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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對新移民族群偏見之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社會大眾對新移民族群偏見之分析

社會大眾對新移民族群充滿了許多錯誤的刻板印象與偏見,這些歧視背後隱 含著台灣人未經自省的無知與偏見。本節茲從專書、論文、期刊及報章雜誌整理 出有關新移民女性及其子女所遭受到的刻板印象與偏見,作為設計問卷與多元文 化課程的參考資料。茲將社會大眾對於新移民族群偏見分為四類,分別說明如下。

壹、台灣社會福利資源佔用者

政府部門開始注意來自東南亞的婚姻移民人數日增時,限制婚姻移民的企圖 從未間斷過。台灣社會對新移民女性的偏見赤裸裸地出現在法律措施中,最為明 顯的是法律中有關財力證明及總量管制兩項規定,茲詳述如下。

一、財力證明

根據我國國籍法施行細則規定,新移民女性要申請歸化我國時,除了連續在 台居住 3 年、每年達 183 天以上外,更要通過中文考試、放棄原母國籍,且須檢 具財力證明;財力證明包含(一)最近 1 年每月平均收入,逾行政院勞委會公告 基本工資 2 倍者;(二)動產及不動產估計總值逾新台幣 5 百萬元者。特別是需 要財力證明 5 百萬元的規定,曾引起軒然大波,這不是意味著貧窮夫妻沒有長久 共同生活之權利,但政府仍以「避免新移民形成社會福利負擔」為合理的理由而 制定之。

國籍法施行細則中不合理的財力證明要求,造成許多新移民族群,迫不得以 轉向仲介業者借錢,讓少數不肖仲介業者從中剝削牟取暴利。所幸在民間團體不 斷在各方努力遊走爭取之下,終於在 97 年 8 月 14 日通過國籍法施行細則第 7 條 修正草案,刪除上述最近 1 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 工資 2 倍,修正為逾 1.1 倍(新臺幣 1 萬 9,008 元);國內不動產估價總值,逾行 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資 24 倍,修正為達新臺幣 80 萬元;動產估價總值修 正為達新臺幣 12 萬元。俟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施行,預計在國內居留之外籍配偶約 6 萬人如欲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均可受惠。

二、總額管制

廖元豪(2005)認為台灣政府效法美國移民管制條例,在我國的移民法、就 業服務法、兩岸條例等法律,都明目張膽地要「精挑細選」不同國家與種族的移 入人口,對移民人口採固定比例限制每年移入人口,但政府似乎是刻意忽略,美 國的移民法中也明文規定,近親也就是公民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是排除在配額 限制之外的。

婚姻是基本人權,國家應該積極保障,維護婚姻共同生活。因此移民法制必 須對「婚姻移民」另眼相待,給予較其他類型移民(如投資移民)更「優惠」之

待遇,以促進家庭團聚。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移民法,明文包括配偶在內的近親申 請入境與綠卡,不列入「總額限制」計算。

然而,政府以台灣地狹人稠,新移民會佔用有限的資源,並造成經濟上嚴重 的福利負擔,作為合理化限制婚姻移民及其公民權的說詞,仍召集內政部與經建 會組成專案小組,已將「移入人口管理政策」送行政原審議,若一政策實施之後,

未來外籍配偶將受移入人口的總量管制。

節錄中時晚報所刊登的一篇文章,標題是「新移民天堂」,以極其聳動的文字 敘述,將新移民族群與社會負擔作連結。

「新移民時代」的成形,帶給台灣社會的衝擊,超乎想像。老榮民娶少妻,

90 多歲高齡與 3、40 歲外籍新娘「老少配」不稀奇,新生代的誕生才驚人。老爹 幼子逐漸擴充中,首善之都台北市,光 93 年就有近 2 千名「新台灣之子」降臨,

搶奪更多社會資源。 (中時晚報,2005.4.1:4)

字裡行間流露出,當前新聞媒體對於新移民族群歧視的態度,以誇張的寫法 形容新移民女性多產數量已經快要「淹沒」台北。此外撫育責任都推到老榮民與 社會局身上,消耗大量的社福資源,納稅人的錢都用於新移民族群各種優惠與福 利方面,這樣的論述是非常不公平,也不符合事實。

根據研究(劉梅君,1997)顯示,台灣的家庭照顧工作約有八成由女性負擔,

這種家庭責任女性化的傾向,正是造成越來越多台灣女性選擇不婚及不育的主要 結構性因素。反觀,新移民女性來台並非不事生產,反而承擔大部分家務工作,

提供無償家務勞動及生育,甚至穩定了國內廉價勞動力的補充來源。

貳、社會問題的製造者

媒體對於新移民女性原國籍的論述,仍然停留在「種族中心主義」,亦即媒體 傾向用自己文化行為的標準來評估外國的文化,認為自己的文化優於其它文化,

本身所屬的族群是定義文化的中心,其它文化則是偏離了常軌。新移民女性的本 身與其婚姻,都被形塑為「低劣他者」、「社會問題的製造者」。

節錄中國時報所刊登標題為「越妻戾如獅,台郎悔莫及」的一段文章、聯合 新聞網標題為「越南小吃跳脫衣舞,全是越南新娘」一則報導,從文字中反映出 歧視文化。

舉例一:

嘉義市一家汽車皮帶專賣店老闆……,越妻一切向錢看,性情暴力,要不到 錢就辱罵及摔擲物品,後來甚至動手打他。屢遭越妻施暴,他先後申請家暴四次,

並訴請離婚……。 (中國時報,2006.03.18:A17)

