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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 IPA 分析法導入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鑑指標之研究。本 章共分四節,第一節說明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闡述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敘明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績效評鑑為現今社會發展的趨勢

三十年前臺灣經濟迅速成長,人民生活水準提升,國人對高等教育的需求 增加,在政策轉向開放後,大專校院數量快速成長。根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顯 示,在 94 至 102 學年度大專校院數量達最高峰,介於 161 至 164 所,國人接 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和選擇變多。然而,近年來由於經濟成長趨緩及少子化等因 素的影響,飽和的高等教育市場即將面臨供給大於需求的窘境,全國大專校院 學生源基數逐年下降,部分學校已面臨整併及退場的威脅。學校要如何招生才 能不被市場淘汰?學子要如何評估自己適合的校系?內化的素質涵養是否跟得 上知識的快速進步?我國高等教育即將面臨如何確保及提昇學習品質的挑戰

(張雪梅,2009)。

評鑑(Evaluation)是一種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的機制,透過認證程序 揭露資訊(劉維琪,2016)。現今社會每個人的生活經驗會接觸到各種評鑑,

從個人評鑑如各類型的學習評鑑、工作評鑑及績效考核等,或組織評鑑如醫院 評鑑、餐廳評鑑及企業獎項等,評鑑被廣泛應用,在高等教育亦然。在高等教 育現場,學生學習成效有課程評鑑,教師升等有教師評鑑,校長續聘有校長評 鑑,學校發展則有校務評鑑。大學法明訂,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

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教育部為促進各大學之發 展,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以作為政府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 發展規模之參考。在資訊取得容易,競爭激烈的年代,績效評鑑實為現今社會 發展的趨勢。

大專校院提供學生參與課外活動資源

課外活動從名詞上定義為課程以外的活動,廣義包含住宿、兼職打工、感 情經營及各種團體組織所辦理的活動,如運動校隊及社團等。張雪梅(2003)

認為課外活動對學生學習與發展至關重要,學校應透過增加經費補助及加強相 關研習來提升課外活動的參與。傅木龍(2000)指出社團是學生利用課餘時 間,依據自己的意願、能力及興趣,在學校的規定與輔導下組成的學生團體,

進行各種型態的活動。社團參與對學生的實際功能:一、良好人際關係的建 立;二、滿足個人的社會參與;三、適應民主的生活方式;四、孰悉行政工作 流程、步驟及規範;五、學習企業管理的方法;六、培養同理心及服務熱忱。

蔡志賢(2012)認為,學生透過參與社團可以:一、促進學生心理適應與成 長;二、充實學生休閒與娛樂活動;三、發展學生合作樂群的習性;四、涵養 學生民主的觀念及行為;五、增進學生校園生活品質。學生參與社團的經營是 典型課外學習的內涵,是同儕團體活動中的重要型態,不僅具有平等性、自由 性及漸進性,更具有多元化的教育功能。綜觀學者的觀點,參與社團因其涵蓋 團體經營、個人技能培養,較其他課外活動能有更全面的學習。

由於學生學習成效愈來愈受政府及大專校院重視,因此除了在課程學習 外,以下各項措施可顯現各大專校院投入大量資源在課外活動。

(一)設立專責單位:除屬性特殊之宗教研修學院、空中大學及軍警校院 外,各校學生事務處轄下普遍設有學生社團專責輔導單位,名稱為課外活動指 導組、課外活動組或課外活動輔導組等名稱不一。

(二)建立輔導機制:設置社團輔導相關辦法;辦理社團負責人研習或幹 部訓練課程;辦理招生、演出及展覽活動;辦理學生社團評鑑;提供學生諮詢 及行政協助等。

(三)提供資源:活動運作需要學校資源支持,為促進學生透過參與課外 活動有所成長,校方提供場地、經費及器材的申請。

(四)學分化或課程化:雖早期曾有學校推動社團課程化,但因各種因素 未能持續。100 學年度開始,淡江大學以「從學生課外活動中落實全人教育」

為口號,將學生課外活動納入學校正規課程之必修學分;104 學年度開始,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開辦「社團人專業領導培力學分學程」,強調「玩社團也能拿 學分」,其他在通識課程開設與社團經營相關課程之學校數,亦有逐年增加之 趨勢。

評鑑促進學生社團運作及發展

根據教育部 2002 年全國大專院校學生事務(訓育)工作調查分析報告,

辦理學生社團評鑑之校數為 139 校,約占全國大專校院總數之 97.26%;無辦 理學生社團評鑑之校數為 2 校,約占全國大專校院總數之 2.8%,評鑑內容包 括組織章程、活動計畫、運作及社團辦公室清潔等(楊淑芬,2005),該研究 顯示僅極少數學校未辦理學生社團評鑑。其次,各校訂定學生社團輔導相關辦 法時,經常將評鑑列入必須配合參與的機制,或將評鑑結果連結校內資源,一 為讓資源有效分配,二使評鑑制度具有約束力。學生社團的運作需仰賴學校的 資源,例如:經費、場地及器材等,如為爭取更多資源,學生社團就必須正視 評鑑這項制度。

