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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教育基本論述與價值的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美感教育基本論述與價值的探討

本節分二部份探討美感教育,第一部份探討美感教育的基本論述;第二部份 是美感教育的價值。

壹、美感教育的基本論述

教育的意義在於透過不斷教化的歷程,致使精神各方面的能力相互協調與發 展,並逐漸提昇人性,成為整全的人。劉千美(2000)指出人的教育包含感性教 育、理性教育、道德教育,以及美感教育。其中感性教育著重在培養人的感性能 力,以感受事物的自然屬性;理性教育著重於培養人的知性能力,發展認識事物 的邏輯屬性,以獲得知識;道德教育則強調增強人的意志能力,好使理性意志在 行動之中可以做出正確的選擇;至於美感教育則在於培育人的美感能力,促使精 神的感性能力與理性能力達到整合協調的狀態,以能夠體會任何事物存在之美的 特性。以下分成三部分探究美感教育的意涵:第一,論述美學的起源與觀點;第 二,探究美感教育的起源與特質;第三,探究美感教育的範疇。

一、美學的起源與觀點

人類研究美學活動的歷史相當久遠,早在四世紀Plato在其《理想國》(The Republic)的教育規劃中,就提到美感教學乃是感情之陶冶,並指出美感教育能使 學生潛移默化的重要價值(楊深坑,1988)。然而,「美學」一詞卻遲至1735 年才由德國哲學家Baumgarten(1714-1762)所著之《詩的哲思》(Philosophical

Thoughts on Matters Connected with Poetry) 提出,他首先指出美學為一門科學,

是知識的一類,並非只是一種單純的感覺模式,「美之科學」是要從原本的感官 知覺,轉變為對感性的認識(Dworkin, 1968)。1750年Baumgarten正式以《美學》

(Aesthetica)為名,出版了專門探討美感經驗的著作 ,期待以感性來彌補用理性 去認知事物的缺失,他在此書中對美學的意義做了以下三種定義:一為研究美的 藝術理論;二為研究較低或感性知識的學問;三為研究運用感性認識的學問。因 其對美學開創性的建樹,Baumgarten被後世尊稱為「美學之父」(林逢祺,1999)。

美學(Aesthetic,或稱美感、審美)一字源於希臘文“aisthanesthai”,意義與

「感受」及「察覺」約略同義,十八世紀美學第一次出現於德文,是被用來描述 有關美術與美的哲學領域(Austring, 2011; White, 1996)。哲學家將人們對美的經 驗視為一種感覺的事物,因此他們逐將「美學」一詞賦予現代性意涵,諸如德國 哲學家Kant(1724-1804)不僅將美學一詞應用於決定感覺性知識的普遍性原則,

同時亦用來指述那些判斷美好事物的特殊性原則,其將美感活動當成一種獨特而 統整的經驗來研究,指出追求真理的「純粹理性」和追求善的「實踐理性」,須 以追求美的「美感判斷力」為橋樑,才能得到協和的發展,致使美學作為哲學研 究的用法逐漸被大眾所接受(Wartenberg, 2002)。簡言之,美學為一門探討感知、

概念、判斷力、創造力,並藉由欣賞感動或美的藝術、物品或現象而獲得的學問,

屬於文化之範疇,能使人們對藝術的評論更深入、讓藝術的創作不斷更新,亦能 使藝術教育與人文教育相互統整(謝朝鐘,2008)。

梁福鎮(2001)指出美學的研究重點,隨著時代的演變而有所不同,希臘時 代特別重視美的本質、美與真理的關係和文藝社會意義的探究,希臘三哲之後,

美學的研究有一段較為沈寂的時期,直到文藝復興時期才有所改觀。德國哲學家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是將美學再次推上高峰的重要人物,他 認為藝術美高於自然美,因為藝術美是心靈再生和創造的美,象徵著人的自由,

較諸受物理定律限制而不自由的自然現象,顯得更為高貴,Hegel 主張藝術的本 質在追求美,而美是理性的感性顯現,換言之,藝術透過感官知覺可以掌握的形 式,將完美的理念具象化,由此創造了美(蔡美麗,2003)。

綜合前述,美學為哲學的一支,其探討藝術的本質、意義與價值,透過美學 可引導人們思考與判斷,更可引發人對美感經驗的覺察。藉由許多哲學家所建立 之美學理論,更成為美感教育學科的基石,使從科際整合觀點出發的美感教育理 論與美感教育實際相關研究有所根源,其所運用的術語概念也多來自美學領域。

因此,美學能夠提供美感教育諸多關於美的涵義、美感態度、美感價值、藝術功 能、美感形態、美感意向、審美文化、審美設計、美感體驗等概念的理論基礎,

對於美感教育理論的建立具有相當重要性的意義。

二、美感教育的起源與特質

美感教育(Aesthetic education)為激發美感官能的教育,施教者運用各種教 學形式與方法對受教者進行美的陶冶,開展其感知美、覺察美,能將感性與理性 相互協和的能力及美感心境,進而經驗這世界之美,發展健全美善之人(Denac, 2014)。

前段理解美學大略之背景後,要瞭解「美感教育」為何?要先從美感教育的 起源說起。雖然美感教育活動的起源很早,但是將它當作一門系統性學問加以研 究,卻只有兩百多年的歷史。哲學家Kant從1776年起曾經數度在Konigdberg大學 進行教育學演講,並主張設立教育學講座,把教育視為一門藝術,一方面設立實 驗學校,一方面從事教育理論的研究。1770年德意志帝國首先於Halle大學設立

