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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流程

一、研究流程

本論文之研究流程如圖 1.1 所示,首先確定研究主題及範疇,針對研究主 題蒐集產業資料,界定研究範圍為國內統包工程公司,由文獻資料建立研究分析 大綱,廣泛地蒐集產業資訊,再進行個案公司期刊、年報、報章雜誌評析彙集及 高階經理人訪談,探討個案公司核心專長與能力,以五力分析模式及SWOT分析 進行企業內部、外部環境評估,再對研究個案的經營策略加以歸納總結,提出研 究報告,據此提供國內統包工程公司未來經營策略之建議及參考。

圖 1.1 研究流程圖

確定研究主題

相關文獻與理論 探討

界定研究範圍

個案公司核心專長與能力

個案公司經營策略分析

結論與建議 高階主管訪談

蒐集產業資訊

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探討

第一節 統包之定義

統包這個名詞係源自於國外工程Turnkey制度,由英文字面可以瞭解其意為 由統包商負責工程的設計與施工,最後把鑰匙Key交到Turn業主手中(齊寶錚 1984)。在美國對於此一統合設計與施工制度之名詞有 Turnkey、Design-Build、

Design-Construct、EPC(Engineer, Procure, and Construct),惟近年來多以 Design-Build稱之。然而這些名詞之意涵皆具有某種程度之不同,因此,以下依 國內外主要機構或團體對於統包之定義整理如下:

一、 統包之定義

(一) 美國土木工程師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 ASCE)認為統包Turnkey工程契約,是由一個機構負責完成契約中所 載明設施之設計及施工。該機構可為單一公司或由數個公司聯合的組 織。契約承攬方式,可為議價或競標,並可採總價承攬、成本加公費 等多種計價方式(Greenfield, 1982)。

(二) 美國建築師學會(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AIA)認為設 計-施工(Design-Build)係由一個機構同時負責設計與施工,並與業 主簽署負全工程責任之單一契約,此設計-施工機構通常同時提出設計 及施工報價,並在工程進行初期即接獲施工委託,設計與施工有可能 併行作業。而統包經常與設計-施工通用,但統包契約常超出設計及施 工之範圍,可由廠商提供其他服務,如土地取得、融資、營運、運轉 及維護或人員訓練等(Haviland, 1985)。

(三) 聯 合 國 跨 國 機 構 中 心 ( United Nations Center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認為統包契約Turnkey Contracts亦可稱為設計-施工契 約,其內容涵括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及營運前之測試工作,並由統 包商負全部工程設計、施工之契約責任(United Nations, 1990)。

(四) 美國統包協會(Design-Build Institute of American, DBIA)亦認

為Turnkey和Design-Build之間存在些許的差異,該協會認為Turnkey 通常用在業主不只是需要單一組織提供設計與施工之服務,其他尚包 含該設施之融資,甚至營運及日後的維修等(DBIA, 1992)。

(五) 國 際 顧 問 工 程 師 協 會 (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FIDIC) 認為Turnkey係指統包商執行各項工程設計、供應 與施工(Engineer, Procure, and Construct, EPC)以提供配備完整之 設施,由其負責整個工程之設計、施工直到營運為止,並擔負營運後 某些營運成效責任。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方式可能還包括工程之財務 籌措。而Design-Build係由統包商負責辦理全部設計施工工作(FIDIC, 1999)。

(六) 我國對於統包之定義,在過去並沒有任何機構或團體加以明確界定,

僅於1999年實施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四條中見其規定:「機關基於效 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前項所稱統包,指將工程或財 物採購中之設計、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併於同一採 購契約辦理招標。」而統包實施辦法第三條:「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

其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之範圍如下:

1. 工程採購,含細部設計及施工,並得包含基本設計、測試、訓練、

一定期間之維修或營運等事項。

2. 器材採購,含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並得包含基本設計、測試、訓 練、一定期間之維修或營運等事項。

綜合上述各單位對統包定義之服務範圍彙整如表2-1所示,可見Turnkey與 Design-Build之本意相近,但對於統包商提供服務範圍之界定則不一致,其中以 Design-Build之範圍訂得最小,統包商僅負責工程的設計與施工。Turnkey則對 統包商提供之服務範圍訂得最廣,除設計與施工外還可能包含專案的融資、規劃 以及工程完工之營運與維修等工作。

表 2-1 統包定義之服務範圍比較表 Turnkey

國際顧問工程師協會 ○ ○ ○ ○ ○ ○

美國土木工程師協會 ○ ○

美國建築師學會 ○ ○

聯合國跨國機構中心 ○ ○ ○

美國統包協會 ○ ○

Design- Build

(Palaneeswaran, Kumaraswamy 2000,張陸滿 2000,李得璋 2000,BFC 1995, 陳世銘 1995,林文盛 1994,Cushman, Taub 1992),以各個角度大 致分析統包制度之優缺點。

(3) 縮短專案整體時程:設計與施工一次發包,可減少整體專案時程;

