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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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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

本論文在第一章第一節提出研究動機與問題;第二節說明個案選擇的原 因,以及界定研究涵蓋的時間區間;第三節描述研究方法以及分析方法;第四 節則是作者期待本論文能帶給東南亞與緬甸研究的貢獻;利用第五節在進入主 要論文以前,對族群與衝突等概念進行釐清,有助接下來論文的發展。第二章 為文獻回顧的部分,主要分成兩部分:第一節為衝突起因以及衝突管理的文獻 整理,並根據過去衝突研究,建立本論文的衝突分析架構;第二部份為國際以 及東南亞的衝突研究。第三章深入探討緬甸的族群政治與衝突,從英國殖民至 2015 年登盛總統下台,緬甸的族群政治鑲嵌在歷史中。第四章把重點聚焦於本 論文的個案:緬甸克欽族,更以克欽獨立組織為主體,討論克欽族群衝突的發 展。第五章透過第一章確立的層次分析方法,對克欽族衝突進行分析。

第一章提出兩個主要研究問題:第一,克欽獨立組織與政府的衝突關係如 何變化?致使變化的因素包含哪些?第二,緬甸政府對克欽獨立組織的衝突管 理策略。本論文透過第六章,針對上述兩大問題進行回顧,並針對緬甸族群衝 突的未來展望進行論述,希望未來研究緬甸政治與東南亞族群衝突的研究生或 學者有進一步啟發。

一、緬甸族群關係的變化與影響因素

第一個研究問題包含兩個部分:衝突關係的變化,以及原因。透過第三與 第四章,緬甸族群與克欽族的衝突歷史,得以了解在時間洪流下,緬甸的族群 關係轉變。

英國殖民時期分而治之的統治政策,將緬族與少數族群隔離開來;獨立之 際,克欽族、欽族與撣族希望透過獨立提早獲得安定與和平,與翁山簽署彬龍 協議。而未簽署的少數族群對翁山與英國人談判不滿,質疑翁山代表緬甸的正 當性,突顯少數族群間,因立場差異導致的分歧。

緬甸獨立後統治政府以緬族為主,制定崇佛政策,加深少數族群以及非佛 教徒不滿。克欽獨立組織與武裝部隊克欽獨立軍於1961 年成立,開啟第一次武 裝叛亂。軍政府上台後,對少數族群採取四斷政策,強力鎮壓異議團體與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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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1989 年制定邊境發展計畫,以恩威並施、分頭談判的協商手法,要求族 群團體進行停火協商。適逢國際情勢的轉變,周圍鄰國也對族群施壓,使其答 應停火協商。

1994 年克欽獨立組織達成停火協議,政府轉變衝突管理策略,這段期間內 雖然仍有不滿,但仍算是克欽族的承平時期。透過停火協議,克欽族市民社會 得以有一定程度的發展,過去只能發展地下經濟模式,此時期在政府允許下可 以發展跨國貿易,然而參政管道仍被限制。

2011 年克欽獨立組織結束停火,重新開始武裝抗爭,進入第二次叛亂時 期,直到論文完成的今日,仍未結束衝突狀態。2011 年衝突再起後,克欽獨立 組織與政府仍進行多次協商,然而衝突持續、協商無果。由於衝突期間戰火多 次波及中國領土,2013 年中國派代表至緬甸協商邊境安全議題,藉機對克欽獨 立組織施壓,使其達成初步和平協議。

作者將各個不同時期,政府對少數族群的統治政策,以及克欽族群關係邊 畫,透過表6.1 重新釐清要點。統治政策方面,隨著統治者不同,制定不同的 管理政策,然而緬甸政府至今仍不脫大緬族統治思維,是導致缺乏承認差異策 略的主因;在衝突管理政策上,消除與控制差異受大緬族思維的箝固,同時是 造成族群關係僵化的原因。然而2011 年以後,緬甸政府積極邀請少數族群進行 協商談判,登盛提出全國性停火協議後,目前全國民主聯盟亦將全國停火談判 列為和平進程的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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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政府各時期統治政策,與克欽族關係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整理時期統治政策衝突管理族群關係 英國殖民分而治之 徵兵制度 分而治之緬族與少數族群分開治理 緬甸獨立後宇努政府:崇佛 尼溫政府:四斷政策、邊境發 展計畫、停火協議談判

消除差異 大緬族統治

族群關係緊張 武裝團體反抗、 軍政府武力施壓 1994年克欽停火協議停火資本主義 地域劃分 市民社會發展

控制與消除差異並存 大緬族統治

以經濟發展攏絡族群高層 大型衝突減少,族群關係相對 穩定 2011年克欽停火結束軍方:四斷政策 政府:持續談判

大緬族統治 全國停火協議談判 武裝衝突持續 全民聯政府呼籲談判、二十一 世紀彬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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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欽族群關係自1994 年起呈現平穩關係,直到 2011 年後衝突情況持續惡 化,雖一度簽署和平協議,但並未改變根本的衝突關係。影響族群關係變化的 因素,透過第五章以層次分析法來討論,然而作者在此整理三個層次的影響因 素變化,梳理各層次的重點,有助討論緬甸族群關係變化時,從三個不同層次 切入,理解現下影響是如何演變而來。

