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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小資源班教師與普通班教師合作成功改善輕度自 閉症學生情緒行為問題之經驗歷程,以期了解普特教師建構有效合作模 式,共同改善輕度自閉症學生情緒行為問題之具體作法與策略。本章共 分為三節,依序為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問題、第 三節名詞釋義,以及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敘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個難得寧靜的午後,我一如往常地為明日課程進行備課,同時也 為了教學工作坊的教學觀摩教案苦惱著……正當內心處於兵馬倥傯之際,

有個熟悉的聲音從教室門外緩緩地傳來:「廖老師,不好意思打擾,這個給 你。」,抬頭一看,只見學校家長會長拿著一杯飲料走進教室,微笑著說:

「我請我兒子班級的學生喝抹茶牛奶,妳現在教的那個學生小西(化名)說他不想喝,

我跟他說如果不喝的話,想想看你有沒有比較喜歡哪個老師,可以把飲料給那個老師 喝,然後他就說要拿給妳。」

聽到這個訊息,我驚訝地詢問家長會長這杯飲料是否真的是小西要 送給我喝的,確認真的是小西的心意後,內心有股無可言喻的感動油然 而生。一杯尋常不過的抹茶牛奶,代表的不僅是小西對我的認同,也代 表了小西的成長與進步,陪伴我走在特教這條路上,使我獲得不少力量。

小西是一名五年級的輕度自閉症(即過去所稱亞斯伯格症)學生,

剛開始與其接觸的前三個月,其情緒行為問題(上課時發出干擾的聲音 或動作、不肯配合課堂活動、對於特定事物的固著性)一直困擾著我,

而隨著相處時間的累積,我漸漸能嘗試去理解小西情緒行為問題背後的 原因,並於課堂中運用各種策略改善此問題。然而,小西於普通班的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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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情形仍令人堪憂,即使先前已於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擬定行為功 能介入方案,使用行為檢核表及其他策略提升小西於原班表現正向行為 的動機,並入班示範教學調整策略、教師諮詢…等,但普通班教師常以 班務繁忙、每個學生須一視同仁…等理由,無法協助執行方案內容。

上述情形不禁使我開始思考,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為什麼已 嘗試過許多方法,我與普通班教師合作的成效仍有限?我也開始省思自 己在與普通班教師互動的過程中,是否本來就存在溝通方面的問題?此 類想法與思考在我教導小西的過程中,一直揮之不去。

壹、輕度自閉症學生教育安置現況

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身心障礙人數統計資料顯示,國小教育 階段的自閉症學生總人數,於 2009 年 10 月的統計數據中,正式超越多 重障礙學生,且近幾年人數有逐漸增加的趨勢,2019 年 5 月國小自閉症 學生總人數已達 8848 人(教育部,2019),其中又以輕度自閉症學生在 自閉症總人數中佔較多數(顏瑞隆、張正芬,2012)。輕度自閉症者除了 高功能自閉症外,亦包含過去美國精神醫學會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 四版(DSM-IV-TR)中所稱的亞斯伯格症,後者與修訂之 DSM-5 中歸類 於自閉症光譜障礙(Autism Spectrum Disorder,簡稱 ASD)。

顏瑞隆、張正芬(2012)指出,由特殊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的數據分 析可發現,80%自閉症學生有接受資源班或特教方案服務,而因輕度自閉 症學生的認知、語言能力無顯著落後,其主要教育安置場所皆以普通班 級為主。隨著安置於普通班並接受特教服務之輕度自閉症學生逐年增加,

如何針對其特殊教育需求,於融合教育情境提供適當的特殊教育服務,

便成為重要的議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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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西元 2009-2019 年我國身心障礙國小學童人數統計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貳、輕度自閉症學生於融合教育情境中面臨的困境

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第 18 條:「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 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

由以上條文內容可得知,在融合教育的思潮下,學校應於普通教育環境 中因應特殊需求學生的個別差異,提供適性的特殊教育服務。然而,73%

的自閉症學生家長中,約 27%家長對學生的在校適應狀況不甚滿意;其 中又有 19%家長認為學生在校適應狀況不佳的主因為情緒行為問題(顏 瑞隆、張正芬,2012)。

相關研究也指出,雖輕度自閉症學生在各項能力發展與學習歷程中 無顯著落後,但許多症狀卻會隨著其年齡的增長一一浮現,例如社會技 巧不成熟、言語行為怪異及各種情緒行為問題(趙家琛、蔡彤寧、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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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至2019年我國身心障礙國小學童人數統計