且於施工階段時,廠商會自行解決設計圖說不清或施工性不佳等問 題,減少專案時程之延遲。

(4) 可減少提出變更設計的次數:由於設計與施工之整合性較傳統方式 為佳,因此可減少提變更設計次數。

(5) 可能減少專案工程總成本:發包時程與施工時程之縮短可使廠商減 少經常支出成本,也讓業主減少融資成本。

(6) 刺激研發與創新:由於設計與施工單位具有共同利益,因此可望刺 激設計與施工技術之整合與創新。

2. 統包缺點

(1) 缺獨立的專業諮詢顧問。

(2) 缺乏變更業主需求之彈性。

(3) 可能有降低設計品質之虞:由施工廠商主導的統包設計團隊基於利 益可能會以價格為主要設計考量,因而忽略設備之品質,因此,對 於較缺乏制定設計規範之專業能力之業主而言,有得到次級工程產 品之虞。

(4) 業主需額外負擔監造之工作或聘任諮詢顧問之費用。

(二) 設計機構之觀點

1. 統包優點

(1) 工程品質能更有效的控制:由於設計與施工單位更能接觸到彼此之 工作,因此能共同在許多設計與施工之決策上更兼顧品質與成本。

(2) 可增加設計機構之經營績效:若承攬統包工程,則設計機構除了賺 取設計工作應有之利潤外,還可能獲得因工程管理良好所額外增加 之利潤。

(3) 減少工程糾紛:由於設計與施工單位具有共同利益,因此可減少過 去設計與施工單位對立所造成之工程糾紛。

(4) 增加業主的信任:由於業主認為負責統籌統包工作之設計機構比較 能夠在工程成本、施工性及品質上取得平衡,因此更願意在工程執 行時充分授權於設計機構。

(5) 增進設計決策效率。

(6) 由於採用創新的設計或新技術可能使廠商得利,故可刺激設計之創 新。

2. 統包缺點

(1) 付出龐大的備標費用:由於業主要求廠商於投標時需完成一定之設 計完成度,此設計成本相當可觀;尤其與過去設計機構參與設計服 務工作之投標費用相比,對設計機構之影響更大。

(2) 若業主較不重視設計之美感與功能,只重視工程之預算與時程,則 導致設計機構不利於競標。

(3) 履約風險高:若設計機構本身不具備足夠規模之人力或資金,則承 攬統包工程之履約風險極高。

(三) 施工廠商之觀點

1. 統包優點

(1) 增加公司利潤:由於施工廠商可在設計初期選擇工法與材料,因此 可減少過去工法不熟悉與材料單價過高之成本,增加公司利潤。

(2) 增加對專案工程之控制。

(3) 由於對工程之內容比較瞭解,因此相較於傳統採購,承攬工程之風 險較低。

(4) 刺激創新:因採用新工法或新技術可能使廠商得利。

2. 統包缺點

(1) 負擔設計上之缺失:由於業主認為工程所有過程施工廠商皆有參 與,因此,即使是設計上之缺失,施工廠商亦需負責。

(2) 需負擔更多的責任:在過去,施工廠商可能因為合約及圖說不清,

Porter 1985 產業就是一群生產相同、或類似的產品,而 且具有高度替代性產品,來銷售給顧客的廠商。

二、 產業的環境

Porter(1980)將產業環境依成熟度及全球競爭的大小分成初生、分散、變 遷、衰退及全球性競爭五種,其產業的特性如下:

表 2- 3 產業環境之特性(The characteristic of industries circumstance)

產業的環境 特 性

分散型產業

是一個競爭廠商很多的環境,在此產業中,沒有一個廠商有 足夠的市場佔有率去影響整個產業的變化,在此產業大部份 為私人擁有之中小企業。

新興產業 是指一個剛剛成形,或因技術創新、相對成本關係轉變、消 費者出現新需求、或經濟、社會的改變,而導致轉型的。

變遷產業

產業經過快速成長期進入比較緩和成長期,稱之為成熟性產 業,但可經由創新或其他方式促使產業內部廠商繼續成長而 加以延緩。

衰退產業

凡連續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內,單位銷售額呈現絕對下跌走 勢的產業,而產業的衰退不能歸咎於營業周期、或其他短期 的不連續現象。

全球性產業 競爭者的策略地位,在主要地理區域或國際市場,都受其整 體全球地位根本影響。

資料來源:(Porter 1980)

第三節 產業結構分析

一、吳思華—產業結構分析

吳思華(1984)認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面對的外在環境包括經濟、政 治、法律和社會等各方面,其中以產業環境和企業經營的關係最密切,最值得企 業界加以重視、一般而言,在進行產業分析時所需考量的項目包括產品狀況、競

爭狀況、市場狀況、生產及原料來源狀況等四方面,茲分述如下。

如果有很多潛在競爭者希望加入本產業,同時很容易加入時,則本產業

(四) 生產狀況分析

每一個產業均具有特殊核心技術,將投入的原料轉化為產品產出,此一 轉換過程,關係到該產業的基本運作方式,是分析產業環境時關鍵之處。

1. 生產類型

生產類型之區分方式有很多種,最常使用的方式是區分成連續性生產,

生產類型之區分方式有很多種,最常使用的方式是區分成連續性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