戰鬥 指導與藝術創作在創造性方面是極其相似的戰勝不復就是指戰鬥方式 沒有完全重複的兩樣,每個勝利攻堅圍捕做法皆不盡相同,指揮官都 要創造性的發揮,最大限度的發揮戰鬥力量與作戰功能,創造性的完 成圍捕任務(嚴琦華,1993:100)。特別是在戰鬥思想與戰鬥方法上 擺脫某些傳統意識與做法的束縛,彈性運用出奇制勝,更需要創造性 的充分發揮,這與藝術創作在思維上不謀而合。

(3)戰鬥指揮十分注重巧妙性。

戰鬥是否能取得勝利,不只是實力的較量,更是智慧的較量。戰 鬥力量使用的大與小,多與少,使用的時機,使用的方法和條件都要 探究一個巧(許和震,2003:106)。巧施計謀、巧用戰術、巧借條件、

巧抓戰鬥時機、巧取勝利等等,都十分突出巧妙性的作用。戰鬥的巧 妙性充分地反映出作戰謀劃與運籌的正確性,反映出指揮員的創造性,

反映出戰術方法的針對性、合理性,同時也必然反映出戰鬥結果的效 益和對取勝規律的正確把握(黃昭欽,2004:66)。而這一點與藝術創 作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4)合理的戰鬥指揮具有鮮明深刻的美感。

合理的戰鬥指導和打勝使得過程同樣也具有鮮明深刻的美感,同 樣使人回味無窮並給人給予教育和啟迪,價值和作用,均會有美感被 人們學習和傳頌(齊雨涵,2008:166)。由於戰鬥方法對於戰鬥結果 具有決定勝敗的直接影響和作用,同時戰鬥指揮與藝術具有哲學意義 上的共同性和具體體現方面的相似性。所以戰鬥既是指導和進行戰鬥 的方法,也是指導和進行戰鬥的指揮藝術。

警察戰術是指導和進行警察執法戰鬥行動的原則、方法和指揮藝 術。其含義為:

1.是警察戰術的應用主體是警務人員。

2.是警察戰術指導和進行的是執法戰鬥行動。

3.是警察戰術是指導執法戰鬥的科學方法和指揮藝術。

貳、戰術的基本屬性

戰術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有其本身固有的屬性。 戰術

(tactics),指導和進行戰鬥的方法。一般指指取得小規模勝利或實 現小規模優化的技術。在戰爭、經濟、貿易、游戲和協商中戰術經常 被使用(許和震,2003:256)。具體而言戰術就是戰略的過程,即執 行戰略的方法。

戰術主要包括:基本原則以及戰鬥部署、協同動作、戰鬥指揮、

戰鬥行動、戰鬥保障、後勤保障和技術保障。按基本戰鬥類型分爲進 攻戰術和防禦戰術;按參加戰鬥的軍種、兵種分爲軍種戰術、兵種戰 術和合同戰術;接戰鬥規模分爲兵團戰術、部隊戰術和分隊戰術。

戰術反映戰鬥的規律,是軍事學術的組成部分,從屬於戰略、戰 役,又對戰略、戰役的發展產生一定的影響。戰術的形成和發展,受

戰術反映戰鬥的規律,是軍事學術的組成部分,從屬於戰略、戰 役,又對戰略、戰役的發展產生一定的影響。戰術的形成和發展,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