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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之目的在調查青少年數位科技的使用現況、行為和態度,再分析使用 現況、行為、態度與學生背景變項(教育階段、學校類型、學校地區和性別)的相 關性,調查結果可以讓學生、家長和教師瞭解現在青少年使用數位科技的情形,

並且可以作為將來在教育或課程設計上工具選用之參考。本章分為六節,第一節 描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說明研究目的;第三節提出研究問題;第四節定義 與本研究相關之名詞;第五節提出研究設計;第六節描述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網際網路的發展是二十世紀以來影響人類生活及社會的重要發明,不僅改變 人們的生活與工作方式,也改變人們的思考習慣。網路最早發展自 1960 年代,

源於美國軍方通訊傳輸,直到 1989 年才在政府機關、商業組織、教育研究機構 中被廣泛使用,網際網路可以被視為擴散最快的科技之一。臺灣網際網路的發展 始於 1990 年代臺灣學術網路(TAnet),1991 年連線上美國網際網路(Internet),

1992 年開放網際網路給國內各界使用,1994 年 Hinet 成立並提供國內第一條國 際商用資訊網路(蔡元泰,2008)。網路的蓬勃發展引發數位科技應用革命,對個 人、企業至國家整體競爭力都造成深遠的影響。

自網際網路在臺灣使用至今(2012 年),歷年來上網人口成長快速,臺灣網 路資訊中心(Forseeing Innovative New Digiservices,簡稱 FIND)公布 2010 年「臺 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截至 2009 年 12 月底臺灣地區上網人口約有 1,622 萬;個人上網率部分,12 歲以上民眾曾經上網率為 72.56%;年齡分配部分,「15-19 歲」(93.92%)、「20-24 歲」(95.11%)、「25-34 歲」(91.35%)、「55 歲以上」

(21.61%)(FIND,2010)。網際網路在臺灣使用已達普及,幾乎人人都會使用網際 網路。除了網際網路的興盛以外,數位化科技產品的發明更是帶來一場數位科技 革命。過去用來傳遞訊息的類比訊號已經轉為數位化,變成一連串「0 與 1」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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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數位訊號,於是數位檔案、數位影像、數位音樂的出現改變過去儲存檔案的 形式。因應而生的數位科技產品包含電腦、平板電腦、數位電視、數位音響、數 位相機、數位隨身聽等產品被大量使用在現代人的生活中;數位圖書館、數位典 藏資料庫、數位教材也改變學習者搜尋資料和學習的習慣。近年來相關數位科技 的進步讓使用者不僅可以在家上網,具有網路功能的數位科技產品透過無線網路 更為現代人帶來豐富多元的便利生活。青少年是勇於嘗試各種新資訊、媒體和工 具的族群,他們快速學習新事物的能力和樂於擁抱新科技的特質,讓他們可以快 速融入變化迅速的資訊社會。

網路世代相關論述如 Prensky(2001a,2001b)與 Tapscott(1999)都提及,現在的 青少年對於科技、互動式媒體、電腦和網路的使用擁有高超的潛力和技巧,並以 網路的使用作為世代的區隔,以比較電視興起和網路興起的世代差異。此論述指 出現在的青少年除了在新科技的使用之外,他們的思考方式、邏輯、價值觀與自 我意識也隨之改變。網路與數位科技對這些被稱為 E(Electronic)電子世代或是 N(Net)網路世代的青少年而言,不僅是一種工具而是一種生活方式和態度。瞭解 青少年使用數位科技的現況和行為,對於教育的價值在瞭解青少年如何透過數位 科技去勾勒和描繪自己的生活模式。此外,研究數位科技使用和社會性關聯,可 以瞭解數位科技在青少年社會空間(social space)的重要性,以及透過此社會空間 探究青少年如何建立自己的價值和信仰,作為他們的文化空間(cultural space)(Van den Beemt, Akkerman & Simons, 2010)。

臺北市政府因應資訊化、數位化的全球發展趨勢,於 1999 年即著手推動網 路新都計畫,並在「推動網路新都續階綱要計畫」下擬定了「臺北市無線寬頻網 路建設執行計畫」,希望結合民間建構全市的公眾無線區域網路,並推動市民無 線上網及便民配套應用服務。至 2006 年為止,臺北捷運公司所屬各捷運站、臺 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臺北市立圖書館各分館、文化場館、市區主要幹道、十 二區行政大樓、臺北市統一超商,以及全國連鎖咖啡店、速食餐廳如統一星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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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伊是咖啡等據點,佈有近 5,000 個 WIFLY1上網熱點。在新北市地區所有捷運 站、星巴克、IS COFFEE、MOS、漢堡王等連鎖店家都有 WILFY 上網服務(有 關 WIFLY 相關資訊,請參見 http://www.wifly.com.tw/Wifly7/tw/),足見臺灣網際 網路的與雙北市 WIFLY 的普及,市民在任何時間都能上網。研究者在臺北市就 讀高中時期已經使用臺北市 WIFLY 服務,當時必須尋找 WIFLY 並且停留在上 網熱點使用,還未能實際稱作「行動」上網,但是已經為研究者提供自己家或網 路咖啡廳以外的上網選擇。現今網路與數位科技的普及,大臺北地區的青少年擁 有更多地點可以上網獲得資訊與服務,因此,本研究欲透過瞭解大臺北地區的青 少年如何使用數位科技以及他們對數位科技的態度,嘗試探討此族群的生活態度 與觀點,此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一。

