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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 研究背景

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五條規定:「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以上,年滿六十五歲者,

應予屆齡退休…」,另依老人福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老人,指年滿六十五歲 以 上 之 人 」 。 王 順 民 、 黃 明 發 (2012)指出 ,根據 世界 衛生 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為WHO)之定義,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超過人口7%的國家稱為 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達14%稱為高齡社會(aged society)、達20%稱之為超 高齡社會(hyper-aged society)。顯示將65歲以上長者視為老人,已是社會普遍認知之 分界。

近年來,家庭型態急速變遷,受社會少子化、公共衛生發展、疾病之有效控制,

以及科技醫療發達等因素影響,在老年壽命延長及出生率下降之情形下,人口高齡化 現象日益顯著,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1993年止,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數 達7.1%1,超過WHO所訂定之7%標準,已邁入所謂的高齡化社會;又截至2012年止,

老年人口所佔比率,更大幅攀升至11.15%2,台灣已成為名符其實之高齡化國家。

另外,依據行政院經建會3對我國未來近50年高齡化程度(中推計結果)之報告顯 示,我國老年人口所佔比率將於2018年超過14%,進入高齡社會,2025年此比率將再 超過20%,使我國正式成為超高齡社會之一員(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12:13)。

該現象亦顯示未來,老年生活之經濟安全保障,已成為國內重大社會課題之一。

行政院為因應我國人口快速老化及家庭結構變遷所帶來之長期照護需求,自2001

1 2013 年 6 月 22 日取自內政部統計處/內政統計年報/戶籍人口統計年報-戶政司網頁/人口年齡分配,

檢索網址:http://sowf.moi.gov.tw/stat/year/list.htm

2 同上。

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稱:經建會)曾是我國於1948 年到 2014 年設立有關經濟建設的最高主

年至2003年以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探討資源發展、服務提供、經濟支持 及組織管理等四個面向之可行性(劉淑娟、葉玲玲、蔡淑鳳、徐慧娟、廖彥琦、周世 珍、蕭伃伶、謝佳容、謝嫣娉、毛慧芬、胡月娟、張晴翔,2013:93);更參照已開 發國家長期照顧政策之發展,選擇以社會保險制作為財源之日本,以及採取一般稅制 作為財源之英國,經過比較研究該兩國長期照顧之實施策略及成果後,2007年行政院 核定「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艦計畫」4,且完成「長期照 護服務法草案」之規劃,並於2012年2月23日送立法院審議;另成立「長期照護保險 籌備小組」,自2008年底開始著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之規劃。

圖 1-1 三階段人口年齡結構變動趨勢-中推計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12:13) 說明:1.1990 年至 2011 年為內政部「中華民國人口統計年刊」。

2.2012 年至 2060 年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華民國 2012 年至 2060 年人口推計報告」。

3.圓圈內百分比數字代表三階段年齡人口結構百分比。

貳、 研究動機

為瞭解我國老年人口需求,內政部每3至5年定期舉辦1次「從內政業務需要看人 口及住宅普查」,最近一次所進行之全國性調查為2010年,係以蒐集「55歲至64歲」

4 2013 年 6 月 22 日取自內政部社會司/公告連結/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檢索網址:

http://sowf.moi.gov.tw/newpage/tenyearsplan.htm

及「65歲以上」人口健康、居住、就業、經濟、社會活動等狀況、生活起居困難情形,

及其對政府辦理老人安養、養護、醫療、休閒等福利措施之瞭解與需求,提供有關單 位擬訂老人福利措施,期以加強老人福利服務、醫療照護與保健措施之參考。

政府除了積極規劃長期照護政策外,為保障老年基本經濟生活,社會保險制度「國 民年金」亦於2008年正式開辦,該年金保險主要納保對象係為:年滿25歲、未滿65 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參加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公教保險及軍人保險之國民,

俟被保險人年滿65歲時,就可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藉以保障老人 或其遺屬之基本經濟生活。

目前,各在職勞動者各依職業別加入勞保、農保、公保、軍保外,國民年金保險 之開辦,可謂己補足了社會保險制度之缺口,讓台灣邁入了全民保險時代;惟國民年 金保險因開辦前未事先辦理精算,保險費率訂定遠低於最適費率,又屬柔性強制加 保,對不繳納保費者亦無罰則,導致收繳率過低5,開辦甫逾3年即面臨保險基金之淨 值由正轉負,前經監察院於2012年3月8日以101內正0008號案文公告糾正在案。

然而,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財務經營不善之狀況,僅為冰山一角;2012年9月30日 據媒體報導6指出:勞退基金財務缺口日益惡化,30年內可能悉數破產!根據立法院 預算評估報告,勞保、退撫、國民年金保險三大退休保險基金財務缺口總額已逾台幣 八兆元,且持續惡化當中…,未來退休保險制度若仍維持現在「高給付、低費率」設 計,將導致收支不平衡及負債世代移轉問題日益嚴重,影響基金永續經營。

除了各基金財務情形日益惡化外,復加以全民健康保險自開辦以來,持續性之 收支失衡,導致預備金見罄,為彌平預算,又自 2013 年度起實施之二代健保補充 保費,雖然暫時緩解了財務缺口;惟其設計讓必須仰賴打工或兼職二份工作,方得 以維持生計之中低階層國民,得同時支付一般健保保費與補充保費,在雙重負擔下,

5 截至100 年 9 月底止保險費(繳費期限為 100 年 11 月 30 日)應繳人數為 386 萬餘人,截至 100 年 12 月13 日止,已繳費被保險人僅 198.2 萬餘人,188.6 萬餘人欠費 (2013 年 6 月 22 日取自監察院網站 /監察成果/糾正案文/101.3.8 案號 101 內正 0008 號) 。

反而較單一高薪俸收入者所繳之健保費還多7,亦因而引發了不合理、不公平及違反 社會正義之怨聲不斷。

長久以來,政府推動相關之社會安全制度、措施,總是予民眾不切實際之幻想,

面臨各項退休基金之破產危機及潛在政府失靈(Government failure),長期照護財源之 籌劃與相關法令之推動,宜更為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