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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包括:「對組織之公民行為」、「對同事之公民行為」、「對學生之組織公民行為」

等三個層面。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根據上述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茲將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分別說明如下:

壹 壹

壹 壹、 、 、 、 研究 研究 研究 研究 範圍 範圍 範圍 範圍

本研究旨在探討校長真誠領導與教師組織承諾、組織公民行為三者之相關問 題為主要範圍,茲說明其範圍如下:

一 一 一

一、 、 、 、

資料蒐集

資料蒐集 資料蒐集 資料蒐集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由受試者根據自身的感受與實際情形填答問卷。問卷 內容包括背景變項、校長真誠領導、教師組織承諾、教師組織公民行為等四個部 分。

二 二 二

二、 、 、 、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台灣北部區域(台北縣、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 市及宜蘭縣)公私立高中職教師為對象(不含完全中學),以進行校長真誠領導 與教師組織承諾、組織公民行為關係之研究。

三 三 三

三、 、 、 、

研究

研究 研究 研究變項 變項 變項 變項

探討的內容包括校長真誠領導與教師組織承諾、組織公民行為。當探討其差 異情形時,係以高中職教師及學校背景變項為自變項,以真誠領導、組織承諾、

組織公民行為為依變項;在探討真誠領導與組織承諾之關係、真誠領導與組織公 民行為之關係、組織承諾與組織公民行為之關係時,則分別以前者為自變項,後 者為依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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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貳 貳

貳、 、 、 、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本研究旨在探討真誠領導與教師組織承諾、組織公民行為之關係。研究過程 兼採理論探究及實徵調查,雖在研究架構上力求完整,但基於主客觀因素,仍有 若干限制,茲分述如下:

一 一 一

一、 、 、 、

資料蒐集之限制

資料蒐集之限制 資料蒐集之限制 資料蒐集之限制

本研究係採取調查研究法從事問卷調查,受試者在填答問卷時,可能會受社 會期許、個人認知、情緒或主觀判斷等因素之影響,而出現不符實際之填答,導 致內容的分析或結果之解釋產生失真情形。

又因本研究乃自陳式量表的調查性研究,以校長真誠領導、教師組織承諾、

教師組織公民行為作為研究變項,並在同一時間由同一受試教師對三個變項做出 回應,易導致人為的共同方法變異。彭台光、高月慈、林鉦棽(2006)認為共同 方法變異會使統計上的顯著性增高或降低而影響所檢驗的假設之成立或拒絕。

二 二 二

二、 、 、 、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之限制 之限制 之限制 之限制

真誠領導屬多層級結構,可分為個別(individual)、雙邊(dyad)、團隊(team) 及組織(organizational)等層級(Avolio et al., 2004; Yammarino, Dionne, Schriesheim,

& Dansereau, 2008),本研究僅以校長為真誠領導者之個人層級為研究對象。

組織承諾具有多重對象,Becker 與 Billings(1993)的研究中,透過群聚分析及 承諾剖面來得出兩種承諾對象,包括對組織本身與最高領導人承諾的整體對象 (global foci)以及對工作團隊與直屬主管承諾的區域對象(local foci)。本研究亦以 整體對象為研究對象,未納入區域對象。

三 三 三

三、 、 、 、

研究變項之限制

研究變項之限制 研究變項之限制 研究變項之限制

本研究以教師及學校背景為校長真誠領導、教師組織承諾、組織公民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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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因變項,然而,校長之領導年資、性別、學歷等因素可能影響其領導行為;此 外,影響組織公民行為的因素眾多,諸如組織公平、工作滿意、組織文化等,本 研究無法一一納入研究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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