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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服務-學習應用於國小幼女童軍社團之歷程。本章節共分成 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是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說明研究中 相關名詞釋義,第四節敘述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 研究背景

學校教育隨著開放及多元的社會發展趨勢,提供了更多的創新教學計 畫,引導學生擴展學習視野。國內政府積極推動的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強 調期待學生多元發展、尊重個別差異,並肯定學生能力。學生的學習不再是 侷限教科書的知識與課堂的學業表現,教育趨勢已從認知導向轉向為認知、

情意與技能同時學習的能力導向,而這些能力,將從生活體驗、省思與實踐 中成為學生的價值。

(一) 志願服務行動成為國際及時代的潮流

趨勢專家 Faith Popcorn 曾預言:「21 世紀將是志願服務的新世紀,美 國未來將出現一種自我犧牲的新思潮,百分之五十的成人每週至少會抽出三 小時從事公共服務。」聯合國 2001 年「國際志願服務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IYV)的「全球志工宣言」指出: 「現在是志工和公民社會的年 代」。各國響應志願服務的情況如下。

澳洲國民志工發動的世界清潔日。1989 年,一位名叫 Ian Kiernan 的澳 洲人參與環球帆船比賽,卻發現海洋充滿各類垃圾,拖鞋、膠桶、尿布、牙 膏,甚至大量膠袋隨處都是。眼見地球污染日趨嚴重,他回到澳洲悉尼後,

便在朋友圈中發起「清潔悉尼港日」(Clean Up Sydney Harbour Day),首 年便有四萬名悉尼市民一同清理海港。「清潔日」這概念便由此而生,並在 1990 年擴展至「澳洲清潔日」,吸引了三十萬名義工參與。這位 Kiernan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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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更將此活動推廣至全世界,甚至得到聯合國支持,在 1993 年開始「世界 清潔日」。在 2001 年,全球超過 128 個國家,共 3,750 萬名市民參與此活 動。透過讓全世界居民在同一天清理垃圾,聯合國希望喚起社會上不同年 齡、階層、種族及文化的人關注自己的社區,以及整個地球的環境。

另外,由比利時志工中心發起的歐洲志工中心(Centre European Du Volontariat) 簡稱 CEV 成立於 1990 年,扮演歐洲區域推動志願服務的領導 地位。同時 CEV 也表達了將發揮最大力量促進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

簡稱 EU)之 2010 年政策目標的實現,將可成為全球最有競爭力的知識經濟 體,擁有永續的經濟成長,更多的工作機會和良好的社會融洽。歐洲志工中 心設立之宗旨為:(1)為歐洲的志願服務發聲;(2)加強歐洲各國推動志 願服務之基礎建設及環境;(3)促進歐洲志願服務發展及成效。

在蘇格蘭(Scotland)有一個很強大之志工組織網絡,他們服務無家可 歸之青年人,志工與無依青少年住在一起,在專業社工師之指導下提供服 務。有的志工服務可從事於自然生態之環境保護,或是為倫敦大學考古研究 所提供志願服務,該研究所每年都召募許多志工及專業者到一千多個著名之 歷史古蹟地點,從事歷史文物之考古研究。

德國亦相當重視志願服務,以十四歲至廿七歲之青年暫時離開校園或工 作崗位六至十二個月,而投身社會或環保,參加者在服務之同時亦可接受教 育輔導,加強對該領域之認識。另外,參加者也可獲得社會保險等方面之優 惠獎勵。在德國所有年青人在中學畢業後,要入伍服兵役或參與社區服務之 志願工作(新北市志工季刊,2009)。

除了各國推動的志願服務外,更有國際性的服務組織成立--AIESEC 的 核心價值在培養青年人領導力、國際觀以及跨文化的團隊工作能力,透過多 元學習機會使青年能發展自我潛能,使其對社會有正面影響力。其中包含部 門專業、國際實習、海外成長以及國際性學習平台。AIESEC 的願景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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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和平與發展人類潛能」,透過國際人才實習計畫、海外成長計畫、領導實 作機會以及國際性的學習平台交換各國青年促進不同文化、不同種族、不同 經濟體系間的深度交流,減少誤解帶來的衝突,並且培育這些有國際觀的青 年成為未來領導者,進一步促進全球的和平、經濟進步和社會發展

(AIESEC,取自:http://www.aiesec.org.tw/page.aspx?no=21720 )。

分析現代各先進國家之志願服務現況,即便國情歷史與文化傳統不同,

但均對於志願服務的重要性有共同觀點。強調鼓勵青年參與志工服務,透過 活動,發展個人人格、學習技能,更可開闊視野,降低民族自我中心主義,

學習自省與自覺,這些經驗遠比服務價值更重要。綜上論述,志願服務的發 展,已是自助互助的時代趨勢及民主社會表現。

(二) 台灣志願服務理念正在生根發芽

服務的觀念早在五十年代的台灣,就存在於社區及學校中,當時稱為勞 動服務,舉凡掃馬路、清水溝、割野草都是服務的項目,只要老師、村長一 聲令下,所有人就是捲起袖子、拉起褲管,努力的作,雖然辛苦,但也因為 這樣的付出,使每個人對社區、學校都有著一份歸屬和認同(林振春,1996)。

