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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目的為探討屏東縣轉介職能需求國小學生視覺動作統整 能力及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表現概況,並探究兩者間之相關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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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如圖 3-2,包括文獻蒐集、個案篩選、填寫家長同意書、收集 個案基本資料、視覺動作統整測驗、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量、資料 整理與統計分析及論文撰寫。

圖 3-2:研究流程。

本研究中的所有個案之拜瑞-布坦尼卡視覺動作統整發展測驗 皆由同一位研究者進行施測,施測時個案採坐姿進行,並以慣用手 操作,施測時間約為 10-20 分鐘。研究流程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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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案篩選

本研究乃以一百零二學年度屏東縣接受職能治療服務之身心障 礙學生為研究對象,其中包含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學生或經由鑑 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的學生,而且都是被評估需轉介職能治療服務 者。個案篩選條件如本章第二節所述,共計有 62 位學生參與本研究。

(二) 填寫家長同意書

於個案篩選後,分別予以填寫家長同意書(如附錄一),內容由 研究對象之教師轉交予學生家長進行填寫,待同意書回覆許可後,

始進行後續之基本資料收集及相關評量程序。

(三) 個案基本資料收集

研究中預計收集之個案基本資料項目包含性別、年級、安置班 別、障礙類別、障礙等級和慣用手等,基本資料表格式如附錄二所 示,由研究者向受測對象之導師取得相關資訊後填寫之。

(四) 拜瑞-布坦尼卡視覺動作統整發展測驗

於基本資料收集完成後,以劉鴻香和陸莉 1997 年所修訂的拜瑞 -布坦尼卡視覺動作統整發展測驗中文版對研究對象進行評量,每位 研究對象均由研究者進行施測。評量時研究對象採坐姿,以慣用手 執行測驗內容,施測前將題本封面朝下放在學生前方桌面中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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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研究對象均為 6 歲以上學生,因此直接翻至第四頁進行圖形抄 畫,過程中給予學生鼓勵,但研究者不以手指或鉛筆示範描畫目標 圖形。施測時運用之指導語包含「看著我,我要在這裡畫一條線」、

「畫一條和這一條一樣的,你就在這裡畫一條」、「畫一條和它一樣 的,你就在這裡畫一條」、「畫一個像它一樣的」、「繼續畫其它各圖,

畫完一頁再翻到下面一頁」等。拜瑞-布坦尼卡視覺動作統整發展主 測驗之施測時間不限,答對一題給一分,但若學生連續錯三題即停 止施測。於主測驗施測完成後始進行視知覺補充測驗,所使用之指 導語如「看到這條線了嗎?下面有一條線和它完全不一樣,你把它 指出來」、「不是這一條,對不對?這條比上面方格裡的那條線短」、

「是這一條,對不對?它們是一樣的」、「在下面找出一條線和這條 一樣的」、「在下面找出一個圓形和這個一樣的」等。視知覺補充測 驗施測時間三分鐘,受試對象須在幾個相同的圖形中選出與題目完 全相同之圖案,計時三分鐘,連續錯三題或三分鐘到即停止施測。

動作協調補充測驗執行時請受試對象使用鉛筆描繪幾何圖形,儘量 不超出圖形輪廓,計時五分鐘,連錯三題可繼續作答,直至五分鐘 結束後才完成施測,執行此補充測驗時之指導語如「看我從黑點到 灰點畫一條清楚的黑線,要畫在路的裡面」、「現在你畫畫看,從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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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畫一條線到灰點,要畫在路的裡面」、「繼續做,要細心的畫,不 要匆忙,這是依順序描圈,不要漏掉任何一個圖」、「繼續做,要細 心的畫,不要匆忙,這是依順序描圈,不要漏掉任何一個圖」、「如 果一個圖有黑點就從黑點開始,如果沒有黑點,你自己決定從那裡 開始都可以,但要在路的裡面畫」等。

(五) 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量

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量須由熟悉研究對象在校日常生活作息情 形的專業人員來填寫,於本研究中,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量為由熟 悉個案的教師進行評量內容填寫。於教師填寫評量前,須先了解學 校日常生活功能評量之目標評估項目,並閱讀評估指南內容以了解 評量指示及各評分選項的定義,以下為填寫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量 時須注意之原則:

1.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量的三大部分,分別測量不同層面的學校日 常生活功能,因此使用不同的評分準則;

2.評分時須依照學生平常的實際表現(非根據學生可能潛力);

3.評量時可參考受測學生與其一般同儕間表現上的差異來給分;

4.評分時只考慮學生是否能完成或執行各評估項目所描述的活動,

而不必考慮學生所使用的方法(只評量成果,不考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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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一大評量項目內的每一小項都須評估以獲得總分。

教師於填寫評量表時,首先填寫學生相關基本資料,包括其溝 通方式、書寫方式、行動方式、來往學校的交通工具、學生診斷或 特殊生理和心理狀況,同時填寫學生目前就讀學校的相關資料,如 學校類型、學校大小、提供之特殊教育服務項目等。教師在填寫記 錄表前須參照「評估指南」以了解各項評估項目的定義及給分標準,

並就評量表中每一個別評量題(item)依學生實際情形給予適當評 分,以獲取每一測量項目的粗略總分。研究者也會事前先對教師說 明評估方式,以便讓教師在閱讀評估指南能夠更加了解,這樣才能 增加教師填寫內容的信效度。以下說明各部分評分及意涵:

第一部分主要為評量學校主要活動場合之參與度,本研究將進 行此部分中所有個別評量題之評分,所得分數 1 分表示參與度極 低、2 分表示參與少數活動、3 分表示在周密監督或協助下參與所有 活動、4 分表示在偶爾監督或協助下參與所有活動、5 分則代表有條 件地獨立參與所有活動、6 分表示獨立參與所有活動。

第二部分主要是評量活動執行上之輔助,本研究將進行此部分 中所有個別評量題之評分。其中人力協助之評分為 1 分表示需廣泛 性人力協助、2 分表示需中度人力協助、3 分表示需小範圍人力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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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4 分表示不需任何人力協助;適應性(非人力)輔助評分 1 分 表示需廣泛適應性輔助、2 分表示需中度適應性輔助、3 分表示需小 範圍適應性輔助、4 分則表示不需任何適應性輔助。

第三部分為評量相關能力與行為之表現,於肢體生理層面活動 中,除了「上下樓梯」及「電腦和其相關設備使用」此二個測量項 目外,本研究將進行此層面中其他所有個別評量題之評分。於認知 行為層面活動中,教師僅須就「記憶及理解力」及「工作/活動行為」

此兩項大測驗項目中之個別評量題進行評分。上述各個別評量題得 分為 1 分表示未曾自行從事此活動、2 分表示只從事此活動之一部 份、3 分表示不具一貫性地(有時)從事此活動、4 分則表示具一貫 性地從事此活動。

(六)資料整理與統計分析

於完成受測對象相關資料收集(含基本資料、拜瑞-布坦尼卡視 覺動作統整發展測驗、及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量)後,進一步進行 資料整理,主要包含將由拜瑞-布坦尼卡視覺動作統整發展之主測驗 及補充測驗所得原始總分轉換為標準分數,及將由學校日常生活功 能評量所得各項粗略總分轉換為對應之效標分數,以進行後續之統 計分析,詳細內容於下節中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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