然,學生社團評鑑指標為何?應評鑑甚麼?怎麼評?經常是各校在辦理學 生社團評鑑遇到的難題,評鑑指標會引導學生社團的運作與發展,因此訂定適 合的評鑑指標就顯得更為重要。各校透過書面資料、電子資料、網路資料、簡

報、表演及影片等各種形式執行評鑑,就是希望評鑑指標能更多元,結果更公 允,進而促進學生學習並提升學生社團品質。故,學生社團能透過「半強制」

的評鑑制度,得以檢視其運作成果;反之,學校能透過評鑑制度瞭解學生社團 運作情形,並提供改善之建議,讓資源分配有所依據、運用更有效率。

社團評鑑制度面臨挑戰

研究者在國立陽明大學課外活動輔導組任職九年(2009 年 7 月至今),曾主 辦過校內社團評鑑五年(2010 年至 2014 年)。初接手社團評鑑業務時,評鑑實 施方式是以口頭簡報為主,書面資料為輔,評鑑委員在聆聽簡報同時翻閱書面 資料後予以評分,這樣的形式受到部分社團質疑,質疑者認為口頭簡報著重在 講解者的表達和簡報內容,講解者的表達優劣和簡報內容好壞,並不與社團經 營良窳畫上等號。為改善此缺點,本校遂逐步調整辦理形式,如書面資料評 鑑、將評鑑地點移至社團辦公室等,讓評鑑內容的重心由口頭簡報轉為書面及 電子等文書資料;調整評分內容,落實平時表現紀錄並提高比重;辦理研習課 程加強學生社團對評鑑觀念的建立及文書管理的技巧。2011 年,我校首次推派 國際標準舞社參加教育部「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隔年更 帶領更多學生社團前往活動會場觀摩,期望透過觀摩及交流,提升學生社團品 質。

然,即使評鑑形式每年調整變革,總有社團質疑,「為什麼要接受學校評 鑑?」、「評鑑委員根本沒看到這部分怎麼評分?」、「扣這兩分是為什麼?」、

「我們哪部分比其他社團差?」及「評分標準太重視書面資料了!」。2016 年 學生社團評鑑結束後,社團在網路上發起「不要社評空殼子,看見社團真價 值」連署與行動串聯,不少社團負責人利用此平臺發表看法,也讓我們重新檢 視評鑑辦理模式及評鑑指標。

無論是任何領域的評鑑,被評鑑者在面對的態度上多為負面消極,這結果 應可理解。然,根據研究者歷年針對參與評鑑同學的回饋問卷發現,有七成以 上的同學認為評鑑是必要的,它能促使社團檢視社團的運作和成果。故為使學 生社團能有所學習成長,評鑑形式及指標必須要不斷修正以符合社團發展趨 勢。

社團評鑑指標應被廣泛討論

大專校院辦理學生社團評鑑已有悠久的歷史,自 1982 年教育部訓育委員 會以「教育部臺訓字第一五八四二號與第四三三四六號函」正式通令各校對核 准成立的各類學生社團績效加以考核及評鑑,我國大專校院普遍辦理學生社團 評鑑(羅月鳳,1988、楊淑芬,2005)。研究者整理近六年教育部「全國大專 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辦理概要,如表 1-1。

表 1-1 近六年全國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辦理概要 近六年全國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辦理概要

年 辦理學校 參加校數 參加社團數 重要變革 2013 國立中興大學 154 284 學生會評選分開舉辦 2014 國立嘉義大學 153 285

2015 國立體育大學 150 280

2016 國立雲林科技

大學 151 278

原本同組評比之體能性與 康樂性分開評比

將原績優獎改為甲等獎

(實際意義皆為參加獎)

2017 國立中正大學 145 278 增設「年度最佳社團特色 活動評選

2018 國立中興大學 146 263

增設參加獎

服務學習指標併入活動績 效指標,不獨立評比

參加「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之大專校院數已近乎全

數,且至少有 263 個社團參加,意味著在各校推派代表社團參加的同時,必然 接受其評分標準,並輔導代表學校參加之社團依此標準準備資料。就研究者任 職之學校、擔任其他學校社團評鑑委員之學校及研究期間於網路查詢各校評鑑 之評分標準發現,各校社團評鑑評分項目及內容,多參考全國社團評鑑指標,

再輔以記錄學期間社團與學校行政配合,加權兩者分數為總成績。以研究者任 職之國立陽明大學為例,社團評鑑分為年度評鑑(佔總成績 60%)及平時表現

(佔總成績 40%)。年度評鑑評分指標同現行全國評鑑指標;平時表現為學生 社團與學校行政程序配合之事項及鼓勵社團參加或辦理之活動,由校內課外活

(佔總成績 40%)。年度評鑑評分指標同現行全國評鑑指標;平時表現為學生 社團與學校行政程序配合之事項及鼓勵社團參加或辦理之活動,由校內課外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