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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與方法

在文檔中 波依斯社會雕塑之研究 (頁 14-18)

第一章 緒 論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一、研究範圍

「你們該不會聘用波依斯吧?他是個瘋子」,一九五八年,具有影響力的教授 埃瓦‧馬塔雷(Ewald Matare),曾使他的入室弟子也就是具才華的波依斯,未獲 得杜塞道夫國立藝術學院聘用。

一九六一年,波依斯使用照片形式提交作品,申請表中放入幾張使人想起遠 古神話世界的作品13;表明他對於戰後藝術家普遍採用的恢弘主題也有興趣---即 通過藝術作品,使自然和神話的永恆力量轉化為具體可見的形象。其餘照片裡的 作品內容大部分是一九四 O 年代後期和一九五 O 年代雕塑、版畫和素描,作品 母題、媒介和風格都很傳統,幾乎無一例外;另外並附上一份簡歷,首次提到他 的作品受到林布魯克(Wilhelm Lehmbruck)影響。這一次他成功獲得了藝術學院的 聘用,從嚴重的沮喪裡恢復。

法國藝評家伯納德·拉馬爾-維德爾(Bernard Lamarche-Vaclel)在一九八五年文 章中寫道:

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八年之間,在嚴重的心理抑鬱症下,他面對了「自我同 一的崩潰」的考驗,這種打擊使他喪失行動能力,心力耗竭非常嚴重,使他不得 不離開城市,到接待他的朋友家修養14。在這考驗中,他仍然自問如何在過去的 整體意義(不管波依斯本人願不願意接受的,與戰爭、與悲劇同一的他本人的整 體意義),及對波依斯本人而言的藝術的意義及它們的目的之間作一個過渡,即 如何在他整個過去歷史與他所必須建立起來的意義之間,建立一個連結。

……在一九六一年波依斯還沒能建立關係與邏輯,亦即還沒能跨越各種運用 的媒材、各種再現物,還沒建立能保證他「企圖」與作品「意義」間的連續、同 一關係的提問方式,總之,他還未建立一種語法的連續性及邏輯。

……一九六一年,波依斯又復出,以準備好的元素建立起一個整體的、新的 雕塑觀念。他被任命為杜塞道夫藝術學院雕塑教授。在這個時候,沒有任何大規 模展覽,他的名聲沒有超過德國前衛藝術圈。他的職務,大部分時間致力於建立 神奇的、不可思議的聲望,招致了紛紛議論。

13 作品如 1949 年製作的《天與地》第一版其餘為一九四0年代後期和一九五0年代雕塑、版畫和素描。

14 即隱居於他的收藏家友人凡得.格林登(Van Der Grinten)的農場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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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依斯的教職立刻被他本人視為是他作品的一部份,並且他的「社會雕塑」

觀念—成為藝術家本人以後思想的主軸。15

一九六 O 年代,當時國際大環境瀰漫著美學根源於日常生活,還有著「藝 術=生活」的氛圍,在行動藝術的展演中,作品的成敗關鍵不僅是藝術家也在觀 眾,人是環境的一部分,環境是互動的過程,不停的變化才是真正的恆久等「總 體的藝術觀念」;而此之後波依斯提出「人人都是藝術家」、「擴展的藝術觀念」

成為「社會雕塑」的基礎。

波依斯個人較完整的「社會雕塑」概念之建立,以及建立起他著名創作媒材 的清單,如毛氈、油脂、銅、蜂蜜……等關鍵點是在一九六一年之後;過去戰爭 和戰俘經驗雖是一個健康造成損害的負擔,但他毫無怨言的忍受,並開始把生存 上重要的事物轉化到作品裡,波依斯的一生即是他的藝術總覽,我們無法不追溯 諸如他的成長背景、戰爭經歷、藝術學習過程,但本研究既以波依斯之「社會雕 塑」為主軸,研究範圍不論在作品舉證上、波依斯訪談紀錄、社會運動、公開演 說、藝術行動展演發表等將皆聚焦於再復出之一九六 O 年後作為研究資料。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為「質化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過程採用質化研究中之「

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葛拉瑟(Barney Glaser)和史特勞思(Anselm Strauss) 兩位學者所創始的紮根理論是資料的收集與檢驗的連續過程,經由歸納與演繹的 循環,二者交替運行,直到把所蒐集到的龐大原始資料縮減、轉化、抽象化成為 概念以致形成理論,也就是將發現理論與驗證理論的工作同時來進行。簡言之便 是在資料與資料,理論與理論間不斷進行對比、分析,進而形成理論。

波依斯之「社會雕塑」概念為此篇論文研究之主軸,本研究廣泛搜尋當時與 波依斯有關的生活環境、藝術創作、社會事件、國際大環境等參考資料建立「社 會雕塑」初步概念,接續蒐集與初步概念相關的其他重要文獻進行編碼,再依作 品及理論分類進行正反對照分析探求異同,藉由不斷比較方法,重新解釋及界定 概念,修正最初建立的理論,直到最後獲得客觀、普遍定義與詮釋為止。參閱(表

15 伯納德·拉馬爾-維德爾(Bernard Lamarche-Vaclel),黃海鳴譯,〈波依斯與弗拉克斯運動〉《現代美術》期 34,台北市立美術館,1991,頁 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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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研究架構。

文獻蒐集主要為中文繁體及簡體著作或譯文,近二十年內與波依斯相關之英 文專書,搜尋中、英、德文網頁,德文參照文本未能涉略,此為本研究之限制。

(表 1)本研究架構

(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以「社會雕塑」為中文翻譯,參考吳瑪悧翻譯海涅.史塔赫豪斯著之《波 依斯傳》使用「社會雕塑」;曾曬淑《思考=塑造‧Joseph Beuys 的藝術理論與人智 學》譯為「社會的雕塑」;此著作中亦說明波依斯使用德文 Plastik 一字,乃因他 不侷限傳統意義所涵蓋之物體雕像或立體造型,而是指一個由混沌元素結合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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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動力後成形的「塑造的過程」,是由內而生的;「波依斯以石頭比方說,由於冰 河而形成一條溝這屬於雕刻。而骨頭,相反的的從液體凝結而成,則屬於塑造。」

雕刻藝術僅僅來回於雕刻者和雕刻品之間,著眼於物象的凝視,雕塑則游走於雕 塑家與人類整體之間,著眼於觀念的激盪;故「社會雕刻」、「社會塑造」都無法涵 蓋其整體,因此本研究採「社會雕塑」一詞。

「社會雕塑」英文翻譯採納牛津布魯克斯大學社會雕塑研究單位(Social Sculpture Research Unit,簡稱 SSRU)及多數英文著作所用之“Social Sculp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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