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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研究者運用學習共同體教學,學生在改變不同的教學後對 於學習數學的態度與成就的影響為何。以下分別說明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分述如 下。

一、研究範圍

以下茲就本研究之方法及內容、對象及時程分述如下。

(一)研究方法及內容

本研究採用準實驗研究法,以不同教學為自變數,數學學習態度前測及入學 成就測驗成績當成共變量,數學學習態度後測及學習成就成績為依變數,再經過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了解兩組學生的學習成效為何。另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了解高

中低群組學生的學習成效為何。研究者為實驗教學的施教者,在教學過程中,基 於教師的專業訓練,在實驗組與控制組的教學方面,除了教學有所不同外,其餘 的課程活動以及對學生的教學態度,盡可能的保持一致性。

數學學習態度的改變情形係依據受試者在數學學習態度量表中前後測的變 化來分析。數學學習成就則以國一上學期三次段考數學成績的平均值作為學習成 就成績,再與國一新生的入學成就測驗作為前測的成績,比較學生在數學學習成 就的改變情形。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研究者運用學習共同體教學,學生在改變不同的教學後對 學習數學的態度與成就的影響為何。授課內容為國一上學期數學課程第一單元

「正負數與整數的運算」、第二單元「分數的運算」及第三單元「一元一次方程 式」三個單元的教學。教學方式為實驗組是運用學習共同體教學,而控制組則以 一般的教學。教學者則皆由研究者擔任。

(二)研究對象及時程

本研究以台中市一所市立國中,研究者所任教的四個一年級班級學生為本研 究之實驗對象(共 110 人);其中兩班為實驗組(共 57 人),另兩班為控制組(共 53 人);再按照新生入學測驗成績挑選前 27%為高分群組、中間 46%為中分群組和 後 27%為低分群組,得到實驗組與控制組高、中、低三個群組分別為 15、27、

15 人,與 14、25、14 人;實驗組運用學習共同體教學,控制組為一般的教學,

進行對學生在學習數學的學習成效之實驗。

本實驗教學時間自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1 月,每週授課時數有 6 節課(含 第八節課),每節課 45 分鐘,為期一整個學期(共 21 週)的實驗教學進行研究。實 驗結束後,於 2014 年 6 月底前,將研究期間所蒐集之各式資料加以整理、分析 之後,提出結論與建議而完成論文。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力求嚴謹,但尚有未盡周詳之處,茲將本研究的限制說明如下: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準實驗研究法,且研究者為實驗教學的施教者,在教學過程中,

基於教師的專業訓練,在實驗組與控制組的教學方面,除了以學習共同體的教學 模式進行課堂的教學有所不同外,其餘的課程活動以及對學生的教學態度,盡可 能的保持一致性,但還是難以完全的避免「實驗者效應」。為求研究過程所獲得 的資料之客觀性,研究者按照準實驗研究法的原則,並未告知兩組學生其為教學 實驗施測對象,對控制組的學生仍然按照教科書的進度授課,因此應不致於產生

「強亨利效應」;但研究者授課前會對實驗組解釋何謂「學習共同體」及對導師 進行解說,以免部份家長反應時導師無所回應,所以實驗組的學生在授課時間的 學習共同體課程要求,有別於其他班級的授課方式,並不排除有部分學生感受到 實驗教學的施行,因而有可能產生「霍桑效應」。此為本研究方法上的限制。

(二)研究結果與推論

本研究對象僅以臺中市國一的四個班級的學生為對象,並未包括臺灣其他地 區或其他年級之學生,因此在研究結果之解釋與推論時,不宜做過度的推論,但 可提供作為其他地區之參考。且本研究對象為研究者所教授的班級,並非隨機選 取,僅針對少數的中學生施測,因此,在推論到其他班級、不同對象時,應謹慎 考量不同的情境。而且授課內容僅包含國一上學期數學課程第一單元「正負數與 整數的運算」、第二單元「分數的運算」及第三單元「一元一次方程式」三個單 元進行授課教學,其他階段或領域的教學對學生之影響,並不在本研究所探討的 範圍中。另外,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方法有很多種,學生在接觸新的教學法時常 呈現較高的配合度及興趣,故不能推論長久實施的效果,只能作為提供給數學教 師在教學時的另一種參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