自閉症 智能障礙 多重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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禎,2010)。而因輕度自閉症學生口語表達能力佳,普通班教師在面對 情緒行為問題時,常誤以為學生是故意違規、不服管教……等,此類學 生在接受特殊教育鑑定前,也常被認為是過動症、語言障礙或其他障礙 類別,直到小學中高年級甚至國中階段,才發現問題的核心所在,確診 為自閉症(沈渶淇,2016)。如上所述,輕度自閉症學生於融合情境中存 在許多學習適應及人際互動問題,大部分是源自於嚴重程度不一的情緒 行為問題(以動作及聲音干擾他人、離座遊走、無法遵守規範、違抗教 師指令…等)。

與自閉症融合教育相關的研究指出,大多數普通班教師能認同自閉 症融合教育的理念,也相當願意參與研習增進自己的特殊教育專業知能,

若於教導自閉症學生的過程中遇到困難,也能積極尋求支援,但在自閉 症學生的接納度方面,許多普通班教師對於障礙程度輕且無太多情緒行 為問題的自閉症學生接納程度較高(邱子華,2016)。在同儕接納度方 面,研究顯示國小普通班學生對於障礙程度較重的自閉症學生接納度,

明顯較輕度自閉症學生高,此情況與大部分輕度自閉症學生為情緒行為 問題較多的亞斯伯格症有關(洪榮照、黃翠琴,2010)。由此可知,普通 班教師及同儕對於輕度自閉症學生的接納度,會因其情緒行為問題的嚴 重程度有所不同,然而許多輕度自閉症學生均伴隨容易干擾課堂活動的 情緒行為問題,此狀況導致普通班師生對輕度自閉症學生的接納度較低,

而輕度自閉症學生於融合情境中,也較容易產生師生衝突、同儕互動…

等問題,使其在融合情境中的適應出現困難。姜義村(2011)指出,雖融 合教育為現今特殊教育潮流,但若學校無法提供較完備的融合教育環境、

給予普通教師足夠的支援,則輕度自閉症學生的情緒行為特質所導致的 社會互動、友誼建立困難…等學校適應問題將永遠無法獲得解決。故輕 度自閉症學生於融合教育情境中所遇困境亦是當前值得關注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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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普特合作的重要性

我國於民國108年實施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已 明述:本課程綱要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

兼顧個別特殊需求(國家教育研究院,2014)。因此透過普通教育的輔 導、特教系統及其他行政單位間的聯繫與溝通,共同依學生個別特殊需 求,提供適性的教學,並做適當的教學及評量調整就顯得相當重要。目 前國內各縣市國小特殊教育的實施,須秉持融合教育與未來即將實施的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之精神,持續推行普特合作相關特殊教育政策。

以新北市為例,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06年2月4日修正發布「新北市國民中 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第九點明述:「資源班專任教師之工 作職責如下,應與校內外相關教師或特教相關專業人員合作」,其中第 四項為:「提供普通班教師或家長所需之諮詢。」而第十七點第三項也 提到:「每名教師應依學生需要,提供其在普通班學習之各項入班協助 或訓練,每星期以二節計,並得合併整學期服務時間計算。」,從上述實 施要點內容可得知,新北市每位資源班教師均需針對安置於普通班之學 生的個別需求,「主動」提供普通班教師各項協助或訓練,增進學生於 融合教育情境的學習、生活適應能力,而以上特殊教育服務的提供,需 以校內外相關教師、特教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合作的方式進行;由此可見 普通與特教體系的合作已逐漸成為特殊教育服務的主要實施方式。

由 Bronfenbrenner(1988)提出的生態系統理論觀點來看輕度自閉症 學生在校適應情形,其中的「微系統」可代表學生本身之溝通與行為特 質;「居間系統」可代表學生與教師間的各種互動關係;「外部系統」則 代表間接影響學生在校適應的學校支持系統、特殊教育政策與法規的制 定等(顏瑞隆、張正芬,2012)。因此,在面對輕度自閉症學生因情緒行 為問題所導致的學校適應困難時,資源班教師需與普通班教師相互合作,

並尋求學校行政的支持與協助,共同針對其情緒行為問題擬定合適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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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功能介入方案;此時資源班與普通班教師間是否能進行有效的溝通、

互動便相當重要。而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亦規定,學生 個別化教育計畫須以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訂定特 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若學生具情緒行為問題,則內容須包括「行為 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教育部,2013)。依據我國法令,處理 輕度自閉症學生的情緒行為問題時,資源班教師須與普通班教師、相關

互動便相當重要。而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亦規定,學生 個別化教育計畫須以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訂定特 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若學生具情緒行為問題,則內容須包括「行為 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教育部,2013)。依據我國法令,處理 輕度自閉症學生的情緒行為問題時,資源班教師須與普通班教師、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