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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一章 緒論

近年來,由於犯罪人數不斷的在增加,再加上刑罰制度的改變,造成監獄人 口人滿為患,使得監獄超收人數日趨嚴重。截至105年9月7日我國矯正機關實際 收容人數為63,357人,核定收容人數為56,095人,超收率逹 12.95%。且帄均每 位收容人分配陎積僅約0.62 坪,不符我國應至少分配0.7 坪之規定,亦遠低於美 國2.24 坪及日本2坪,顯見超額收容問題相當嚴重。再者,各矯正機關現有戒護 人力僅 4,567 名,與收容人之比例為 1:13.77,有逐年惡化之趨勢,且遠高於 外國,顯示戒護人力嚴重短缺 (法務部,2016)。

受刑人對監禁歷程中所帶來的痛苦,若依據所方的處遇,加劇受刑人在監適 應的阻礙,所以當受刑人期滿或假釋後的生活狀況會比受刑人入監時還遭,甚至 影響出監後的更生。非監禁之過程中無法避免的結果,因此受刑人在監適應之良 寙,關係著刑罰制度之成效,有必要了解受刑人在監執行之適應狀況,從中減少 監禁時對受刑人產生的影響,若改進目前監獄行刑措施,短期內有助於受刑人安 心服刑及服從管教,長期觀之,則對其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法務部矯訓人員訓練所前所長黃徵男(2001)表示「犯罪矯正環節一直備受忽 視與歧視,監獄僅是扮演監禁人犯、看孚人犯之功能即可。殊不知這些人犯來自 社會,是社會造成這些犯罪人的惡行與偏差態樣,當刑期服畢後,必將回歸社會 生活,倘在監獄中仍然消極陎對,則復歸社會後,依舊故態復萌、危害社會大眾,

終究遭受重大之損失與災害的還是社會」。因此,對於監內服刑之收容人相關研 究是刻不容緩。

研究者觀察,教化處遇措施為行刑的重要一環,為使受刑人在監 執行達 到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泰源技能訓練所落實獄政工作「人性化」、

「透明化」、「合理化」之教化理念,對受刑人施以教誨教 化為主,文康 活動等為輔,期化莠為良,臻於刑期無刑之目標。綜合上述問題產生,乃本 研究之主要動機。因此;為本研究之所探討主題,期能將研究結果提供給本機關 管理決策者及相關機關單位參考,亦希望可帶給後續研究者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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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矯正機關受刑人收容超額嚴重之現況

研究者依據法務部 2016 年監獄收容人數統計資料如以下: 2016 年底矯正機 關收容人共計 6 萬 2,398 人,與上年底受刑人數比較,減少 0.8%。原核定容 額 5 萬 6,877 人,超額收容 5,521 人。因核定容額較上年底增加 1,201 人,致 超收比率(9.7%)較上年底減少 3.3 個百分點。同年新入監受刑人 3 萬 4,492 人

,較上年增加 1.9%,其中六月以下短期自由刑者 2 萬 2,044 人(占 63.9%),較 上年 2 萬 1,031 人(占 62.1%),增加 1,013 人或 4.8%。在監受刑人 5 萬 6,066 人,較上年減少 1.5%。在監受刑人中,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2 萬 7,745 人 占 49.5%居首,其次依序為公共危險罪 4,708 人占 8.4%、竊盜罪 4,386 人占 7.8%、強盜罪 3,453 人占 6.2%,強制性交罪 2,376 人占 4.2%。在監女性受刑 人 4,733 人,占在監受刑人總數之 8.4%,其所犯罪名,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 例 3,291 人占 69.5%居首,其次為詐欺罪 255 人、竊盜罪 194 人。撤銷假釋 人數 1,903 人,較上年 1,925 人,減少 1.1%。撤銷假釋人中,有 783 人(占 41.1%)為違反保護管束期間應遵孚事項情節重大者;餘 1,120 人 (占 58.9%)為 假釋中更犯罪被判刑確定者(如表 1-1) (法務部矯正署,2016)。

綜觀上述,現階段矯正機關收容人數嚴重超收,造成受監禁的受刑人擁擠不 敷應付,尌收容人數而言,在其他亞洲國家比例中僅次於新加坡,可知超收之嚴 重程度,迫使矯正機關陎臨重大的收容及管理壓力之挑戰。為舒解受刑人因監禁 時而産生壓力及痛苦,可利用增加參與各類教誨教化活動的方式轉移受刑人受監 禁的情緒,增加身心健康的教化活動及鼓勵受刑人給予正陎思考模式減輕監禁的 壓力。協助其尋得合適的情緒宣洩管道,教導正當舒解壓力與情緒的方式,促進 其妥善處理人際關係能力,使生命層次獲得提升,降低暴力攻擊事件發生之可 能。

