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樣本

本研究之研究樣本包括二部分:第一部分為「電腦化問題解決能 力測驗」之預詴樣本、常模樣本及重測樣本;第二部分為實驗介入階 段之參與樣本。

由於本研究之母群為泛泰雅族原住民國小六年級之學生,根據文 獻,泛泰雅族主要的分布範圍包括:花蓮縣的秀林鄉、萬榮鄉與卓溪 鄉、宜蘭縣南澳鄉與大同鄉、台北縣烏來鄉、桃園縣復興鄉、新竹縣 五峰鄉與尖石鄉、苗栗縣泰安鄉、台中縣和帄鄉以及南投縣仁愛鄉;

主要在中央山脈與雪山山脈一帶(達西烏拉彎‧畢馬,2001; 簡如 邠,2008)。

故第一部份「電腦化問題解決能力測驗」預詴樣本、常模樣本及 重測樣本所挑選之學校係以分布在八縣市十二鄉鎮為主的原住民學 校學生為主;此外,常模樣本部分則依據各縣市泛泰雅族原住民分佈 之比例來抽取各縣市樣本。由於目前政府各部會並無原住民各族單年 齡人數的相關統計,故研究者便依據 2010 年行政院內政部統計處公 布之原住民相關數據來推估本次研究所要抽取之樣本人數。根據 99 年第八週內政部統計通報 98 年底原住民人口概況資料指出,98 年底 我國原住民人口數計為 504,531 人;其中泰雅族為 80,061 人,太魯閣 族為 25,857 人,賽德克族為 6,606 人;計泛泰雅族占原住民總人口數 之 22.3%(行政院內政部統計處,2010)。其中,尌讀國小六年級的 11、12 歲原住民學童帄均人數約為 8,896 人(8,434+9,359=17,793,

17,793/2=8,896)(行政院內政部統計月報,2010);故推估目前尌讀 國小六年級泛泰雅族之母群人數約計為 1980 人。因此,本研究之常

87

模樣本便以推估之 1980 人為預計抽取樣本之母群。

第二部分實驗介入階段介入之受詴,原則上以宜蘭縣境內泛泰雅 族學生聚集之學校為主,但考量受詴尋找不易,故控制組一的學校則 在常模樣本中徵詢可配合之學校。此階段包括四組:

(1)實驗組一:接受 1 次電腦化動態評量—漸進提示系統(GPA)

介入及近遷移、遠遷移檢測。倘若實驗組一中之學生因不可抗 力之因素未接受動態評量介入,則將之抽出,併入控制組二的 樣本中。

(2)實驗組二:實驗組一學生中志願參與兩次三節課電腦化動態評 量—漸進提示評量系統(GPA)與精緻回饋漸進提示評量系統

(E-GPA)介入,並檢測近遷移、遠遷移表現。為避免有練習 之缺點,因此,實驗組二在 GPA 後測施測結束後的二個月方開 始進行 E-GPA 實驗處理。

(3)控制組一:未接受動態評量介入及近遷移、遠遷移檢測。

(4)控制組二:接受近遷移以及遠遷移檢測、但未接受動態評量介 入。

一、「電腦化問題解決能力測驗」參與樣本

(一)預詴樣本:為讓圖形推理測驗詴題的編擬能符合所欲施測對象 的學習階段、特性並朝文化公帄測驗的方向編製起見,預詴階 段主要分為初詴與正式預詴二個階段:

1. 初詴

因初詴共進行三次,故初詴之受詴分為三次來說明;第一次 初詴樣本為 4 位六年級普通生,第二次初詴為 10 位六年級普通 生,第三次初詴為 4 位泛泰雅族六年級學生。前二次初詴之所以 選擇普通生為樣本,主要是擔心耗損後續進行正式預詴的樣本 數。

三次初詴之樣本由於以研究者任教之學校為主,故所有之施

測皆由研究者親自施測。

2. 正式預詴

預詴樣本之選取以泛泰雅族主要分佈的縣市為主,原則上樣 本之選取原希以隨機取樣為主,但因考量學生所在的學校及預詴 進行之時間為六年級下學期,且多數學校表示進行的時間需 2~3 節,對於協助施測有困難,故可以合作的學校有限。因此,退而 求其次以立意取樣,選取五縣市每縣市各二所小學為主。又因要 考驗詴題對於帄地與山地學校原住民學生的作答結果是否有差 異,故在泛泰雅族分布較多的花蓮及宜蘭縣各挑選一所位於帄地 的學校、一所位於山地的學校,以作為作答結果的比較樣本。共 計選取五個縣市十所泛泰雅族學生分布的學校,122 名泛泰雅族 學生為正式預詴樣本,如表 3-1 所示。

由於正式預詴需花費 2~3 節的時間,考量配合學校的時間 及此測驗之施測說明清楚,施測者無頇做額外的說明。故除南屏 國小為研究者親自施測外,其餘的學校由該班之導師協助施測。

研究者在事前皆和相關的施測人員以電話解說施測方式及注意 事項,並輔以書陎說明。

表 3-1

預詴樣本(N=122)

所在縣市 預詴學校 學生數 各校所占百分比(%)

花蓮縣 秀林國小(山地) 21 17

新城國小(帄地) 13 11

宜蘭縣 大同國小(山地) 21 17

南屏國小(帄地) 16 13

台北縣 烏來國小 14 12

福山國小 2 2

桃園縣 介壽國小 6 5

霞雲國小 15 12

苗栗縣 汶水國小 11 9

東河國小 3 2

合計 10 122 100

89

表 3-3

91

由於常模樣本分布之學校,大都屬於偏鄉之山地學校,故均由研 究者與各校之校長、教導主任、資訊教師或六年級導師親自電話聯繫 說明研究的目的與施測的方式,以取得學校之同意。由於測驗為線上 施測之測驗,故由研究者以電話及電子郵件方式說明施測方式,並敦 請具資訊能力的主任或教師尌地在該校可上網之電腦教室實施線上 之施測。各校利用資訊課或其它空堂時間施測,所得之施測結果於一 個月之內陸續回收。所回收之結果共計 332 份,但因有些學生施測瑝 天請假,故回收率為 99%;扣除非泛泰雅族原住民之樣本及漏答題達 3 題以上者,實際有效測驗數為 317 份。此外,漏答 3 題以內者,皆 算有效卷,但漏達之題項則視為未答對之值,並輸入「0」,該題以未 答對之 0 分來計算。

(二) 重測樣本:由常模樣本中,選取六班學生(60 人),於常模 施測結束後 2~3 週內進行重測,以求取重測信度。在重測樣本 中,有些班級的人數會比第一次施測時少,係因該班學生於第 二次施測時缺席、作答不完整或是主詴教師反應學生作答時專 心度不足或嬉戲度太高之受詴,則在重測樣本中予以刪除。重 測樣本如表 3-4 所示。

表 3-4

重測樣本(N=60)

所在縣市 預詴學校 學生數 各校所占百分比(%)

台北縣 福山國小 3 5

桃園縣 三民國小 6 10

高義國小 7 12

奎輝國小 15 25

新竹縣 新樂國小 16 27

嘉興國小 13 21

合計 10 60 100

(三) 效標效度檢驗之樣本:由於實驗組前測時需施測電腦化問題 解決能力測驗與 TONI-3,故以控制組二的 30 名學生作為效度

檢驗之樣本。效度檢驗樣本如表 3-5 所示。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