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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 1999 年 11 月第三十屆年會,理事長 Mayor 首度提出

「藝術教育宣言」,極力倡導藝術教育之重要性,宣言一開頭,Mayor 即引用小 提琴家Menuhin 的一段話,指出人們身處之環境缺乏協調與創意,藝術在生活 中付之闕如,暴力卻因而趁隙而入,除了暴力充斥,全球化也為人心帶來衝擊,

這份「藝術教育宣言」指出,全球化的來臨,讓每個人都可能和不同種族的人一 起工作、生活,隨時接觸不同之文化與價值觀(引自洪懿妍,2002,頁 17)。

在這樣多元文化中,加上資訊科技不斷的快速發展,帶給人們廣泛的刺激,速食 文化的產生,使人們的思考能力逐漸僵化,獨立思考與判斷是非的能力亦受到混 淆。

近年,在崇尚科技的趨勢下,人們的知識水準雖不斷提升,但內涵素養倫理 道德卻越來越低落,追求真、善、美的生活動力及能力逐漸減退,連帶迷失了生 活的真義與價值。尋跡推究為何有這些現象的原因,學者專家認為應歸咎於「美 感教育」的忽略。社會不斷在推進,美的教育卻沒有跟著提昇,臺灣擁有如此豐 富畫家、音樂家及建築家等專業藝術人才,但國民藝文水平及呈現在國際社會上 的文化品質,卻不如預期的理想,是臺灣教育需要反省並思考如何改進的重要課 題(何育真,2014)。

追究美的教育,1979年5月8日立法院通過「國民教育法」,其第一條就規定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五八條,以養成德、智、體、 群、美五育均衡 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國民教育法,1979)。隔年,教育部(1980)再依 據國民教育法之精神,公布「國民中小學加強美育教學實施要點」,強調美感教 育之功能在促進德、智、體、群四育的均衡發展,並提高其境界、豐富其內涵,

作為國民中小學加強美育教學的依據。然而,雖條文及政策等再三明白地揭示美 感教育的重要性,並且重視美感教育目標的達成,但在實際教學現場美感教育仍 常被偏置於學校教育邊緣,或被誤視為某特定學科知識,如此長久忽略美育之狀 況,使國民之審美與文化素養令人擔憂。教育部國教司八十學年度國中藝能科教 學訪視、教師座談會的報告亦提到,由於社會環境之變遷,加上升學主義和急功 近利之社會價值觀的衝擊,使得智育成為評斷學生優劣的唯一標準,學生之情意 教學嚴重被忽略,導致藝能科淪為配課、借用之情況非常嚴重。(教育部國教司,

1992)。從此描述可見這樣不均衡的情形不僅使美感教育無法正常實施教學,也 深深影響適性教導學生情意的發展。

教育的目標在使人類生命、歷史與文化永續地發展並提昇,然而,我國教育 自解嚴後二十多年的教育改革,卻顯得問題弊病叢生。廣設高中大學、自願就學 方案、削弱明星高中、多元入學方案、九年一貫課程,至現行十二年國民教育的 啟動等,一系列教改方案之推行首要考量都在減輕升學壓力、打倒過去被垢病一 試定終身的聯考制度。然而,為了「紓緩升學壓力」的教改,終究沒有真正著眼 於提昇教育品質。現實教育場域中,大眾對於評定學校優劣的指標仍都聚焦於「學 業成就」,使得教師們在進行教學時的重點偏向智育成績,甚至更多家長們亦將 孩子的時間交付給無數的課後補習與考試,這樣的情形持續下來,使得美感教育 一直被忽略。

為使美感教育之推展能具體落實,教育部於2005年12月編撰國家首部「藝術 教育政策白皮書」,規劃為期四年的國家藝術教育發展藍圖,編列66,900萬元之 經費預算,以達成「創藝臺灣、美力國民」的願景。一方面培育開發文化創意產 業、具備美感競爭力的各類藝術專業人才,同時,藉由一般藝術教育之深化,涵

養新一代國民的美感素養與宏觀視野,促進在地與國際文化的交流與融合,為全 球化的發展謀求最大的福祉(教育部,2005)。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指出,藝術 與美感教育之實施由於受到升學主義的影響,教學實踐過於狹隘於強調技術層面 的訓練,加上欠缺統籌之主政單位,使學校教學未能正常化,因此,美感教育除 了政策性原則的宣示外,仍有許多可以提昇其普遍性與成效性的空間(教育部,