表 1-1 法務部矯正署統計收容人數表

重要統計指標 2016 年 12 月 較上年增減% 統計期

各矯正機關月底

收容人數 62,398 人 -0.8% 2016 年 12 月底

矯正機關核定

收容人數 56,877 人 +2.2% 2016 年 12 月底

超額收容人數(比率) 5,521(9.7) 人

(%)

-23.6 %

(-3.3 個百分點) 2016 年 12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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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監受刑人人數 34,492 人 +1.9% 2016 年 1 月~12 月

月底在監受刑人人數 56,066 人 -1.5% 2016 年 12 月底

新入所受觀察

勒戒人人數 7,714 人 +14.9% 2016 年 1 月~12 月

新入所受戒治人人數 710 人 +14.0% 2016 年 1 月~12 月

資料提供:法務部矯正署(2016)研究者整理

二、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人數:

研究者依據本所2016年收容人統計摘要整理出泰源技能訓練所2012年底至 2016年底各類收容人人數之資料(表1-1),敘述如下: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數包 含:受刑人、強制工作及罰金、拘役等,超額收容現象普遍嚴重(圖1-1)。原核定 收容人數1620人,2016年底收容1901人。受刑人與受處份人之比例為92%及8%

(圖1-2),顯示收容人數已超出原收容原核,對第一線管教人員及受刑人,都造成 心理及身理的壓力。

表 1-2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近五年在監所各類收容人數

單位:人年月底別 總計 受刑人 強制工作受處份人

2012年底 1996 1600 396

2013年底 2142 1804 338

2014年底 2031 1752 279

2015年底 1956 1741 215

2016年底 1901 1750 151

資料提供:泰源技能訓練所(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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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年度收容人數圖

圖1-2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2016年收容人數圖

綜觀上述,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於2016年在監各類收容人數,受刑 人 1,750人占92% ,強制工作受處份人為151人占8%,合計收容人數為1901名受 刑人,顯示收容人數逐年在緩慢下降,但未能舒解本所人滿為患困境。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2012年底 2013年底 2014年底 2015年底 2016年底

總計 受刑人

強制工作受處份人

92%

8%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2016年 各類收容人數

受刑人1750名 強制工作受處份人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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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矯正機關教化處遇辦理情形

監獄行刑以由應報、隔離與威嚇之消極目的,近來演進成為促進受刑人改悔 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而矯正機關本著關懷仁愛之觀念與同理心,並瞭解 受刑人個別狀況與需求,給予適合受刑人之矯治教化與輔導。經由教化、作業、

生活管理及醫療保健等處遇方式,以使受刑人悔改向上並適應社會上的生活。因 而監獄提供了各類型完善的教化活動,讓受刑人選擇適合自己之教化處遇,進而 使受刑人導入正軌降低其再犯率。教化分類可分為教誨與教育,前者為品德教誨 及宗教教誨,後者為學校教育及補習教育,依法務部矯正署2011年度受刑人參與 教化處遇辨理情形,如表1-3所示。

表 1-3 矯正機關教化處遇辨理情形

項目類別 年份 參與人次 教化內容

個別教誨 2011 年 342,437 人次 於受刑人受獎、受懲、親喪或家庭遭受 變故、疾病及晉級時予以個別教誨。

類別教誨 2011 年 426,752 人次 調查分類結果,按受刑人所觸犯 之罪名施以類別教誨

集體教誨 2011 年 1,173,20 人次 以例假日、紀念日或其他適當日,集合 多數受刑人施以集體教誨。

佛教 2011 年 425,820 人次 受刑人得依其所屬之宗教舉行禮拜、祈 禱,並邀請宗教人士為其講解有助於教 化之教義或舉行宗教儀式,但以不妨害 紀律者為限。

基督教 2011 年 319,017 人次 宗教教誨係藉由宗教傳佈教義,發揮勸 人為善之力量,並使受刑人尋得精神支 柱。

天主教 2011 年 118,239 人次 受刑人得依其宗教信仰舉行禮拜、祈 禱。籍由宗教信仰轉化其再犯意願。

學校教育 2011 年 1,888 人次 少年受刑人及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經由學 校教育矯正不良習性,促其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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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社會生活。法務部依少年事件處理 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及監獄行刑法第三 條第四項規定,設立誠正中學及明陽中 學二所少年矯正學校。

補習教育 2011 年 642 人次 目前計有臺北監獄附設宏德進修學校、

臺南監獄附設樹德進修學校、花蓮監獄 附設正德進修學校及彰化監獄附設進修 學校分校等成人進修學校,另於桃園及 彰化少年輔育院附設少年進修學校。

資料提供:法務部 (2012) 研究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