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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一章 緒論

社會工作學分班因應「社會工作師法」資格規範下,從原本舊制 20 學 分提升至新制 45 學分。起初,社會工作學分班是讓有志從事社會工作來取 得符合資格,可從最低門檻進入社工領域。但也因為是速成教育,即便已 取得社工的資格,卻因為專業能力受到質疑。再者,社會工作學分班能讓 想要從事社會工作者成為轉換跑道的跳板,使得部分學校與非教育體系的 單位也開始設立社會工作學分班,由於學分班的教育品質難以掌握(古允 文,2016),加上與大學修習四年的專業課程訓練相比,其專業度勢必會受 到挑戰。即使如此,但還是有懷抱理想的非社會工作系的助人工作者,依 然想要往社會工作領域這條路發展,並藉由修習社會工作學分,以實現自 己的理想與抱負。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為了能培育出兼具專業能力(competence)與服務熱情(passion)的社 會工作的專業人才,是臺灣社會工作高等教育目標之一(劉明浩,2016)。

臺灣社會工作教育是從 1951 年開始發展,最早為臺灣省立行政專校的社會 行政科,其後社會工作課程附屬於在各校社會學系之下(彭淑華,2016)。

現有社會工作的人力養成來自於學校教育,及社會工作短期學分班等(曾 華源、白倩如、李仰慈,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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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統計資料顯示,臺灣已有超過 30 所大專院 校設有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每年大學部的學生招生人數已達 3,000 位,碩士 生超過 400 位,博士生超過 24 位。從 1960 年代起,臺灣各大專院校開始 陸陸續續成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1963 年,早期中國文學院,也就是現今 的中國文化大學,是臺灣第一所以社會工作系的名稱所設立夜間部的學 校。1973 年,臺灣大學從社會學系分成社會社會學組與社會工作組二個組 別;在同年,當時的實踐家政專科學校,也就是現今的實踐大學,也設立 了社會工作科系。1978 年,東海大學將社會工作系從社會學系中獨立出來,

並在 1979 年,正式成為臺灣第一所大學日間部社會工作學系的學校。1990 年,各大專院校的社會工作系所也開始成立碩士班與博士班。到了 2016 年 期間,共有 28 所大專院校設置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曾華源、白倩如、李仰 慈,2010;彭淑華,2016;劉明浩,2016)。

因有舊制 20 學分的最低門檻規定,讓有志成為社會工作者與報考社會 工作師資格,以獲得認可進入社會工作實務界擔任助人者的工作。自 1997 年「社會工作師法」通過之後,社工學分班是因應教育與市場而存在,當 時並以舊制 20 學分班為開課基礎,非社工系的背景可藉此取得報考社工師 證照與從事社會工作的資格,並可透過學分班的學習,投入社會工作的就 業市場(陳淑芬,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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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舊制學分班能滿足有意願從事社會助人工作,然而廣開學制、來者 不拒、把關不嚴、加上與大學社工系受過四年的專業教育相比,有損於社 會工作教育的專業形象。然而,彭淑華(2016)提到舊制 20 學分班雖然可 以讓有志從事社會工作者取得認可,但短期或密集的授課方式卻影響到社 會工作教育的發展,變相成為取得社會工作者的速成教育的方式。王增勇

(2012)認為社工學分班是加速助人專業「產品化」,利用在職進修或繼續 教育學分等名義來做為消費族群。古允文(2016)則認為舊制學分班只規 範一次實習,對於社工學分班的盛行也造成負面影響。

社工學分班原是希望讓非社工系背景的人,有志成為社會工作者的機 會。但卻在營利趨向的驅動下,各種短期的社工學分班如雨後春荀般的不 可勝數(古允文,2016)。在考試院新規定的衝擊下,2013 年起,考選部修 訂「社會工作師法」新的應考資格規定,依據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需具備中華民國國民於 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 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 利)實習(兩次實習累計 400 小時以上)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下列五領 域十五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總計達 45 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 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符合資格者,才能擔任社工一職與報考社工師資格,

其開設之必修課程須符合考選部制定的要求。因此,期盼藉由社會工作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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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認可新制 45 學分的社會工作專業課程開課能獲的專業認同,其課程目標 與內涵能夠與社會工作實務有所連結,並能夠符合社會工作教育與實務發 展的需求,並能夠讓有志成為社會工作助人者,能藉由新制學分班取得認 可與報考社工師資格。

因應社工師法規定,即便取得社工資格的入門管道,但站在單位的立 場還是會評估非社工背景助人者的專業度及能力,而考量該不該給非社工 背景助人者的工作機會。對非本科系的社工來說,即使能夠進入到社會助 人工作領域,會因為自己本身是學分班的身分無法得到單位及同仁之間的 認同與肯定。

再與大學社會工作系比較,以朝陽科技大學社工會工作系為例,就讀 大學四年期間,需修畢至少 128 學分,其中含校定規定必修 13 科 30 學分、

專業必修 24 科 64 學分,其餘為專業選修及實習課程 34 學分(朝陽科技大 學社會工作系網,2019)。社會工作學分班與空中大學社會工作學分班遠距 線上教學課程,只需修習必修 15 科 45 學分含兩階段實習 400 小時;學分 班修課年限平均兩年內即可修滿結業,而空中大學社工學分班線上課程,

修業年限較彈性,時間也較自由,可依照學員的時間的安排,所修習的年 限沒有一定的限制。不論是學分班或是空中大學的學分班線上課程,與大 學社工系相比,專業必修少了 9 科 19 學分;再以專業必修加上專業選修的 學分相比,學分班足足少了 53 學分。相較之下,大學社工系與社工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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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專業修習課程已有兩倍之差,而學分班比大學社工系少了一半的修習課 程與學分。

雖非社工背景想要取得社工資格的管道,可由就讀進修部、修習推廣 教育部及相關單位辦理社工學分班課程、空中大學遠距線上教學的方式取 得。但以單位立場的考量來說,大學社工系與社工學分班所修的年限與課 程的學分差異,不免質疑非社工背景的助人者的專業程度。再者,空中大 學的遠距教學,學員可自行在家或在其它地方,透過電腦線上教學的方式 取得學分資格,而學員所投入學習程度與素質也不見相同。因此,單位如 要錄用非社工背景的身分的助人者,會因為學分班與大學所修的年限與學 分不同而有所考量。

對於社會工作學分班來說,因只需修習 15 科 45 學分的社會工作專業 課程就能取得社會工作者的資格,其專業能力難免會受到質疑。但不可否 認,社會工作學分班的確可以讓有志想要從事社會工作助人領域或者有意 願轉換職場跑道的跳板。因此,本研究主要以社會工作學分班背景的社會 工作助人者為研究對象,探討學分班背景的社會工作助人者,在從事社會 工作助人者的角色是否有符合自己的期待,及自己對組織環境中是否有感 受到認同,對社會工作助人者的工作滿意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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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