2010)。

近年,美感教育逐漸被重視,為了彌補現行教育制度中偏重知識教育與理性 教育的狀況,教育部(2013)將2014年訂定為「美感教育年」,並符應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計畫的啟動,教育部始於103學年度宣布推動「美感教育第一期五年 計劃」,期盼藉由藝術教育使國民擁有審美能力,目標從幼兒教育扎根逐步擴展 至中學、大學,落實美感教育的美力終身學習。除藝術課程之學習外,培養學生 在日常生活感受美的能力,進而將美實踐於生活,提昇其美感素養,將臺灣打造 成具有美感競爭力的國家。

朱宗慶(2014)指出「美」是一種競爭力,當競爭力迸發時,反映在企業面,

是驚人的產值與財富;反映在個人,則是倍增的職場競爭力,美力時代的來臨,

擅長右腦思考的創意人才,將成為推動下一波產業革命的關鍵核心,如果一個社 會的人民對生命沒有感動、沒有愛過、恨過、痛過、熱淚盈眶過,他的美感存摺 裡,是不會有進帳的。由此可知,我們必須正視藝術教育的效益,當安逸的時候 需要破壞自己重新創新,特別是身為教育先進及每一位教育的促進者,本身就需 要從感受生活的美好做起,因為教師若沒有相對的美感經驗與美感認知,將缺乏 帶領孩子體驗美的能力。

美感培育要從教育開始,唯有藉由行政力量與學校教師教學的互相配合,美

感教育才有生根的可能,也才能在學生身上看到學習之效果。教師是影響教學成 效的關鍵,而教師所具備的教育知能更是教育改革能否成功之要件,因此教師若 欲實踐美感教育,必先對「美感」有所認知。然而,針對美感教育的認知,教育 部(2013)指出美感教育的概念不明,美感素養培育的願景與目標未有階段性課 程與教學的規劃,且教師及學校行政相關人員藝術與美感的專業知能與素養有待 強化。此說法顯示以往音樂教師多偏重純認知、技能等教授音樂課程的內涵,似 乎忽略培育音樂美感的重要性,甚至許多音樂教師對美感教育的意義與內涵不清 楚,因此興起研究者探究學校音樂教師對於美感教育認知程度之研究動機一。

美國近代教育學者Elliot Eisner指出,知識的意義不再是理論的知識,而是亞 里斯多德所謂的「實踐智慧」(phronesis),是整全的理解與判斷。(郭禎祥、

陳碧珠,2008)。在課程方面,桑慧芬(2009)與洪詠善(2010)指出,教育從 來不缺乏理論,教育需要的是實踐,若僅具有「美」的課程意識,但未能產生實 踐之行動,教育啟人之慧的功能就無法彰顯,許多人認為在國家競爭力凌駕一切 教育語言之際,美感教育論述終究微弱甚至容易被排除,但若我們認同傳統偏重 智育的教育方式已經無法滿足全人教育與未來世界的需要,我們希望孩子想像、

創意、思辨、行動的勇氣不要被抹殺,那麼實踐美感教育是一條希望之路。

在落實美育方面,楊深坑(1988)指出宜促使教育工作同仁對美感教育之理 念與美感教學之實際應有做法作更深入之理解與探究。經研究者彙整全國碩博士 論文與美感教育相關之音樂教學領域研究後發現,多數研究偏重於美感教育之理 論及認知的探究,對於如何實踐美感於音樂教學之相關研究,研究對象從小學至 高中僅有四篇(林于琳,2005;林翠玲,2013;陳郁欣,2010;孫晉梅,2006),

且多強調在音樂鑑賞層面,因此,探究國中音樂教師實踐美感教育於音樂課程的

情形成為本研究之動機二。

總言之,研究者認為音樂教育不僅須給予學生理解音樂、開拓多元音樂觀的 認知,也必須兼具情意與技能,提供學生多元感官的體驗感受,並以美感回應為 學習任務,融合感性、理性與精神層次的學習,使學生透過音樂學習,累積美感 的經驗,進而建立積極探索周遭生活與文化美的能力。音樂帶給人們不變的意念 與本質便是「美」,無論是「美」的功效、「美」的啟發、「美」的感受,都再再 呈現美感在音樂教育中的重要性。基於當前教育思潮對「美感教育」重要性與價 值的提昇、政策的轉型與改變以及對美感的興趣,身為音樂藝術教育工作者,都 應重新思考音樂藝術教育的價值,再次審視音樂藝術教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