舉例二:

在台灣去越南小吃店吃飯,卻看到越南女子大跳脫衣舞,……高雄警方上門 查緝,果然逮到脫得一絲不掛的越南女子,全是嫁來台灣的越南新娘……她們敢 玩敢脫,加上價格便宜,所以生意都好的很……。

(TVBS 新聞,2005.03.27)

上述內容明顯看出媒體的論述下,跨國婚姻中的新移民女性形象,被描述為 道德觀念薄弱,為錢慾所驅使,嫁來台灣的目的就為了賺錢,個性暴躁,沒有羞 恥感,私下多半從事色情行業,使得台灣社會問題層出不窮。然而,這些報導並 不是依據客觀的事實,多是捏造不實的統計數字,及沒有理論基礎的調查。然而,

媒體的報導助長並強化歧視的文化,使得社會大眾面對新移民女性時,排拒感油 然而生。

參、人口素質下滑的促成者

從民國九十一年開始,關於「外籍新娘」的報導的主題,逐漸轉移到她們的 下一代身上,新移民家庭為兩造低學歷的結合,這種結合往往被媒體形塑成為一

種嚴重危害下一代的人口品質。關於新移民子女發展遲緩的報導大量出現在平面 或電子媒體、雜誌,節錄中國時報所刊登的一段新聞作一說明。

民國九十一年出生的嬰兒中,百分之八是外籍新娘所生、百分之四為大陸新 娘所生。他們所生育的『新台灣之子』正面臨著學前教育,文化嚴重不足的問題,

亟需協助。 (中國時報,2003.5.5:B4)

如果仔細研究會發現上述報導,其實並沒有交代統計數據、進行調查的背景 或樣本的來源與取得。即使報導中曾提及,也往往過度推論。從兒童發展的角度 來看,發展遲緩現象的發生因素相當複雜多元,大致來自兒童先天本質的遺傳和 後天環境教養的刺激兩大類因素,但目前仍有近半數的發展遲緩發生原因不明(王 天苗,1996)。

發展遲緩的兒童是非常複雜、異質性很高的群體,且狀況會隨著時間而改變。

張明慧(2005)研究顯示,新移民女性並非是文盲,而是台灣缺乏對多元文化尊 重的環境下,其母語不受台灣的接受與重視,母國原有文化的教育方式,以及自 身原有的能力,受到壓抑甚至否定,侷限了她們與孩子的互動,造成幼兒初期語 言發展較為遲緩的問題,然而這些並不能推論新移民女性是造成人口素質低落的 主因。在發展遲緩的原因不明下,媒體卻將責任推向主要照顧者,就是這些無辜 的新移民女性身上,這實在是非常不妥當的作法。

肆、 族群衝突引發者

台灣是個「多元民族」之島,除了為數超過十族的原住民族,以及在四百年 前相繼自中國大陸移民遷入的漢民族(閩南、客家、中國各省籍),再加上內政 部(2008)統計資料顯示,截至 96 年底累計,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估計達 39.9 萬人,其中外籍配 13.6 萬人占 34.2%,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 26.3 萬人占 65.8%,

台灣的族群更顯得錯綜複雜。張敏華(2005)指出族群問題在政治意識形態的操

弄下,台灣未來呈現的可能是不同族群割據場面。節錄中國時報所刊登的一段文 字,反映出這樣的問題。

省籍問題…下一個十年可預見的新族群,卻是那卅萬的外籍媳婦和新台灣之 子。到時在政治人物的操弄之下,新的族群問題還是存在…。

(中國時報,2007.11.7:T2)

由上述文獻整理發現,媒體的報導讓大眾對新移民女性及子女的偏見,來自 於媒體引用各種不實或缺乏代表性的數據描述,忽略調查報告所應呈現的背景資 料,以及習慣以主流媒體的新聞價值,去判斷事件或現象,才產生以偏概全的誤 解。許多新移民女性所面臨的問題,正是源於台灣社會的偏見、歧視所造成,在 如此不友善的環境,又缺乏社會支持系統,這些新移民女性面臨更多孤立無緣的 困境。然而對這些新移民族群的恐懼,是不必要的。移民或移工對於移入國利大 於弊,對於當地產業和產值增加有很大貢獻。移民會帶來更豐富多元的價值觀與 生活形態(夏曉鵑,2005)。

伍、小結

當務之急,台灣社會從政府到民間都需加強對新移民族群的文化認識及基本 的多元文化素養。雖然政府相關單位多次舉辦過潑水節之類的嘉年華活動,但是 真正的多元文化的精神,應該是建立在對現實處境的瞭解和尊重上。美國學界一 直努力試圖解決族群衝突,經過不斷的摸索嘗試,近年來多元主義已成為學界的 主流。美國學者 Banks(1995)主張一種新觀念或態度的建立必須從小做起,透過

當務之急,台灣社會從政府到民間都需加強對新移民族群的文化認識及基本 的多元文化素養。雖然政府相關單位多次舉辦過潑水節之類的嘉年華活動,但是 真正的多元文化的精神,應該是建立在對現實處境的瞭解和尊重上。美國學界一 直努力試圖解決族群衝突,經過不斷的摸索嘗試,近年來多元主義已成為學界的 主流。美國學者 Banks(1995)主張一種新觀念或態度的建立必須從小做起,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