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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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探討面對資訊類、表達類、和操作類三種不同類型文本的譯文時,譯者的修 改的思考和行為有何異同。研究共邀請七名受過多年翻譯訓練,並擁有豐富實務工作 經驗的譯者擔任受試者,採用放聲思考法蒐集譯者修改譯文時的思維過程,並搭配回 溯訪談進一步了解和確認譯者修改譯文的原因。
根據前一章討論的研究結果,筆者將依序回答本研究所欲探討的研究問題。
(一)譯者會因哪些因素修改譯文?修改不同文本類型的譯文時,頻率有何不同?
筆者由放聲思考和回溯訪談的結果,依受試者所指出之問題將修改原因分為 12 類,
分別為譯文不清楚、原文不清楚、譯文不通順、搭配詞不佳、詞意偏離、粗心翻錯、
譯文不完整、語域考量、想到或查到更好的譯法、譯文不夠簡潔、漏字或打錯、和標 點符號不適當。修改頻率上三種類型的文本差異不大,大約每 14~18 字會做出一次修 改。受試者修改表達類文本時,停下來重新斟酌的頻率較高,但也最常左思右想後決 定不修改 。
(二)譯者是否會因文本類型不同而改變其修改行為?
第二個問題又分為兩小題,分別為面對不同文本類型的譯文時,促使譯者修改的因 素有何異同,以及文本因素如何影響譯者修改譯文的決定。首先討論各文本最常見的 修改原因。以資訊類文本來說,最常促使受試者修改譯文的原因是 「譯文不清楚」和
「譯文不通順」; 表達類最高的兩項則為「詞意偏離」及「想到或查到更好的譯法」;
操作類為「想到或查到更好的譯法」。
接著比較各文本間的修改原因,發現四個文本間差異較突出的部分,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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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訊類文本中,譯者因「譯文不清楚」而修訂譯文的比例比其他兩類高出許多
由原案分析得知,由於資訊類文本的專有名詞較多,譯者在翻譯時常擔心讀者無法 由譯名連結回原文所指之人事物,因此常將譯文修改地更加清楚。且資訊類文本著重 於內容,最主要的功能為辨識傳達訊息。譯者第一要務是準確地將原文所述的事實、
知識、意見等資訊完完整整地提供給讀者。翻譯內容不能與原文有出入。因此,譯文 是否能完整傳達原文的意思,是譯者在修改資訊類文本時的主要檢核項目。
2. 表達類文本中,譯者因「詞意偏離」而修訂譯文的比例比其他兩類高出許多
兩個原因造成表達類文本最常出現「詞意偏離」的問題。一是其他兩類文本較沒有 此問題,二是表達類文本很少出現其他修改問題。資訊類文本敘述客觀事實,較少使 用形容詞,因此語詞程度偏離的情形較少。操作類文本則就算詞意偏離,影響也不大,
較不常迫使受試者修改譯文。再者,表達類選文為一首短詩,篇幅不長,較不會出現 像「譯文不完整」、「漏字或打錯」等問題。
3. 操作類文本中,譯者因「語域考量」而修訂譯文的比例比其他兩類高出許多
操作類選文是篇口紅廣告,目標讀者相當明確。受試者較能具體想像文本對話的對 象,因此較常考量語域是否適當。
4. 表達類和操作類文本中,譯者因「想到或查到更好的譯文」而修訂譯文的比例 比資訊類高出許多
譯者因這項原因而進行修改時,原譯文並沒有非改之處,只是譯者想到了自認為更 好的譯法。受試者在修改表達類和操作類文本時,明顯多於修改資訊類文本時強調
「創意」,希望能將譯文改得更有新意;修改資訊類文本時,重點則在於「抓錯」和 順過譯文,做出修改之處也是因為譯文有明確缺陷,不會沒有明顯錯誤還特別想更好 的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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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研究也發現受試者在斟酌譯文時,有時也會因為考量到文本類型的特色或目 的,而決定不進行修改。最明顯的是表達類文本,受試者在修改階段多次停下來,認 為譯文讀來有些彆扭,應該要移動句子的順序,但考慮到該文本是一首詩,譯文不應 改變原詩的形式,因此決定不修改。而修改操作類文本時,受試者有時擔心譯文與原 文稍有出入,但認為只要達到廣告目的,便不需執著於單位字詞。
(三)修改是否有其盲點?
研究所問的最後一個問題是,譯者修改譯文時是否有其盲點。也就是若給予受試者 大量修改時間,修改後的譯文若還有二元性錯誤,可能原因為何。由研究結果看出,
譯者修改確實有其極限,對於某些受試者,有些錯誤就是無法偵測出。其一是「錯 字」,若受試者在腦海中認定的選字是錯誤的,就算檢查再多次,受試者也不會發現 選字有錯。其二是「未知領域」,未知的程度是連自己不懂都不知道。甚至上網查詢 後,雖看到正確譯法,但因了解不足,仍抓錯重點。除此兩大盲點,受試者也表示修 改的文章若屬於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則在修改上便會感到許多挫折,自認就算修改完 了,也不是非常好的譯文。
由以上回答可看出,文本種類的不同,對於譯者在修改階段有相當程度的影響。不 僅是不同文本類型最常見的修改原因不同,各文本間修改原因的比較也有明顯差異。
譯者的的考量也符合 Reiss 所提出,譯者在翻譯三種類型的文本時,應著重或避免之 處 (1971) ,例如資訊類應確實傳遞原文訊息,表達類應保留其風格和形式,操作類則 應盡力傳達原文的呼籲之意。另外,文本類型也會促使譯者作出「不修改」的決定,
有些一般情況下,譯者可能會修改之處,因考量到文本特色,轉而決定保留原譯文。
最後,譯文並不是經過修改就能確保沒有二元性的錯誤,因為譯者可能不熟悉原文所 屬的領域,或是腦海中的概念或選字錯誤,此時,第三方校訂,或是由專門領域的編 輯修改譯文,似乎甚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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