1995 年 6 月,內政部訂頒「廣結志工拓展社會福利工作—祥和計畫」,

激勵社會大眾秉持「施必受更有福,予比取更快樂」的理念,發揮「助人為 樂,服務為榮」的精神;擁抱「志工情」,展現「天使心」,胸懷燃燒自己、

照亮別人之德操,踴躍投入志願服務行列,積極散播志願服務種子,共同為 協助拓展社會福利工作及增進社會祥和而奉獻心力(林勝義,2009)。

新世紀開始,志願服務法於 2001 年 1 月 20 日奉 總統頒布,確立了志 願服務法規,並將志願服務(volunteerism)定義為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 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著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 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 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自此志願服務者將可獲得更多的保障與協助,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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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立下新的里程碑。施行至今,至 2007 年 12 月底止,中央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含文化、教育、環保、醫療、衛生、財政、經濟、農業、體育、

科學、國防、消防、警政、社會福利……等各領域登記有案之志願服務團隊 數已達 1 萬 1,544 隊,志工人數達 49 萬 6,276 人,2007 年總服務人次達 8,927 萬 4,347 人次,服務時數達 4,318 萬 4,433 小時(內政部志願服務資訊網,

2011)。像是以慈悲喜捨之心,起救苦救難之行的佛教慈濟基金會;為顏損 及燒傷者重建環境、身體心理與社會功能,維護其尊嚴與人權的陽光社會福 利基金會;透過專責募款的機構,有效的集結社會資源,並合理統籌分配給 需要的社福團體的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智能障礙、自閉症、唐氏 症、腦性麻痺或其他伴隨有智能障礙之多重障礙者為服務對象的心路基金 會……等,都是台灣現階段志願服務的非營利機構。

由上述資料顯示,台灣對於志願服務的重視,民眾透過從事志願服務,

塑造人文關懷的態度,並使臺灣志願服務逐步與全球思潮接軌。

(三) 國民教育政策支持推動服務-學習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提出「教育改革總諮 議報告書」,將建立終身學習社會列為建議事項之一,其中在達成學習社會 的發展目標中,明確指出學校校園及教室不應被視為唯一的教學場所,學校 應根據課程目標、科目性質及學生興趣,精心設計各種校外教學活動,加強 與社區中的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文化中心等終身學習機構合作,學校 應透過社區服務或建教合作,加強學生終身學習的培養,增進學校教育與世 界的聯繫(教育部,1998)。

近年來,國內青年輔導委員會更將服務-學習推廣到中等學校,希望藉 由有組織、有計畫及有方向方式,營造學生投入志工環境,透過學校教育和 社會生活連結,培養學生肯定自我價值,並成為具有人文關懷的新公民。當 前更積極推廣將服務-學習擴及到國小校園,讓學生體驗不同的學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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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學習模式轉化為動態的體驗,提升到服務社會的公益層次,讓學生不僅奉 獻更多,成長學習也更豐富。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於 2008 年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中,對於綜合活動領 域的微調,提及綜合活動領域要引導學習者透過體驗、省思與實踐的心智及 行為運作活動,建構內化意義與涵養利他情懷。在基本理念上,定義綜合活 動學習領域的範圍包含各項能夠引導學習者進行體驗、省思與實踐,並能驗 證與應用所知的活動,包括符合綜合活動理念之輔導活動、童軍活動、家政 活動、團體活動、服務-學習活動,以及需要跨越學習領域聯絡合作的學習 活動(教育部,2008)。新增服務-學習活動,也可見服務-學習透過政策,

落實於教育制度中。新北市教育局也在 2005 年積極投入品德教育,營造新 世紀高品格學生為願景,更將助人視為品德教育的十大核心價值之一,助人 並非口號,透過服務-學習的具體行動,是教學現場該努力的方向。

此外,教育部更於 2010 學年度舉辦國中小服務-學習試辦計畫,組成國 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諮詢團隊,訪視各校,並整理成果與他校交流分享,更 從試辦學校分享可知,學生從服務中的成長。由此可見,透過將服務-學習 列入小學課程,喚醒學生關懷社群的良善面,期許透過人際關係間的互動與 服務,為未來營造和諧氛圍。服務-學習更該紮根在國小階段的基礎教育,

期待學生能發展出終身服務的倫理觀念(教育部,2010)。綜上所述,足以

期待學生能發展出終身服務的倫理觀念(教育部,2010)。綜上所述,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