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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綜合問卷調查所得之結果與教師填寫對美感教育認知與實踐的建議,呈 現研究結論,以下分別說明。

一、 國中音樂教師在美感教育認知中「美感教育的教育價值」與「美感教 育的特質」兩層面,有著高度且一致性的認知。

國中音樂教師認同美感教育的教育價值,在於經由教學的過程與各式教學活 動,讓學生體驗一切與美相關的人事物。藉由美的經驗,培養他們覺察美、探索 美、感受美、認識美並能實踐美的能力,進而成就美善心性,使之懂得在生活中 以豐富的美感素養,建立感性與理性和諧的環境與社會。

國中音樂教師贊同的美感教育特質指出,美感能力是逐漸發展的,非一蹴可 及,且需與學生的家庭、日常生活及學習情境相連結。美感教育要能普及並長久 推動實施,向下扎根是必要且需要一直努力的方向,不僅在教育體系上需加強美 感教學融入各科課程的實際規劃,更需要結合家庭教育、環境教育及各社會藝文 場館等教學資源,希望透過資源整合,能落實生活即美學的願景。

二、 不同背景之國中音樂教師在美感教育的認知上沒有顯著差異,但反應 參與美感教育研習,能幫助音樂教師在美感認知的增能。

國中音樂教師在性別、學校行政區域、學校所屬地區類型(包含一般地區與

偏遠地區)、學校規模、教師任教年資、最高學歷、教育學程修畢學校類型、是 否擔任音樂性社團教師、現任職務與研習狀況等背景因素上雖沒有顯著差異,但 結果顯現在研習部分,近三年參與愈多美感相關研習者,其美感認知的平均數愈 高,顯示參與美感教育相關研習有助於美感認知的增能。

三、 國中音樂教師實踐美感教育,在教學理念與策略層面,教師們高度認 同「音樂鑑賞」活動能培養學生對美的欣賞與感受;美感教育評量策 略應運用多元方式呈現;教師應具備不同藝術類型形式及內涵的認 知。

在音樂鑑賞部分,是指對音樂品味與辨識力結合的審美能力,一個設計良好 的音樂鑑賞活動,足以增進學生的美感知覺與美感反應,讓學生在感情上能覺知 音樂作品的美、在理論上能瞭解音樂創作的基本形態,進而達成啟發美感素養的 教育目標;在評量部分,美感教育是一種情意導向的教育活動,也是使人獲得美 感經驗,同時培養對萬事萬物同理與感受的教學活動。其評量方式無法僅由紙筆 測驗等傳統評量方式獲得,必須兼重質與量的評測,從不同的角度評估學生整體 的學習情況。國中音樂教師同意美感教學的效益評估,應運用多元評量(兼重質 與量,例如動態評量、實作評量、 檔案評量等)的功能,從不同角度進行學習 成果之評估;在實踐美感教育的教師知能部分,國中音樂教師贊同欲將美感教育 融入音樂課教學,必先增強音樂教師對美感教育的信念與價值,教師有了高度的 美感認知與信念,將使其在美感教學專業上有更高之展現。除了充足的美感教育

認知,音樂教師亦應在專業知能部分,理解不同多元藝術類型的形式與內涵,包 含中西古典音樂藝術、當代音樂藝術、臺灣及傳統各民族音樂藝術、世界多元文 化音樂藝術及不同時代音樂藝術風格的差異等。其音樂教學內容,更應含括各式 類型、風格之多元音樂作品,使學生能學習接納各文化音樂之美,藉由多元藝術 類型的學習與認識,懂得欣賞異己,進而學習尊重不同於自身以外的各樣人事物,

更能珍惜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四、 國中音樂教師對美感教育的認知和實踐美育的理念與策略皆具顯著正 相關,顯示欲達到美感教育實踐之目標,教師須先對美育有高度的認 知。

欲達到美感教育的實踐目標,首要必先具備足夠美感教育相關之認知。研究 結果指出,大部分教師之認知與理念皆達顯著相關,且在理念與實踐部分亦有正 相關,唯在結合各類型藝術活動、參與課外藝文活動部分,由於行政支持與否、

城鄉差距、家庭背景、資源異同等因素緣故,導致教師無法有效實施此理念。

五、 國中音樂教師未能實踐美感教育之原因,首要為時間分配因素,其次,

為專業與美學知能因素。

國中音樂教師指出,由於藝能科課堂數不足、教師教學負荷量過重、科任外 需兼任行政或導師等原因,導致其在美感教育教學上有時間分配不足之困難。另 外,音樂教師們亦表示,其在傳統文化、臺灣各民族至世界各民族、多元文化音 樂美學等內涵涉略不足,致使在實踐美感教育於音樂課有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