(一)國際層次

在國際層次上,1990 年代國際局勢因冷戰結束,意識形態對立結束,政治 與經濟交流合作成為各國重點。對緬甸影響最大的兩個鄰國:中國與泰國,為 了邊境穩定與發展經濟,對少數族群以及緬甸政府施壓,要求其解決族群問 題;同時停止資助緬甸境內共產黨團體與緬共,更提供緬軍方軍事資源。

另一方面,區域政治的重點在於政治結盟與貿易發展,兩次大戰與冷戰陰 影尚未散去,國際社會關注焦點在區域穩定和安全,無暇顧及少數族群問題。

此外,全球眼光聚焦於緬甸的民主化,以及遭軍政府長期軟禁的翁山蘇姬。

1990 年代停火協議談判時期,中國和泰國政府基於自身利益安全,對少數 族群施壓,要求緬甸解決邊境衝突問題,然而當族群關係再次緊張時,國際社 會並未主動介入或調停,世界對民主派的擁護大過對少數族群的支持,造成少 數族群逐漸相信要「靠自己」。

(二)國家層次

國家層次上,緬甸政府政策的轉變十分顯著,停火前政府對少數族群團體 採同化與打壓,停火後開放適度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然而僅限於政府的容許範 圍之內,當2009 年政府要求停火團體加入邊境保衛軍未果,政府態度馬上轉為 強硬,不惜稱停火團體為「叛亂組織」。因停火協議的簽署,軍方在1990 年大 規模進駐克欽邦,當族群衝突再起時,軍方已準備好動武鎮壓。軍方自1960 年 代起透過四斷政策與個別談判策略,突破各個少數族群,1990 年代欽鈕與各少 數族群簽署的停火條件,依照族群團體規模與實力有所差異,並拒絕與族群聯 盟談判,族群之間缺乏資訊交流對談判人員更有利。

自獨立初期的宇努政府開始,緬甸執政者皆以緬族為主,統治思維亦偏向 緬族,本論文討論的重點雖非緬族與克欽族的衝突,而是政府與克欽族的族群 關係變化與政策轉變,但緬族思維還是深深影響政策制定與衝突,在研究族群 政策時,透過上述觀點有助理解背後的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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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國家政策外,國家層次上包含國內局勢的變化,影響緬甸政治的三大 主角為:軍方,民主派與少數族群。民主派的翁山蘇姬與少數族群在重要理念 上存在根本差異,例如翁山蘇姬否定武裝鬥爭,最後兩者並未結盟;軍政府為 了統治正當性,透過舉辦選舉以及國民大會等方式,開放部分政治參與管道,

然而實際政策制定權仍由軍政府把持。

(三)地方層次

地方層次上,由於殖民歷史因素與宗教信仰的差異,克欽族有其獨特的社 會文化,造成其族群關係演變的地方層次因素,還包含克欽獨立組織內部分 歧、領導人因素,以及其他族群團體的影響。克欽族內部即歷經多次意見分 歧,而族群武裝團體之間亦彼此影響,各方的結盟與分裂一定程度影響族群關 係變化。

二、緬甸政府的衝突管理與政策轉變

本論文的第二個研究問題為緬甸族群衝突管理,緬甸政府作為政策制定 者,對少數族群的衝突管理以及統治策略,隨著族群關係變化而改變,其中停 火協議為重要的制度性因素。

第四與第五章主要回答第一個研究問題,包含緬甸族群關係變化以及三個 層次的因素影響。作者透過本小節探究這段期間,緬甸政府的衝突管理策略,

第二章透過Schneckener(2004)以及 John McGarry & Brendan O‘Leary

(1993)提出的衝突管理理論,加上 Byman(2002)等學者的研究,建立本論 文的衝突管理政策模型,主要分為:消除、控制與承認差異。

(一)由消除差異,轉變為控制與消除差異並存

自緬甸獨立後到1990 年代停火協議談判前,政府對少數族群採取消除差異 的管理策略。不管是獨立前的反法西斯人民自由聯盟、議會民主時期的宇努政 府,以及尼溫政變後的軍政府,內部組成幾乎都為緬族。Lian H. Sakhong

(2012)更直言:從宇努、尼溫、蘇貌到丹瑞政權,都是基於「一個種族、一 種語言、一個宗教」(one ethnicity, one language and one religion)政策,欲將緬 甸塑造成一個同質化的國家。18

18 Sakhong(2012)更提到在國家建造(nation-building)的過程中,政府以緬族化或佛教化,

強制同化少數族群,造成族群只能選擇接受或反抗。他認為消除差異的統治政策,是造成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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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0 年選舉可以看出,政府千方百計阻止少數族群參政,選舉前夕軍政 府禁止多數合法登記的政黨參選,包含大部分少數族群政黨。儘管最後全國民

從1990 年選舉可以看出,政府千方百計阻止少數族群參政,選舉前夕軍政 府禁止多數合法登記的政黨參選,包含大部分少數族群政黨。儘管最後全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