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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一章 緒論

本章主要在說明本研究之研究背景、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並針對相 關名詞加以界定,分別敘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

「青春期」,許多父母只要聽到這三個字,就感到頭皮發麻,很多從小 乖巧聽話的孩子,怎麼一到了青春期就變得會頂嘴、出言不遜?父母的好 意他們看不見,父母的關心被視為多餘,子女的反應常引發父母的怒氣,

爸媽不禁要問,我到底該怎麼和青春期的孩子相處?誰來教教我?

好友的孩子,從小品學兼優且頗有主見,進入中學後,其自我意識之 強,與日俱增,和母親衝突的頻率愈來愈高,激烈的言語衝撞總讓母親痛 苦異常,好友不禁自問:是我不會教小孩嗎?到底是孩子有問題還是我有 問題?2013 年 8 月 15 日的中國時報報導,一位青少年經常無節制上網,

父親屢勸不聽最後出手管教,孩子也同時回手造成互毆局面,之後孩子打 113 婦幼專線報案,指控被爸爸家暴,讓父親錯愕無奈且心痛。當孩子漸 漸成長,在建立自我價值的過程中,親子雙方的相處模式似乎也應隨之調 整,方能使親子關係親密且穩定的發展。

對青少年而言,家庭是除了學校以外重要的成長環境;孩子們仰賴父 母的照顧,從家庭中學習基本的生活知能、形塑著人格的養成,父母也在 教養子女的過程中經歷各種滋味;威權的父母使得孩子必須言聽計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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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表達心聲,民主開放的父母也可能使得孩子過於看重自我需要,忽略對 父母的尊重;親子關係在不同的家庭氛圍中有著不同的樣貌。

傳統華人社會的親子關係一向重視父母的權威與子女的順從,然而現 代社會的民主自由氣息促使新世代父母願意使用平權的方式和子女相處,

即便如此,許多孩子仍對父母高唱「其實你不懂我的心」,有時父母也覺 得自己的百般付出,仍討不了孩子的好;尤其當孩子進入了青春期,何時 該堅持,何時又該放手?與孩子的相處之道是重視親子關係的父母欲學習 的課題。

我國政府為實踐及推廣家庭教育,於家庭教育法第 12 條中明文規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 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由此可知,學校被賦予實施親職 教育及子職教育的角色,孩子在學校藉由各科課程的融入與活動的參與,

可以學習到子職教育的內涵;而父母是否也能從子女就讀的學校獲得需要 的親職資訊與教育?

一般親職教育活動的辦理,以國民中、小學較為常見,在高中則相對 較少。為瞭解台北市各高中辦理親職教育的現況,研究者於 2013 年 12 月 期間,瀏覽查閱台北市 50 所高中學校的網頁,得知在 102 學年度第 1 學 期已辦理親職教育活動的學校有 31 所(62%),其中 14 所(28%)學校舉 辦的內容為親師座談與升學講座,另有 14 所(28%)學校的講座內容為親 子溝通、情緒管理、認識青少年子女等,還有 3 所(6%)學校分別舉辦了 父母教室、工作坊及讀書會。由此可知,102 學年度第 1 學期台北市高中 所辦理的親職教育活動中,符合親職「教育」性質的講座與團體課程有 34%,

為數不多;而被林家興(2008)視為較具親職學習效能的小團體類型的研 習只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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