至 2012 年為止,普遍被大眾使用的數位科技包含個人家用電腦(PC)、筆記 型電腦(Notebook)、平板電腦(Tablet PC)2、手機(Cell phone)、智慧型手機

(Smartphone)3、數位相機(Digital Camera)、數位音訊播放器(Digital audio player)

等產品。隨著產品快速更新與市場擴大與競爭,產品價格開始調降,數位科技產 品成為一般大眾有能力購買和擁有的產品,甚至可以同時擁有兩種以上數位科技 產品。美國蘋果公司(Apple,Inc)在 2007 年推出的智慧型手機 iPhone,結合照相 手機、個人數位助理、媒體播放器和無線通訊裝置,造成全球智慧型手機的使用 風潮。該公司在 2010 年財務報表中指出全球 iPhone 手機銷售量達到 4,660 萬支,

此款手機在臺灣開賣時更造成民眾漏夜排隊搶購的盛況。隨著各式數位科技產品 的發明和問世,相關的作業系統、軟體、應用軟體(Application Software)如雨後

1 WIFLY 無線網路服務是一採用 802.11 系列標準,亦稱為 Wi-Fi (Wireless Fidelity)之無線 區域網路(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 / Wireless LAN; WLAN)。使用者以無線網路接取器 Access Point(簡稱 AP)為訊號發射與接收端點,行動裝置(如:筆記型電腦、PDA、智慧型手機…

等)裝配符合 WiFi 認證的無線網路卡,或內建無線上網模組(如:Intel Centrino 行動運算器)

並正確設定,即可以無線傳輸的方式接取網際網路。

2 平板電腦為一種以觸控式螢幕作為基本輸入的小型可攜帶式個人電腦。觸控式螢幕(也稱為數

位板技術)允許使用者透過觸控筆或數位筆來進行作業,取代傳統電腦的鍵盤或滑鼠。

3 智慧型手機是一種運算能力及功能比傳統手機更多的手機。擁有如同電腦的作業系統並且可以

安裝第三方應用軟體,因此提供更豐富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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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筍般出現。搭配通訊技術的更新,例如 3.5G 上網4服務,讓手機不僅是打電話 的工具,更成為如同「行動電腦」般功能豐富的產品。

過去相關研究如王文玲(2010)、林偉傑(2008)、王銘輝(2007)僅著眼於電腦 與網路的使用,並沒有針對其他具有網路功能的數位科技作調查。林偉傑(2008) 研究 2007 年臺灣青少年網路使用調查報告指出電腦與網路是臺灣青少年學生在 家最常使用的數位產品,佔全部人數的 59.3%。時代的更新讓數位科技使用變得 更為豐富和多元,現代人的生活方式已經開始由固定在家用電腦上網,漸漸轉變 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使用數位科技上網。隨著數位科技產品的推陳出新以及 豐富多元的選擇,瞭解大臺北地區青少年經常使用何種類型的數位科技,家用個 人電腦是否仍然為青少年的首要選擇?或是他們開始使用其他數位科技?將其 他研究未涉足之電腦以外數位科技作為調查項目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二。

人們的生活習慣隨著數位科技的發明也開始跟著改變,改變是不間斷的進行。

人們在改變的洪流中有時候會不自覺自己的改變,有時候樂於接受各種新科技,

有時候因為不熟悉新科技而產生抗拒或焦慮。現在於國民中學以及高級中學階段 就讀的學生大約為 1998 年代後出生者,他們從出生開始就沉浸在網路以及數位 科技的生活環境中,Prensky(2001a)提出數位原民(digital native)的概念,描述這 群從出生就被網路和數位科技包圍的孩子,在科技的使用以及資訊的接受度遠比 透過學習而學會使用網路和數位科技的數位移民(digital immigrant)來得更為得 心應手。因此,調查身處網路數位時代的青少年如何使用數位科技,並且去分析 其使用行為是否如同網路世代理論所述呈現出整個世代的同質性,或有不同類型 的使用行為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三。

青少年成長過程中除了社會倫理價值、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自我意識影響 以外,同儕朋友是影響青少年建立自我形象和選擇生活方式的重要因素。青少年 的從眾心態、朋友趨力、興趣趨力成為青少年選擇科技產品的重要因素。透過調

4 3.5G (HSDPA)全名是 High-Speed Downlink Packet Access (高速下行封包存取),利用手機電 信公司的 GSM、3G 訊號基地臺搜尋訊號,具有移動中也能連線上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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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青少年使用不同的數位科技展現出不同的社會活動,由社會活動所建立的價值 和意義將瞭解青少年塑造出的文化。研究者蒐尋與網路使用相關研究,大多僅調 查單一教育階段的學生,例如國小高年級學童、國中學生、高中女生或大學生的 使用行為。青少年青春期的時期大約為 12 歲到 18 歲,涵蓋國中與高中職教育階 段,在此時期對於數位科技的使用行為是否會因為教育階段不同,而呈現不同的 行為結果或分類?即使在同一教育階段,學校類型是否會造成使用行為的差異?

高中與高職學生在學校接受不同類型的學習,高中以繼續升學為主要辦學目標,

高中與高職學生在學校接受不同類型的學習,高中以繼續升學為主要辦學目標,