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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與國外許多官方調查的研究結果多處肳合,顯示許多危險 的情境與徵候是可以提前注意與避免,並可透過訓練計畫來減少不幸,

但國內欠缺完整的官方資料,不僅無法完整呈現執法人員遭受攻擊的 類型與情境分析,亦間接使得警方持續進行的多項的防暴訓練,無法 衡量其實際成效,應確實公布我國執法人員因公傷亡的完整資料及建 立相關資料庫,並增加成效評量與危機處理訓練,以充實其訓練之完 整性,因此定期公布官方調查資料,研議危機訓練計畫,也將是常年 訓練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研究之結果,發現現職警察人員,大多數對於發生暴力衝突,皆 能積極面對現場情境,並且將所學技能適當運用緝捕歹徒,惟現職警 察人員對於現階段的教育訓練仍覺不足,還需與時俱進,加強學習,

不斷求進;其他因國情不同,參考國外的相關研究,對於執法人員的 定義大多包含警察、消防員、矯正人員、保全人員等,國內執法人員 的階級或勤務類型也多與國外之分類不同,無法完全據以比較。但國 外的研究、調查結果若能作為國內參考、採用,進而達到教育與安全 訓練的成效,亦是職能管理上一大貢獻。

警察人員對於常年訓練的實施,每一個月應有的時數,希望至少 能達到八個小時的射擊訓練或是其他相關科目訓練科目的訓練,研究 分析結果,大多數的員警對於自身所學的戰技條件,因訓練上的不足 而形成缺乏自信心,對於警械的使用與勤務執行的態度,容易出現疑 惑及恐懼感與不確定因素的存在,因此選擇較為消極的處理態度與處 理方式;處理危害的員警在研究中出現選擇,盡量避免與歹徒發生戰 鬥衝突的方式圍捕歹徒,行動的過程亦希望透過柔性勸導的方式達成 目的,避免在警匪接觸過程中發生衝突及傷亡情形發生,希望盡可能 以平和的處裡方式完成工作。

此外研究結果亦發現員警最期待的訓練方式,是能增加以實際操 作的方式,獲得員警的青睞與肯定,從顯著性的數據可得到證實員警 在戰技訓練上,實務上也普遍認為實際的操作最能獲得效果,因此這 項效果將可強化員警執勤的心理因素,讓員警在執勤過程更有信心,

更能從信心發揮戰技能量發揮戰技成果,後再結合工作、勤務的經驗,

更能將理論與實際做最佳的結合。

實際操作的課程及訓練項目,在訓練的實施上,多數的基層員警 對於戰鬥相關課程及其他各項的訓練,皆能認同在職訓練對於個人的 執勤,有著極大的幫助與功能,極為肯定。

而實際操作的訓練並非僅是安排時間場地,要求警察人員前往靶 場實彈射擊或是擒拿、警棍的攻防練習,更重要的是藉由各種戰技的 結合,配合可能發生的實際狀況,實施模擬訓練,任何一項訓練永遠 是 1 大於 0 而 10 大於 9,熟能生巧,只有練過的動作會從記憶中出現,

亦只有熟練的技能可以在危急中做出反應。

依照內政部警政署頒佈規定,各警察機關及警政署所屬各警察單 位,皆必須編排課表按表定時間,分別實施學科及術科常年訓練,雖

有良好的計畫,惟基層各外勤單位如派出所、分局警備隊、偵查隊與 警察局所屬保安大隊、交通大隊員警因勤務運作關係,部分員警經常 是在深夜勤結束之後,仍需前往參加常年訓練,勤務單位在勤務編排 規劃時缺乏與訓練單位建立互動機制,以致外勤基層員警,對於訓練 部門所編排的訓練時間及內容在情緒上出現排斥,產生應付承辦人及 配合實施即可的態度。因而形成各單位所做的訓練效果、效率與期待 落差。

除了要考慮常年訓練課程設計內容與未來策略方向之外,於訓練 需求評估階段,尚須考慮主官(管)與員警對訓練的支持、訓練課程 設計及訓練資源分析;ㄧ個單位的主官(管)對訓練計畫所持的態度,

或是單位成員對訓練的觀感,都會影響訓練的成效。而其關鍵的影響 因素包括:主官(管)與同儕對於參與訓練的正面態度、主官(管)

與同儕願意告知接受訓練的官、佐、警如何將受訓所獲得之知識、技 能與行為應用於工作之中,及受訓官、佐、警是否有機會在工作中運 用受訓內容等

研究中另一變項探討,男性警察人員仍較具顯著性,在對於執行 圍捕歹徒勤務,可以動之以情或者誘之以利,加以勸降,因此不需具 備勤務戰鬥的觀念,這一結果正顯示出大多數的基層員警,對於本身 所執行的工作,存在著相當程度的無力感與不確定性,再者加上對於 自己的執勤能力仍有自信不足的疑慮,因而造成以消極性的處理態度 執勤,此種情況經過長時間的累積,容易逐漸對教育訓練課程,甚至 學習意願產生放棄與排斥的態度。

以警察職務階級做分類的部分,本次問卷特別針對測驗對象,做 職務階級的分類,作為官、佐、警三個答案選項,所得結果發現對於 該項顯著性者為基層員警,而該變項正顯示出基層員警,因家庭因素,

面對勤務戰鬥狀況,在心理因素上,為避免自身發生嚴重受傷甚至發 生亡情形,在處理方式的態度及想法,偏向希望採取柔性的處理方式,

而這一種態度與觀念的長期累積,致使許多員警逐漸逃避戰鬥意志,

其結果導致勤務中戰鬥意志的缺乏,員警執行勤務時將更容易於勤務 中遭到歹徒的傷害。

建立危機意識的理念,並以個案研討方式施教:警察執行任何一 項勤務工作,均有機會或經常使用到即時強制,也容易遭到歹徒反抗 甚至發生奪槍襲擊事件;警察人員自我本身的生命、身體容易遭受危 害,但研究發現部分警察同仁基於勤務因素及教育訓練方式,對於建 立危機意識及認為各項基本勤務中,仍存有尚不至於發生危險性的態 度存在;為避免傷亡成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的必然,警政管理部門應 確實且更實際的將發生的個案作為,利用在職訓練的研討學習課程,

使每位警職人員有機會參與研討,從中攝取成功及失敗的經驗及血的 教訓。

本研究其主要針對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對於暴力襲擊的衝突處 理與應勤人員,應當具備的態度與觀念,其源於台灣社會環境的變遷,

歹徒公然持槍攻擊警察以及持槍拒捕致使社會譁然,惟社會重大之變 革,迫使警察必須在工作處理方式與變遷的社會中重新學習執勤技巧、

重新設計規劃勤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