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發展性遲緩幼兒透過童玩教學的歷程,對其精細動作能力之 影響。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 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以小孩子的玩具為主題,於 1996 年 7 月在冬山河 親水公園熱鬧開幕,這是一個以「童玩」是兒童時期最佳玩伴,為營造一個「兒 童的夢土」而策劃的主題活動(http://tw.myblog.yahoo.com/cycilan/article?
mid=4456&prev=4931&next=4169&l=f&fid=18)。每年活動期間超過二十個國家的 小朋友來台灣表演節目、展出童玩,為配合不同主題的規劃,更成立各種童玩博 物館,包括陀螺博物館、風箏博物館、娃娃博物館等(邱玉茹,2004)。
2007 年這個走過十二年頭的老字號地方節慶活動正式吹起熄燈號,但是童 玩節的存在,偃然成了宜蘭人成長的一部分。因為興趣所致,研究者也曾參加童 玩相關的研習,在自己動手做和遊戲的過程中,發現其中不僅運用媒材容易獲 得,多樣化和多變性的特質更蘊含了先人的巧思,在動手之餘也能動腦,是一項 老少咸宜的遊戲,因此,這也是研究者興起以「童玩」為研究素材的重要因素。
劉守成(2003)指出不論國籍、不分時代,童玩在人類成長過程中,都扮演著 重要的角色。「童玩」一詞由字面來看,是指「兒童」之「玩」,不僅是提供兒童 遊戲經驗的媒介,其內涵更蘊藏著無窮的童年文化和智慧(張世宗,2006b)。而邱 玉茹(2004)認為孩童在玩賞童玩與製作童玩的遊戲過程中,可激發孩童的思考 力、創造力與想像力;亦可培養孩童視覺、聽覺、觸覺、嗅覺的能力。
簡而言之,「童玩」即是兒童的遊戲,包括遊戲的本身及遊戲所需要的道具 ---玩具(黃惠貞,1985)。遊戲是兒童生活與成長中不可或缺的元素,是一種發自 內在的動機,和表現出一種愉悅的行為,也是增進其學習的最佳媒介和動力,透
過遊戲能造成兒童與周遭人事產生互動,在遊戲中成長與學習,所以,遊戲對於 兒童之身心發展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吳東昇,2001;吳淑琴、楊宗仁,2002;陳映 羽,2004;莊億惠,2005;黃瑞琴,2001)。
孩子從母體內的胎兒時期就開始發展各種生理及心理的功能,在幼兒發展理 論上,各個年齡層有其預期的發展成就,孩子的發展循著其一定的步驟並且有階 段性的進行著,這些系統之間會互相作用,如果在過程中發生了失誤或整合不 良,將會對孩子的發展和學習造成很大的影響(吳東昇,2001;林晉榮,2004;洪 培堯,2008)。這些統合失常的現象顯現於外的,例如:對視覺、聽覺、觸覺刺 激及對動作改變的刺激有過度或過低敏感的情形;活動量時高時低的現象;語 言、動作發展較遲緩;行為組織能力不佳;動作計畫及協調有困難;自我形象差 等方面(吳東昇,2001)。
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統計,發展遲緩兒的盛行率約為 6%-8%,
若以 2003 年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台灣 167 萬 6 歲以下兒童人口總數估算,全國 約有 10 萬名兒童可能發生發展遲緩的問題(吳瑞祥,2006)。美國 102-119 公法,
3 至 5 歲兒童的發展遲緩是指在身體發展(physical development)、認知發展 (cognitive development)、溝通能力發展(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社會與情緒 發展(social or emotional development)或適應行為發展(adaptive development)等任 何一方面有遲緩現象者(引自周俊良、李新民、安蘭桂,2005,頁 58)。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2006)第十三條所定義的發展遲緩,
係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 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 定者。「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2004)第六條認為發展遲緩兒童,係指在認 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 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綜合上述歸納,發展遲緩常見的類型包括知 覺動作、語言溝通、認知、社會適應、情緒心理、生活自理或全面性展遲緩等各 個面向。
然而發展遲緩幼兒的障礙情況並非是不可逆的,多數學者研究顯示,有一部
分小朋友可以透過早期介入,藉由醫療、社政、教育、家庭的團隊合作,持之以 恆接受復健療育,恢復到接近一般幼兒的發展(林錦鴻,2006;郭煌宗,1996;黃 惠如、何立博,2002; Bryant & Maxwell,1996; Bryant & Maxwell, 1997; Blackman, 2002; Ramey & Ramey, 1998)。
研究發現發展遲緩幼兒最常見的發展問題首推為語言問題,其次依序為認 知、精細動作、行動、自理、社會情緒等能力問題,而感官和健康問題最少(翁 菁菁、鄒國蘇,2005;葉瓊華,2000)。另外葉瓊華(2000)更進一步指出,若以年 齡層來分,則三歲以前之發展遲緩幼兒最常見的發展問題為行動及精細動作,三 歲以後則以語言上的問題最為常見,認知和精細動作問題次之。由此可知精細動 作遲緩的問題在發展遲緩幼兒中極為常見。精細動作是指手指及手腕的操作,其 內容包括抓、握、持、挾、戳、捻、按、放、拍、撥、剝、堆、套、投、插、轉、
撕、摺、舀、倒、刨、搗、泡、擠、捏、擦、捏、壓等動作,亦即抓握技能、手 處理事物的技能、兩手的協調、手眼協調、手的肌力以及應用技能等(吳純純,
1993;莊億惠,2005)。
精細動作的學習,其內容亦包含將來生活上所需要的技能,且手部功能的運 用同時是評量幼兒發展的重要依據,因此,有計畫的進行指導,讓手指操作不再 笨拙,有助於生活方面更具有協調性與獨立(洪培堯,2008;莊億惠,2005)。另 外研究也指出,身體動作的發展能幫助神經系統的整合,學齡前兒童可透過身體 動作及遊戲學習,透過讓自己處於活動的狀況中學習,此時期的基本動作能力發 展,會影響日常生活動作的品質及遊戲行為,如果因障礙狀況使得身體活動經驗 缺乏,更會因缺乏自信而導致學習動機不良,學習成效亦會不彰(林晉榮,2004;
張玉巍,2006;陳俊樑,2002;Gallahue, 1993;Weikart, 1987/2000)。
遊戲之於幼兒的重要性不言可喻,而動作技巧的協調亦是幼兒期發展最重要 的一個領域,精細動作發展是一個複雜的歷程,幼兒時期的抓握、手處理能力、
雙手協調與手眼協調能力,都會影響到兒童時期的手指靈活、書寫等。因此,如 何利用遊戲式的教學,訓練並提昇發展性遲緩幼兒的精細動作能力,降低其遲緩 問題所造成的學習影響,實是求學與生活中刻不容緩的課題。
童玩的特性正好符應「幼稚園課程標準」(1987)裡遊戲領域教材編選的原則,
除了具有利用廢物設計遊戲道具的功能,又能運用到小肌肉群的運動,同時能兼 具發展幼兒創造思考與解決問題的多元目標。部分運用童玩進行教學的對象,多 是以國小學童為主,然而,以童玩為教學題材運用於發展遲緩幼兒的研究仍為欠 缺。因此,本研究旨在運用童玩的特性,讓發展性遲緩幼兒學習精細動作技能,
提升其手部操作與動作協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