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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根據本研究宗旨,本研究目的在探討台東縣學前幼兒情緒能力之現況研究,

故以下將針對研究範圍與限制分別依序概述之。

壹、研究範圍

在參酌符合本研究主題實施的可行性與相關性,故歸結出以下的研究範圍,

其可分為研究對象與研究變項兩部份,茲概述如下:

(一)研究對象

首先,由於針對臺東縣內幼兒情緒能力與性別差異之研究並未發現,且對於 臺東地區幼兒情緒之相關研究並不多見,故本研究選取對象為臺東地區,包括:

臺東巿區、關山線、大武線、海岸線及外島地區等五個區域,就讀於公立與私立 幼兒園的中班生與大班生之在學幼兒。

(二)研究變項

本研究自變項共有三其詳細內容如下:

由於臺東縣情緒能力與性別之相關研究至今仍未有關聯性之論證,且本研究 考量受試者心智年齡因素之影而無法清楚地提供其確切之背景資料,故僅以受試 者之性別及年齡作為背景變項,以免形成填答上之疏漏或胡謅,造成統計上之誤 差進而影響研究結果。

以幼兒發展歷程來看,四歲至五歲年齡幼兒正處於就讀幼兒園中班與大班之 階段,研究者於幼教現場發現,雖然僅僅相差一歲之年齡,然而在幼兒生理與心 理(例如:幼兒身體之外觀與心智之成熟度)都有些許之差異,因此本研究另一 個變項則為:中班生與大班生幼兒情緒能力表現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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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臺東地區地形狹長,面積為 3.515 平方公里,僅次於花蓮縣、南投縣,

為台灣第三大縣,北至長濱鄉南至大武鄉,然而人口分部則只有 22.45 萬人,由於 地形陝長之因素人口散落於不同之地區,於關山線與海岸線之間又有一道海岸山 脈阻隔,另外又有離島地區之蘭嶼鄉與綠島鄉二鄉鎮,因此不僅族群多元,生活 模式也有些許不同,故本研究另一變項為臺東縣就讀不同地區學前幼兒園之幼兒 情緒能力表現差異情形。

貳、研究限制

由於本研究之人力、物力與時間受限等因素影響下,下致研究結果無法達到 至善之境界,因而產生下列幾點之研究限制,茲概述如下:

(一)研究對象限制

由於本研究以臺東地區公立與私立幼兒園之幼兒為主,看似將臺東地區之幼 兒都納入研究範圍,但研究對象只針對就讀幼兒園中班及大班之幼兒,對於臺東 地區有些因為家庭或其它因素而未就讀幼兒園之幼兒,因礙於研究者個人能力和 時間因素,無法取得研究之樣本進行研究,而缺失了未就學幼兒之研究結果,這 是在研究對象上的限制。

另外,本研究亦僅取臺東縣學前幼兒中班及大班幼兒為研究對象之母群體,

因臺東地區幼兒園規模、組織、結構、學生人數等均與其它縣巿有所差別,更與 全國地區之幼兒有所不同,因此在研究結果僅能代表臺東地區學前幼兒之情緒能 力,故不宜橫向水平推論至其它地區同班別幼兒之情緒能力表現,亦不宜直向垂 直推論至其它班別學童之情緒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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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變項限制

首先,個體情緒能力受成長背景、人格特質、歷史文化等眾多層面之影響,

而本研究僅以臺東縣學齡前幼兒之性別、班別、就讀地區作為變項,故不論在受 試者的年紀或所處之城巿等,皆無法類推之。

其二,填答者之填答表現也許會因為提供填答增強物之喜愛程度而不同(例 如:原子筆與禮卷),而降低或形成草率填答之可能性,此乃填答者個體心理態度 之不可控因素,故無法確保填答者是竭盡全力填答而形成幼兒情緒能力評估與其 實際能力表現之些許誤差。

最後,情緒能力之層面可涵蓋快樂、難過、焦慮、憤怒、羞愧...等等面向,而 本研究所採用魏惠貞等人(2011)編製之幼兒情緒能力評量表,僅能從填答者觀 察幼兒的對話與互動中探討受試者情緒能力表現情形,是故研究結論無法全面性 地涵蓋受試者各面向之情緒表現情形。

(三)研究內容限制

本研究係採量化問卷方式進行,以心理出版社「幼兒情緒能力評量表」為研 究工具,在調查過程中,採用親自送達以及通訊方式,委請各幼兒園中教導幼兒 之教師或教保員進行問卷勾選,問卷雖留有研究者之聯絡方式,但填答者是否能 真正明瞭研究問題,或者對於填答者對填答對象之幼兒,是否有參雜個人先入為 主之感受,都會影響填答結果的不同,此為內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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