教育學講座,聘請汎愛教育運動學者Ernst Christian Trapp(1745-1818)擔任教育學 教授。不久之後,德國各大學爭相效尤,紛紛在哲學院中成立教育學部門,從此 開啟德國大學系統研究教育理論的風潮(梁福鎮,2001)。

美感教育最早來自於德國文學家Friedrich Schiller(1759-1805)的倡導,

Schiller於1793年寫給丹麥王子一系列有關美感教育的書信,其後集結成書以《論 人的美感教育書信》為名出版,在這一本書中,Schiller不僅創用了「美感教育」

一詞,並依人性的圓滿和精神自由提昇兩個軸線,系統地論證美感教育的必要性,

他指出人類在感覺、悟性和意志三種官能之外,還有一種美感官能,針對這種官 能的教育叫做「美感教育」,並認為只有透過美感教育,人的心靈才能獲得真正 的自由與解放(Grossmann, 1968;劉千美,2001)。Schiller鑑於十八世紀以來,

因為學科知識分工發展造成人格分裂的現象,因而提倡「美感教育」以促進人類 感性與理性的發展(梁福鎮,2001)。美感教育自文學家Schiller提倡以來歷經 兩百多年的演變,逐漸形成一門從科際整合觀點出發,兼顧審美教育理論與審美 教育實踐問題探討的學科。

近代教育家蔡元培(1868-1940)的教育思想中,亦指出「美感教育」的重 要性,他認為美感教育可以培養人們的道德心、陶治感情,並代替宗教完成世界 觀教育,他不僅正面積極地肯定美感教育的功能,亦從反面消極面向指出缺乏美 感教育會產生的流弊,民國元年的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 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即可看出蔡元培先生對美感教育的看 重(聞笛、水如,1989)。

二十世紀美國哲學家Dewey與藝術教育家Eisner皆指出人類經由參與美感活 動中的欣賞、創作過程,可獲得知識、情意、技能及個人美感享受和珍視的特質,

美感乃是一活生生而具體的經驗形式,即美感經驗的後果(Aesthetic experiential consequences)應是衡量美感價值的標準(引自陳木金,1997;郭禎祥,1989)。

Smith(1992)亦認為美感雖可能具有不同認知、道德、社會的功能,但是美感教育 的首要目的乃是在促成美感經驗,此種經驗帶有著享受和珍視的特質。換言之,

美感教育就是使人能經驗美的教育活動,使人能具備對美的欣賞力、感知力,進 而在經驗中交織出創造美的能力,使之不僅具備對藝術的欣賞力,更能注意到生 活中的其他層面,提昇美感之素養(于丞平,2013;謝朝鐘,2008)。

美感在審美實踐中的產生與發展,其基本心理因素有感覺、知覺、想像、情 感、思維、意志等。美感教育就是使受教者經由教育的途徑以獲得美感經驗,而 沐浴在美的感受之中,透過美感的意識,人們得以表達對於美的主觀感受、體驗 與精神愉悅(李鴻生,2012)。張俊傑(1992)說美感教育就是順應人類愛美的 天性,運用美學和教育的原理和方法,透過一切涉及美感作用的活動和經驗,可 陶冶心性、變化氣質、啟發智慧、培養思考力和創造力、建立崇高理想、促進健 全人格發展的歷程。因此,透過美感教育,受教者可以完成「對美的欣賞力」、「對 美的感受力」,然後自己產生「對美的創造力」(陳木金,1997)。

綜合以上學者的論述,美感教育基本上是培養人對美的感知與覺察力,讓人 具備美感素養、美感的相關知識技能、情意和習慣,進而達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 衡的發展。然而,陶成美感教育的最核心關鍵,在於內在的喚醒,也就是心性之 自覺,如果沒有著力於心性、沒有從事覺醒的功夫,那麼美感教育將迷失其本質 與主軸,美感教育的推動就無法達到最高境界。

三、美感教育的範疇

在德、智、體、群、美五育中,一般人對「美感教育」一詞,由狹義至廣義 的界定大致有三:一是美術教育;二是藝術教育;三是一切關乎美的事物皆屬之。

陳朝平(1986)提到美感教育的教學範疇,舉凡與培養美感、情意有關,並能產 生快樂情緒和提高生活情趣的教育活動,如視覺、聽覺和動覺藝術的欣賞、創作 及表現等皆屬之,並以欣賞為重心。然而,當美感教育進行時不一定要從事創作 或表演,但創作可為體驗美感的途徑。陳木金(1998)、陳玲璋(2013)、謝朝 鐘(2008)、Degravelles(2012)亦指出美感教育是指讓受教者可以感受到美感經 驗的教育活動,凡是能引起美感的教育,如音樂、美術、戲劇、舞蹈、建築、人 會社會、自然科學等,都是屬於美感教育的範疇,也就是凡各類學科、跨領域教

陳朝平(1986)提到美感教育的教學範疇,舉凡與培養美感、情意有關,並能產 生快樂情緒和提高生活情趣的教育活動,如視覺、聽覺和動覺藝術的欣賞、創作 及表現等皆屬之,並以欣賞為重心。然而,當美感教育進行時不一定要從事創作 或表演,但創作可為體驗美感的途徑。陳木金(1998)、陳玲璋(2013)、謝朝 鐘(2008)、Degravelles(2012)亦指出美感教育是指讓受教者可以感受到美感經 驗的教育活動,凡是能引起美感的教育,如音樂、美術、戲劇、舞蹈、建築、人 會社會、自然科學等,都是屬於美感教育的範疇,也就是凡各類學科、跨領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